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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kwan 發表於 2011-5-20 06:53 PM

愛情合約

在這個物質主義的世代,少不免,
最純真的愛情也落入俗套,要求物質的證明。
由什麼時候開始,男友需要時不時買禮物哄女伴開心?
否則,這位男友就被扣了分數?
「身為男朋友當然要得閒就買下禮物哄下女朋友咖啦...
我男朋友都係咁...下,你果個無呀?
淨係講我愛你,我都識講啦,買小禮物哄下我開心都無,
我會懷疑佢究竟有無擺我係心裡面添。」


比較。
我承認大家都喜歡收小禮物每天有新驚喜。
的確,那會是一個最直接表達「我心裡有你」的行動,
而且,亦是最直接讓對方笑逐顏開的方法。
但如果keep住成為習慣,可會不再是驚喜,
而且長遠而言變成「奉旨」、「習慣」?
看到可怕的地方了吧。
道理就如「我愛你」說得太多,你會聽膩,
然後,感覺隨著聽的次數愈多,漸次麻木。
愛情,來自我跟你所獨有的化學作用;
然而,化學作用也會有消失的時候,
我倆都不可能單靠上天送給我們的化學作用,
而是要努力找來柴枝給予助燃,免得它失效。
而這些「柴枝」,就是偶爾生活上給予愛侶的小驚喜。
而小驚喜,卻不狹指為物質。
可以是帶你去一個地方而事前不跟你交代清楚;
可以是偶爾給你寫一封信,為你燒一桌飯;
可以是為你唱一首歌,彈奏一曲;
可以是默默為你改掉自己一個缺點...
多麼多麼的,幸福。
又,我們都總希望跟伴侶有一雙一對的信物。
彷彿,物在,情在,好浪漫。
好些男人因為不闇這種小浪漫,往往招來非議——
你女伴的女友人的非議。
「他究竟有沒有把妳當正印女友啊?
都一起一年半快兩年了,連一對介指手鐲都沒有過?
這可是正式情侶必備的證明呢。」
幸好這些話都不是衝著我來的。
但是往往聽到這些說話,我都只笑不語。
不否認,這是一種一雙一對的肯定的浪漫;
但,卻有一種合約式的古板。
如果真的是愛,就無需合約。
你愛我,你給我送上跟你配成一對的信物,
我會很珍而重之,因為它代表了你;
然而,若果這是一種社會物質主義所引發的「約定俗成」,
那麼,這個合約,我也會要得不能盡情幸福。
因為,愛成為了合約,是束縛,
讓我少感受了你背後對我的真心誠意。
我是固執的。
我期盼愛情信物的出現,代表你告訴全世界:
「妳是我的。」
但我更天真地期盼,你此生能夠每天給我一個擁抱一個吻,
來作為給我簽下一生一世的愛情合約。
有信物,是調味;沒有信物,卻是最簡單的愛。
正如你看不見,聽覺、觸覺、直覺卻反而更好——
We always need too much but feel too little.

My dear, I'll never ask for more than your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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