分享另一篇好文,(亦係同阿嬌被偷拍事件有關)
今天讀過順手黏來的《頭條日報》,按奈不住,便在車上罵娘。c&a+z7o H^0x對於「便利偷拍事件」我一直持兩個觀點,一、不屑偷拍的行為,二、阿嬌反應有商業性的企圖;現在,第二點差不多可以完全成立。(起初我不否應是以小人之心來猜度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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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Twins入行時間不長,但很努力地建立形象,是很多小朋友的偶像,如果(日後)見到到小朋友,我也不知如何面對他們。這件事,令全世界都知道我被人偷拍!」+W,}bjT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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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請問你有沒有經過大腦思考,才說出以上的一番話?來拆局!看看裡面有問題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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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Twins入行時間不長⋯⋯」;5年了,你們快樂不知時日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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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日後)見到到小朋友,我也不知如何面對他們⋯⋯」;渾賬!鍾小姐,你既說自己是「很多小朋友的偶像」又是受害者,便更有責任教導小朋友們甚麼叫「挺身而出」,站出來指正不法的行為,你有何難堪去面對小朋友? u k C F_p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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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令全世界都知道我被人偷拍!」;鍾小姐,現在不是「鍾欣桐小姐去偷拍人家」,你是受害者;你這句話貫徹了中國人「家醜不出外傳」的美德。而且,暗藏了「我的醜事給人家知道了,怎算?」的意思。政府買了電視台這麼多Air-Time,讓小朋友認識「多多」和「寶寶龍」幹嗎?就是教曉他們要自我保護身體,免受傷害,遇到人侵犯便要大聲呼救和說「不要!」。
阿嬌的偷拍事件希望政府介入,卻和政府的公民教育打對台,她比我更會對著幹,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