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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fung2009 發表於 2010-2-9 05:50 PM

揭豆腐渣工程 譚作人寃案今宣判

[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209&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712311]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209&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712311[/url]
'^Eu#Mk6Qr(O"? 內地近日接連對多位異見人士宣判,包括四川的黃琦、譚作人以及北京的劉曉波。其中黃琦「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上訴被二審駁回;譚作人「煽動顛覆罪」今日一審宣判;劉曉波「煽動顛覆罪」二審將於本周四宣判。分析人士指,當局在春節前宣判,目的是減少輿論關注。)w$J q7^$[k
55歲的譚作人和 46歲的黃琦都是在四川地震後為遇難者維權的義工,他們因揭露當局的豆腐渣工程和收集學生死傷數據,先後遭當局拘捕。譚作人妻子王慶華昨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稱,當局對譚的起訴完全錯誤,並表示若判有罪,一定上訴。譚的辯護律師浦志強則指,譚案是不折不扣的寃案,「如果他的善行也算煽動顛覆,那這樣的人是越多越好」。而昨維持原判的黃琦,他太太曾麗表示,黃琦去年 11月一審被宣判三年刑期,但法院至今不給判決書,這次二審同樣沒有,只是法官去看守所口頭通報他;黃琦的律師莫少平也指,法院的做法違反程序,令他們無法為黃琦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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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6H6H_T 劉曉波案二審周四有結果
`;G4H x9wEph:^] 此外,北京市高級法院本周四將對劉曉波案二審宣判。劉的妻子劉霞對本報指,她屆時將出庭聽判。現年 54歲的劉曉波因發起《○八憲章》簽署上月一審被判囚 11年。案件引起國際關注,多位國際名人提名推薦劉曉波角逐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本港今日將有市民到中聯辦示威,以苦行及剃頭等方式,抗議內地當局迫害異見。本報記者 [img]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images/art_end.gif[/img]

vbvb 發表於 2010-2-9 09:35 PM

豆腐渣工程揚起中國的腐敗

goodnicelady 發表於 2010-2-10 10:09 AM

為正義犧牲的英雄,可以拿諾貝爾獎!

魚佬 發表於 2010-2-10 12:10 PM

[quote]為正義犧牲的英雄,可以拿諾貝爾獎!yn(cU)n
[size=2][url=http://www.26fu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379540&ptid=220317][color=#999999]goodnicelady 發表於 2010-2-10 10:09 AM[/color][/url][/size][/quote]
P\:a#msy 9hh W!l(B{a/S
唔好干預別國內政 :D

mycar422 發表於 2010-2-10 03:56 PM

審判避提豆腐渣工程,悼六四成入罪藉口,地震維權英雄譚作人囚 5年
P RT5O(~E4As [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210&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716324]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210&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716324[/url]
L]M*^8?v'P 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昨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曾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譚作人五年監禁,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律師浦志強表示,「譚因調查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及倒塌校舍被捕,卻被當局以涉六四問題重判,說穿了,就是要借本案警誡所有想追究地震倒塌校舍責任的人,對地震維權的家長和所有關心者,發出警告。」譚作人決定上訴。
"ZT5P4R}"e 譚作人案的庭審在去年 8月結束,昨日宣判。律師浦志強說,法院是以譚的六四文章定罪,沒有提及他調查四川地震的豆腐渣工程。BC@b m2k ^Az.X
去年 2月,譚起草「 5. 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民間進行川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調查,「確認每一個班級,每一所學校、每一個鄉鎮、每一個縣市、每一個地區遇難學生的真實資料」,引起地方政府不滿而將他拘捕。%c~I(d+ne l/l
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上午 9時對譚作人一案作一審宣判,僅用了五分鐘。譚的辯護律師浦志強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稱,譚被判的罪名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罪證只有兩點:一是指他在網上發表《 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對filter_199 1989年處理六四的方式「歪曲誹謗」;二是六四 20周年前,他倡導獻血方式紀念,並接受外國媒體電話。:c(L#`#t"E-N
浦志強指,《廣場日記》是 2007年 5月譚作人為回應當時的香港民建聯主席馬力對六四的不當言論,用親身經歷寫的回憶文章,「根本不是歪曲,更不涉及誹謗」,且後來民建聯也為馬力的言論道歉。至於倡導以獻血方式紀念六四 20周年,無論主觀或客觀,都不具社會危害性,反而是值得鼓勵的社會公益行為,與犯罪無關。
K8|NN(])_c:WE 浦志強透露,法庭判決時,公訴人不敢正視被告。浦在判決後到看守所探望譚作人,「他沒想到判這麼重,只能盼中國能早日實現法治」。浦說:「我為他辯護,也是為我自己辯護。因為我也經歷過六四,比他有更強烈的感受。」
P|Ae7y I!Y@ 譚作人的太太王慶華及女兒未能入庭旁聽。王慶華表示,對判決非常失望,「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上訴。」譚作人的哥哥譚立人也到場外聲援,他說:「我以前不同意他(譚作人)的做法,因為認為小百姓做不了甚麼事,改變不了這社會,但今天我要站出來,我要支持他。」成都公安在法庭外加強防範,但仍有支持譚作人的市民,以散步方式到現場聲援。
n+Yg x"eD"`t 繼去年劉曉波案後,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昨亦派員到法院旁聽,但被拒入法庭。一審判決後,美駐北京大使館發聲明,指中國當局接連判囚維權人士,違背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人權準則,認為被判囚人士只是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權利,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譚作人及在囚異見人士。'c/R0qHS0\
國際特赦組織也譴責當局對譚作人的判決,指案件凸顯中國當局用「模糊和過於廣義」的法律,壓制和懲罰不同政見者。案件吸引本港大批媒體採訪,但受成都公安阻撓。國際記者聯會、香港記協等發表聲明,譴責成都公安阻撓採訪的暴力行為。
4B'R6jp I5Y7_/w 本報記者

中國心 發表於 2010-2-10 04:02 PM

支持譚作人上訴

kuru 發表於 2010-2-12 01:28 AM

坐11年算係咁, 起碼唔駛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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