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擇偶條件vs感覺
每問到別人:「你的擇偶條件是甚麼」的時候,他們總能答出一個具體答案,甚麼高矮肥瘦,學歷如何,斯文還是活潑等等,那怕要求是高或是低,總之「擇偶條件」還是在他們心目中實在地存在的。然而,愛情往往是感性多於理性,可是「擇偶條件」分明是理性製造出來的產物,這實在是一個矛盾。很多人早早設定幾十個擇偶條件,可是最後所選擇的配偶,卻十之八九與其擇偶條件有一定出入,那就是因為「感覺」在作怪,設定再多的擇偶條件,最終還是敵不過自己的感覺而去擇偶。
很多時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卻總會與自己的擇偶條件有偏差的,問題是,你會因這個偏差而放棄自己所愛。假如某女性設定其中一項擇偶條件為,該配偶不得重於一百五十磅,可是當她的男友有一天的體重突然標升至一百五十一磅,難道她便要拋棄她的男友嗎?又例如某男生設定了十個擇偶條件,某天他喜愛了一個女孩,卻發現她只符合了九個條件,難道就因為她還欠一個條件便放棄追求,而忽略自己分明是喜愛這女孩的一個事實?
又有不少人年輕時,總抱著「多試無妨」的心理,與過多種差別很大的人談戀愛。可是,當年齡愈大了,花不起更多青春去嘗試,這時候,「擇偶條件」愈漸勝於「感覺」,往往選了一個雖然符合條件,卻沒有觸電感覺的人走在一起,最終可能遺憾終生,這無異是值得反思。
可是,其實「擇偶條件」也可以存在的,甚至與「感覺」並存,但要謹記,擇偶條件很多時只是指引,讓自己知道大概會喜歡上怎樣的人,但條件之所以為指引,正因為指引是死的,最終作出決定的還是人本身,不能永遠讓「擇偶條件」牽著走,把它當作指引總是更為適合的,因為我們也要顧及自身的「感覺」。不見得設定更多擇偶條件,最終也只是憑感覺擇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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