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揚知法犯法
[i=s]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11-5-25 12:09 AM 編輯 [/i]8~%[ X/o9\%^Aay`^'_0zr$er)o W
孫明揚承諾拆寓所僭建物9c"M%gr$AO
(明報)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23:20
教育局長孫明揚
承諾會拆走寓所的僭建物,他又否認是在傳媒揭發後才去採取行動。E,VVNah#eR
孫明揚下午對記者表示,在1994年買入跑馬地的住時僭建部分已存在,2006年4月屋宇署
致函當時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的孫明揚,要求清拆,由於認為面積小且無危險,未有理會,2006年6月被「釘契」,由於今年4月1日起屋宇署已修例,故已於今日委託合資格承辦商明日進行清拆。
他承認應該盡早處理和以身作則,但未有做到。他未有回應會否因此而辭職的提問。 (d6PTo UW*Sd9w
[size=7][color=red]應該發放邊疆充軍塞外牙[/color][/size] 唔該自己辭職吧. 呢場僭建風暴,應該要搵幾個出黎祭下旗:secret: 明知故犯, 罪加一等.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size=7]官官相衛牙:angry: [/size] [b]27/4/2011[/b]#~W m(bB'|&G,e
[b]孫明揚重病家中洗腎[/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