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〥~灝~〥 發表於 2009-7-14 01:42 AM

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四川大地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早前被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監3年、緩刑5年,是首宗川震家長被判監案件。法院認定他帶領200多人到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其辯護律師李方平認為判決是「殺雞儆猴」的作用,給其他要求賠償的家長帶來極大壓力。
]-E0|Y5Z`(y)QOK 47歲的何洪春原居於北川縣曲山鎮,其年僅4歲的侄孫女張羿洋就讀於曲山鎮幼稚園,在地震遇難。之後,何洪春等8人被800名曲山鎮小學及幼稚園學生家長選為代表,與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商討索賠事宜,家長並認為中人壽原訂的賠款4000元人民幣太低,不能接受。 z4G(| D{8L8wT!O;T
「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囚3年
]/XaB-} 檢察官控詞稱,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w6F@'d"~.l&F6`] 北川法院於本月9日開審此案,認為他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判監3年、緩刑5年。$NN"f.z1~+Z
何洪春現時已回到家中,為他辯護的高博隆華事務所律師江天勇說,何洪春現時身心俱疲,需要休整數日後再商討上訴事宜。s7a5wd Y
他並認為,檢察院的指控不成立,「何洪春是想通過協商的方法把家長的訴求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來」,自身並無擾亂社會秩序,也不存在策劃、指揮、煽動其他人有擾亂的行為,且去年9月10日有家長採取「過激行動」時,他並不在場。9J-J5M0o!^R;m8fi9N
X!\V*`-aGA6\3m#G
KD@O:u
只有講句...中國無希望架啦...:yy29:

pkbrian 發表於 2009-7-14 07:57 AM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vU:R3H$X+HQz ^ *P%m8t,bC2S2z s)j
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CrB*R.H)N5v ap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b:hj@:?4Bx{
w0tOiRC.`)r ]

+]5w}D2z'v9l}
AS\GEq8F1nd 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5p]"H @!e-k&DZ <----但如果真的是這樣
7J0qPmx.B 我覺得被告是正常的= =

〥~灝~〥 發表於 2009-7-14 01:49 PM

[quote]原帖由 [i]pkbrian[/i] 於 2009-7-14 07:57 AM 發表 [url=http://www.26fu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204884&ptid=205718][img]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u9[7C(d$m g,cXd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Z&}z&T2a-b+k
@ Kg(za 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8?0} NO4\|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z.a K!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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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lS4h~*X7]Sq 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 ... [/quote]0F PsjXS
但如果個日[b]他並不在場[/b]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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