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遺物
[b]「比番佢即係要見番佢,擺係度又唔知點咁。」──朋友對愛情遺物的評價愛情遺物主要是指情侶分手後,遺留在對方家的物品,不包括說明是送的禮物,我的習慣是把它們收拾好,然後待有一天心情較好,把它們完璧歸趙。要等待心情好,是因為要有足夠的承受力才能忍受與前度再見。究竟這是甚麼問題?為何曾經愛過的人,會變得連見都不想見?
我的解讀是,看著眼前的那個人,就會憶起過去的自己,
就會想起以前一切為他做過的傻事,說過的傻話,
然後就會質問自己:為何可以為他這樣瘋狂?真無聊!
多少天真,多少甜蜜,最後換來一句「無聊」,
真可笑。
因此,長痛不如短痛,我必需把愛情遺物運離自己家中,看著這些遺物,就會刺激自己,想起自己短期內不能面對的過去,連自己家居都嘲笑自己,何苦?倒不如一次過把它們還給主人,見了一次,把一切清掃,來得乾淨利落還好。
[/b] unless one hates the ex-lover, those stuff normally will be k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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