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姦夜總會少女囚七年 (港聞)
[quote]男子強姦夜總會少女囚七年 (港聞)
2008-05-19 (21:27)
[星島日報]報稱任清潔公司董事的五十歲男子,強姦一名誤墮求職陷阱十七歲少女,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七年。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杜麗冰指,五十歲被告雖一直奉公守法,審訊時亦傳召數名品格證人,被告自辯於案中沒有使用武力和威嚇,惟一加重刑責的只是沒有使用避孕套進行性交。
現年十八歲受害女事主,於去年七月從雜誌看到佐敦一夜總會聘請文員,負責人只吩咐她坐在一旁聽歌唱歌,叮囑若人手不足,可能要入房陪客唱歌,怎料上班首天即要陪客更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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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夜總會玩大家記得小心:haha: 個女仔好似係tb? [quote]惟一加重刑責的只是沒有使用避孕套進行性交。[/quote]
唔通用condom就可以判輕D:mad::mad::mad::nogood::nogood::nogood::giveup::giveup::giveup: 終於有風化案判形比較合理!(其實都小,得十七歲少女)!
不過強姦案-惟一加重刑責的只是沒有使用避孕套進行性交!真是O嘴!:confused: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catdogdog[/i] at 2008-5-20 03:27 AM:
終於有風化案判形比較合理!(其實都小,得十七歲少女)!
不過強姦案-惟一加重刑責的只是沒有使用避孕套進行性交!真是O嘴!:confused: [/quote]
未夠18歲最高判終身監禁, 乜discount得7年:angry: my frd almost fall for this trap lor.....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做咩要強姦D雞?:haha::haha::haha:
俾錢咪得囉~:naughty::naughty::naughty: 唱嘜鬼卡拉ok,去深水埗洗頭算啦
而家搞到坐監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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