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屍
養鬼仔已是相當邪門的事,但若然談到養屍,就更邪上加邪。前者僅為供養靈體,後者則是令屍體不化,還要使其活化,有形有實,不是更恐怖嗎?而且處理不當的話,養屍者更會被殭屍反咬,養屍聽來令人毛骨悚然,
但何解還有人繼續幹這種至邪之事呢?MU*
施行養屍術的人,不外乎是那些心術不正的術士,他們為了在人前彰顯其法力,或者欲以殭屍行惡,才會甘願
冒此風險。但亦有人是為了讓含冤去世的親朋戚友向仇人報復而施行養屍術,與此同時,還有人是純粹出於對
親人的思念而養屍。相傳在道術中,有一門名為「太陰煉形」之法,可使下葬後的死人復活。
姑勿論心術是邪是正也好,並非所有死人都可以拿來施行養屍術的。據坊間流傳的說法,只有生前為陰命或死
於陰年、陰月、陰日、陰時的人才可以。在一般情況下,不會以逝世親人作養屍對象,因為中國人多深信死去
親人能否在黃土下安然埋葬,會直接影響後人的運程。G
除「挑屍」之外,擇地養屍亦須符合某些條件。站在風水角度,陰宅講究「穴氣」,即下葬之處的地氣,將死
人埋葬於「養屍地」、「陰煞地」、「養蟻地」、「養蠱地」等大忌之穴,就大有可能會出現屍變的情況,輕
則屍身不化,重則更會化為殭屍為禍人間。至於立心養屍者,反會專挑這些大忌之穴來下葬屍體。這些所謂「
養屍地」皆有共通點,就是土質屬陰寒,即是說土質疏鬆、呈黑色、極重黏性、土質酸鹼度失衡之地,不利蟲
菌孳生,令屍身入土後難以腐化。 至於坊間流傳的養屍術,大致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將安放了屍身的棺木
埋入養屍地之中,但不能埋得太深,棺材頭部更要露出土上,好讓屍身吸收日月精華。之後再將白飯和雞血各
一碗放於棺材頭端位置,接著焚香唸咒,如為報仇,還會在咒語加入仇人名字,並一直想著其樣貌和所住位置
,完成後便可將香插於墳前,往後還要每天重複此儀式一次,不可間斷。
另外,亦可多做一項「催屍」儀式,先殺一隻黑貓,年紀愈大愈好,然後取其血灑於墳地之上,貓屍則埋於棺
木尾端。辦妥後,同樣需要念咒,做齊兩者,七七四十九日應有成果,並可於傍晚時間開棺驗屍,若屍身長滿
白毛,稱之為「白兇」;長滿黑毛,則為「黑兇」。*]B
另一種養屍術更為邪門,據《養屍方略.流川章》的記載,是要先多作一個「驗屍」程序,方法是先將屍體埋
在三尺黃土下,讓其吸收地氣和陰氣,待七七四十九日,再選擇一個月圓之夜開棺,若屍身未有腐化跡象,為
之「好屍」,可繼續煉下去。{
而煉屍方法是先將屍身剝皮、除去所有指甲和腳甲、剃掉頭髮,然後在屍身灑上石灰防蟲,並置於陰涼的地方
風乾。接尠便會將屍體葬在養屍地十尺之下,封土前還要用九十九個已死惡人的血塗滿穴之四壁。之後每天日
間必須用泥土密封棺木,晚間則翻開泥土,讓屍體吸收月亮陰氣。期間還須每隔七日用死人的血倒在屍身之上
,直到七十七個七天,就可用裹屍布將屍體包妥,再行施法,之後揭開裹屍布「驗屍」,若屍身長出新皮、新
甲、新頭髮,就可在其頭部插入符咒,以便日後將之操控。 完成後再將屍體放回養屍地,前十天用鮮血供養,
使其變成殭屍,之後就改以活人供養,再過百日,屍體自會破穴而出,成為「屍王之王」,不僅可飛天遁地,
白日也可活動自如。 養屍術如此可怕,若然誤將遺體葬在養屍地,令親人遺體不腐,恐成殭屍,又有何方法解
決呢?有師傅表示,遇此情況可第一時間遷葬,並用米和酒灑在屍身,助其腐化。還有一個更安全、快捷的方
法,就是立即將屍體火化。z
不過,從科學角度也可解釋到屍身不化,甚至「屍變」的現象。首先所謂「養屍地」,本身已難孳生蟲菌,如
加上棺木的用料太好,以致棺內濕度長期偏低,或者屍身在下葬前用了過量的防腐劑保存,都會使屍體難以腐
化。此外,位近高壓電纜、核電廠的墓穴,因其空氣有變,亦有機會令屍體久而不化。而受到摩擦產生的靜電
影響,屍體的肌肉會出現條件反射現象,若碰巧在此時開棺,便會構成死人彈起身之類的所謂「屍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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