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利賓納維他命C遜標籤 港生產商﹕產品成分符標示
[quote]【明報專訊】標榜「黑加侖子含4倍鮮橙維他命C」、在香港甚受歡迎的飲品利賓納,其澳洲 生產商被指誤導消費者,該廠承認當地部分即飲產品的維他命C含量比包裝標示低;但本港利賓納表示,香港全K.y3[zs U_;aRd,chy%{hQ{`
線產品的維他命C含量符合標示,食物環境衛生署 及海關 表示會跟進事件。*uQ`.D%|kK O,D 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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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字句被指誤導1Sr_&KU*K6X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公署(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昨發出通告,指澳洲葛蘭素史克已承認,部分即飲利賓納產品的維他命C含量低於包裝上的標示分量,並承諾會停止使用可能誤導消費者的「黑加侖子含4倍鮮橙維他命C」字句,日後只會提供經測試的含量產品標示。
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將於本月27日於澳洲提堂。公署批評生產商的「黑加侖子含4倍鮮橙維他命C」誤導消費者,令他們聯想到利賓納產品的維他命C含量是橙汁的4倍。公署主席Graeme Samuel指出,生產商使用適當方法表達食品及飲品(尤其是涉及營養)的成分是十分重要。
港利賓納﹕不涉本港產品!X8Ip|1G[U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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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賓納生產商葛蘭素史克(香港)發言人表示,這說法並不成立,「這句的原意只比較黑加侖子和橙,不是利賓納和橙汁。」發言人說。
發言人續稱,已測試在香港出售的利賓納全線產品,包括即及即飲產品,證實所有產品的維他命C含量與標籤內容相同;是次事件只涉及澳洲市場,毋須回收本港產品,本港亦不會停用有關宣傳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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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 ﹕字眼含糊難監察h/t:[ S'h[!e)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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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委會將了解事件是否涉及本港產品,但消委會發言人指有關宣傳字句較含糊,現有的《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規例》未必能有效監察,「用橙作比較,但所講的是大橙還是小橙﹖條例只可監察標籤列明的成分與實際是否相同」。[/quote]
利賓納廣告QG/p`a
[url]http://www.youtube.com/watch?v=ROb1JidvJlA[/url] 多數商品廣告字句都係誇大,澳利利賓納今次被人”捉到”都唔知算唔算唔好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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