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
最近一个叫做彭宇的名字成了媒体的宠儿。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 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然而,这起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认定和判决的案件在网上引起激 辩,网友几乎一边倒 5lD3]0r0\Zm(h V相信并支持彭宇。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在判决后情绪激动:“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7h5|&b"Aj RY(d D
在这件法院都只能从常理分析的案件当中,做为我们这些既没有目击,又不曾调查的普通百姓来说,肯定更难以说出个是非曲直。所以各种媒体之间也处于一种相互矛盾的争论状态,但无论争论的哪一方对于法院是依据常理想像而不是事实来判定彭宇赔钱这一事实都是没有争议的。那我们就说说这个没有争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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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判决的依据应该是什么?是按常理的想像还是事实。当无法直接得知事实真相时是想像事实还是该用证据链来还原事实。对于这两个愚蠢的问题,一审的法官用他们的行动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并且堂而皇之的在判决书中写入按常理分析云云。这对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疑是个不小的挑战。借用一句联想的广告词:如果按常理分析可以作为判决依据,法制将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