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期
女孩子比較靦腆,喜歡男生大多放在心頭,不讓男生知曉。最近一位朋友向我訴說她在這方面的煩惱。
我告訴她自己花了八個月時間才可徹底地忘記一個人,聽後她大感愕然,還說我竟單戀了八個月這般長的時間,亦說我害苦了自己。
我笑了笑說:「八個月是用來忘記,一年半乃是甜蜜期。」
說實話,自己一直單身,沒有甚麼戀愛經驗。
作為一位小「金迷」, 對金庸著作略知一二,心底裏的愛情盡皆天長地久、兩情不渝等等。
雖說要像楊過、令狐冲般地深愛一個人長達十至二十年有點不可思議,然而喜歡一個人一、兩年並非難事,所以當這朋友表示愕然,自己比她更愕然。
時下年青人戀愛並非用年作單位,卻用月作單位。(當然亦有例外)
然而我真的想不明白,若一對情侶一起六個月便分開,那麼他們的甜蜜期有多長呢?
我曾聽說過一起兩個月便分開,那麼他們的甜蜜期又多久呢?難道就只有一個月嗎?
這些事對我來說實在太不可思議了,亦太過兒戲。
難道一段甜蜜期就不能長達一年嗎?
想當日自己單戀那位人兄時,頭半年簡直對他朝思暮想,滿腦子都是他。
後半年熱情未減,亦經常把握機會跟他談天。
作為一個患單思病的人已這樣,相信一對相愛的戀人一定更深。
然而他們這種極速離合似乎沒了甜蜜期。
這是因為時下的人太衝動了,為了一嘗戀愛的滋味,便可以與一位自己根本不喜歡的人一起,甜蜜期又可以從何說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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