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這個社會上有著許多規則, 有詳細被記載下來的, 也有許多不成文的規則.在很多人的眼中, 規則都是為人們增加麻煩的東西. 也有人認為規則只不過是上階級或聰明的人為自己而想出來的東西. 他們可以應用所謂的規則讓比他們弱小的人服從自己, 也可以為自己在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帶來方便. 因此大多數人們多討厭規則, 討厭順從對自己無利的規則.
在馬路上, 往往錯的都是從後面撞上別人的車主. 那如果是前面的車主後退呢, 為了不把事情鬧大, 人們都會選擇用錢來和解.
在工作上, 往往都會有人是一直都沒升級加薪, 就算他是有能力的人. 有可能那人觸犯了些不成文的規則, 比如無意得罪了公司里的小人. 很對不起, 如果那個小人在公司里有些權力, 那我會選擇離開. 我並不是鼓勵, 那只是我的建議. 在美國調查顯示, 四個人裡面, 有三個人都不曾再同一間公司里工作超過3年, 所以"東家不打, 打西家" 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可是, 那麼做不就是逃避了嗎. 就好像你沒做錯事, 警察缺一口咬定說是你干的. 只要你肯寫封悔過信, 警方就不在追究了.
這時候你會選擇維護自己尊嚴, 與警察奮戰到底; 還是會寫篇悔過信, 立即離開警局?
前提是如果你選擇留下, 那可能會被扣留48小時, 到最後還會被罰款或留案底; 信寫完後你就可以馬上離開, 不再受威脅. 當然, 也有可能經過一番奮鬥後, 你的到最後的勝利. 可是成功率是多少啊, 這不是偶像劇或甚麼小說, 自己算算吧.
所謂的尊嚴, 能吃嗎?
別人說了些較難聽的話, 血氣方剛的你會不會揍他一頓. 別人讓你在心上人面前出丑, 會不會想上前爭回一口氣.
先動手的就是輸家.
做任何事情前先想清楚, 想想動手後所帶來的後果. 別想對自己的, 沒人要理你發生甚麼事情; 想想事情對身邊的人帶來甚麼影響.
做錯事情了, 年輕人總會說 - 事情是我搞出來的, 我會自己解決 - 你要怎麼解決?? 到最後還不是家人為你操心, 替你解決事情.
量力而為, 別衝動
討厭這社會上的規則嗎? 討厭這世界裡的定律嗎?
想要改變? 想要創造新的規則?
那你就得遵守它! 遵守現有的規則!
勇于面對以及遵從規則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 努力向上, 為自己爭取更多, 最後才能創造讓別人遵守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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