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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1668vv 發表於 2007-2-14 07:35 AM

“熊猫烧香”制作传播者八人被刑拘

“熊猫烧香”制作传播者八人被刑拘

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大案

据新华社2月12日电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百万用户被感染

据介绍,2006年年底,我国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并将感染的所有程序文件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同时该病毒还具有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等功能,其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一举成为“毒王”。

非法获利10万余元

今年1月中旬,湖北省网监部门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对“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开展调查。经查,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为湖北省武汉市李俊,据李俊交代,其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十余万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导致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对互联网用户计算机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李俊还于2003年编写了“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

“僵尸网络”传播病毒

另外,本案另有几个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和QQ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目前,李俊、雷磊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天下一心 發表於 2007-2-14 04:17 PM

抵佢地死!!
捉晒佢地就岩!!!

bt新之助 發表於 2007-2-14 08:01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天下一心[/i] at 2007-2-14 16:17:
抵佢地死!!
捉晒佢地就岩!!! [/quote]
同意
果排做到我死:cry:

vv1668vv 發表於 2007-2-15 07:53 AM

熊貓燒香製作人編出殺毒程式
[14/02 星期三 15:54]

蔓延全國的熊貓燒香電腦病毒,已落網的病毒製作者李俊,編寫出殺毒程式,湖北省公安說,
正組織專家組對程式進行鑒定,預計一周內可在互聯網上公佈,供網民免費下載。

李俊向警方說,最初編制病毒是應網友要求編得好玩,事情鬧大後,他便編寫殺毒程式,
但不敢放上網,擔心被警方追查到。

熊貓燒香病毒及其變種,去年十二月初在內地互聯網大規模爆發,
超過一百萬名個人用戶、網吧及企業電腦受感染及破壞。

天下一心 發表於 2007-2-15 08:42 A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bt新之助[/i] at 2007-2-14 08:01 PM:

同意
果排做到我死:cry: [/quote]

我都係呀:cry::cry:
差d d野冇晒

vcrcan 發表於 2007-2-15 01:20 PM

在內地播毒不知會否重判?有無先例?

vv1668vv 發表於 2007-2-15 03:50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vcrcan[/i] at 2007-2-15 01:20 PM:
在內地播毒不知會否重判?有無先例? [/quote]



大陸 的 國際法。。 同 香港 既 法律 唔同。
唔 講 案 例。

呢單野。。。影響範圍較廣。。
照睇新聞報導。。睇黎
政府要 以收阻嚇 之用。。
所以 輕判的機會 應該比較微。。。

如有最新消息 , 再同大家 報料。。。

[[i] Last edited by vv1668vv on 2007-2-15 at 03:51 PM [/i]]

kingwong 發表於 2007-2-15 04:36 PM

五年以上:dev: 抵死...

vv1668vv 發表於 2007-2-15 07:22 PM

熊猫烧香作者交专杀工具 律师称对量刑有帮助

 律师称此举对其最终量刑或有帮助

  潘晓嬿 每日经济新闻

  我国首例计算机病毒大案———“熊猫烧香”案日前成功告破,《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了解到,虽然多家杀毒厂商已发布了专杀工具,但在网上流传的由“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李俊编写的专杀软件程序又一次将“熊猫烧香”和他本人推向风口浪尖。

据著名律师严义明介绍,李俊此举是否对其量刑有帮助还需整体考虑。

  记者昨日在某杀毒工具下载网站上看到,“熊猫烧香”专杀工具后赫然写着“李俊”二字,据其软件介绍称,这是由“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李俊在狱中编写的程序。记者发现,该软件昨日刚在新浪网被更新,但其下载次数已经突破60000。

  在“熊猫烧香”案告破后,《每日经济新闻》采访的资深法律专家曾表示,李俊可能会被定位多宗罪,最终根据刑法“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量刑。

  而对于李俊交出专杀工具一事,著名律师严义明表示,李俊此举或许会对其最终量刑有帮助,但还需作整体衡量。据严律师称,鉴于“熊猫烧香”病毒已经传播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所以李军的行为属于采取措施减少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这只是量刑时可以考虑的一个情节,但也可不做考虑,李俊此举的作用还要根据 “熊猫烧香”病毒造成的后果和他编写的专杀工具的作用来整体考虑。

