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貼]「艷照門」──網絡中的騷動
[b]「艷照門」──網絡中的騷動[/b] --阿藹t$A,s N4o%reV,}MpoB1hZr7DQT
這個新年真妖艷,藝人私房照的混戰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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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艷照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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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天,Facebook的朋友,分別加入了兩大陣營,一個是「停止發放侵權照片」(侵權組),另一個是「強烈要求鄧竟成去加拿大捉拿陳冠希」(捉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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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組」迄今有73名成員,有14位朋友加入,組群宗旨是:「呼籲停止發放侵犯人權、私隱權、肖像權、性自主權、以及版權的照片」。有12個牆上討論,當中成員提出「不觀看、不轉發、不討論」的原則。
「捉拿組」迄今一共有1,647名成員,有9位朋友加入,組群要求警方徹查陳冠希是否在當時人知情下拍攝照片,並要求鄧竟成澄清較早前的「釋法」。有頗多挖苦陳冠希的Photoshop,135個牆上討論。dX1[E 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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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比例上看,我較多朋友加入了「侵權組」。我想了又想,覺得道德乃個人選擇,而當警方不理相片真假,以淫審之名處理案件,那些相片變成無主孤魂,公與私的界線變得模糊。但我亦覺得無必要把罪魁禍首鎖定為陳冠希,假如是你情我願,拍攝私房照沒有問題,最錯是沒有好好處理。最後我兩組都沒有加入。
然而,作為 inmediahk.net的編輯,面對著專欄作家上載與事件相關的照片,在法律上沒有踩界的情況下,刪除與否,又是另一個選擇。若要落實保護相中人的私穩,大概連談論也變得不道德,何不像衍空法師所言,磊磊大方地面對因因果果?
起首,這可能是一宗盜竊事件,阿媽教落要路不拾遺,但沒有人承認東西屬於自己,網民袋袋平安。英皇集團不以民事禁制,要求警察介入,而警方亦以「真假不是問題」的態度,再以「淫褻及不雅品物管制條例」(淫管條例)之名來制止照片傳播,事件演化為公眾議題。Gg4f,s#]Od }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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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有警察的高調介入,我大概不會去搜尋那些照片。其後,網友把首批十多張的私房照傳送給我,讓我「研究研究」。這些照片到現在還留在我電腦的硬盤。這幾天曾認真考慮是否要刪除,但至今還未找到足夠的理由說服自己去消毀這些照片。等待著事件回歸正軌。
@/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