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摑警案判刑合適(律政司可考慮放棄上訴。)
[url]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223/4/lwbg.html[/url]^lGkz#GdD湯家驊:摑警案判刑合適
(明報)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14:35|&vv"n5]J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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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 議員湯家驊 說,
摑警案被告Amina被判囚6周,判刑不算重,是適合的。
湯家驊表示,不久前曾有一個案例,一名被告初次襲警就要判監3星期,'{SoqC(vj
認為Amina已經3度犯案,但只入獄6星期,判刑不算重,,jBtz xi4Xs"u8d.h
亦證明原審法官判感化令 對她並不適合,相信今次判刑對Amina能起阻嚇作用。8r'Zi.FN!I3R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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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律政司可考慮放棄上訴。
[url]http://orientaldaily.filter-170/cnt/news/20100808/00174_001.html[/url]
余若薇靠嚇 示威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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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到某程度,或可構成對司法機構或司法人員施壓,亦可能引致藐視法庭罪」。 }IZ$Pu%n0y
其言論即時引起各界質疑,有學者形容余的言論莫名其妙,只會激發更多人上街; [4m(bf c}5i%g&EI
有經常參與示威的團體更認為余的言論嚇人,打擊市民言論自由及集會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