  此前有媒体报道,李俊在被捕前就已考虑发布“熊猫杀毒”的专杀工具,但因担心暴露身份而作罢。据严律师介绍,若李俊在“熊猫烧香”病毒传播前发布其专杀工具,那么其行为就将属于犯罪终止。

  另外,据了解,李俊编写的“熊猫烧香”的专杀软件程序已经上交湖北警方,但据仙桃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的消息称,到目前为止,未在任何网站正式发布经公安部鉴定由犯罪嫌疑人李俊编写的“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该专杀工具将在通过公安部鉴定后,择日在[url]www.xt110.net[/url]网站上予以发布,供网民下载。

  熊猫烧香作者狱中自白 (节选)

  各位网友:你们好!我是熊猫烧香的第一版作者。

  我真的没有想到熊猫烧香在短短的两个月竟然疯狂感染到这个地步,真的是我的不对,或许真的是我低估了网络的力量,它的散播速度是我想不到的!对于所有中毒的网友,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很对不起!

  我要解释一些事情,有人说熊猫烧香更改熊猫的图标是我在诋毁大熊猫!这里我要解释下,这是绝对没有的事情,完全是出于这个图片比较让我个人喜欢,才会用的!

  还有关于变种,我写这个的初衷也是这个,纯粹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出了这么多变种,我是根本想不到的,这个责任也不全是在我的!我在这里承诺,本人是绝对没有更新过任何变种!

  关于中毒后的一些错误,有人中毒后会有蓝屏,无声,卡死,文件丢失这些现象!蓝屏和死机的原因很多可能,熊猫的主程序是不会造成电脑死机或蓝屏的,更不会把别人里面的文件弄丢失!

  还有人说我是个心理变态,我在前面已经说了,感染的速度,变种的数量是我所料想不到的。

  还有,我写这个病毒的初衷完全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这个评论,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

  这是我写的一个专杀程序,肯定是比不上专业级的杀毒软件了,但是我想这是我最后能给大家做的事情了。

  熊猫走了,是结束吗?不是的,网络永远没有安全的时候,或许在不久,会有很多更厉害的病毒出来!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并不是你应该注意的,而是你必须懂得和去做的一些事情!

  再一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我发出这个专杀,愿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熊猫烧香的作者

  2007年2月9日于仙桃市第一看守所

vv1668vv 發表於 2007-2-15 07:31 PM

“熊貓”殺毒程式下周公佈 警方稱病毒製造者已編寫出專殺程 序,線民可免費下載

  據新華社電 負責偵辦“熊貓燒香”病毒案的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長葉鐵官14日說,
“熊貓燒香”病毒製造者李俊已編寫出專殺程式,公安部門正組織專家對這一程式進行鑒定,
預計一周內可在互聯網上公佈,供線民免費下載。

  據葉鐵官介紹,李俊向警方表示,他最初編制病毒是應網友要求“編得好玩”,
後來見被感染的電腦數量眾多,網上輿論憤怒聲討,“事情鬧大了”,他便編制專殺程式,
想把病毒都殺掉,但編好後不敢掛在網上,擔心警方以此為線索找到他。

  仙桃市公安局網監部門利用李俊的專殺程式進行了初步試驗,
結果表明其程式完全能殺盡“熊貓燒香”病毒及其變種。

  2006年12月初,我國互聯網上大規模爆發“熊貓燒香”病毒及其變種,
這一病毒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傳播,並將感染的所有程式檔改成熊 貓舉著三根香的模樣,
同時該病毒還具有盜取用戶遊戲帳號、QQ帳號等功能。短短兩個月內,
已有上百萬個人用戶、網吧及企業局域網用戶遭受感染和破壞,引起 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天下一心 發表於 2007-2-18 11:3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kingwong[/i] at 2007-2-15 04:36 PM:
五年以上:dev: 抵死... [/quote]
:good::good:

j兒 發表於 2007-2-19 02: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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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va 發表於 2007-2-22 06:21 PM

國内好像第一次有因爲製造病毒被抓的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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