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否趁高價賣樓﹖
一些人想趁高價賣樓﹐有個小伙子去年就這樣問過﹕「我家的房子本來只值百幾萬﹐現在已升至四百多萬﹐你說應否賣出去﹐等跌了再買新的﹖」天啊﹗這人本身是地產代理﹐都說代理是精神分裂的﹐他們常夾在買家和賣家的相反意見中﹐很多事情﹐有時連他們自己也想不通。情況是這樣的﹐代理的那層樓是一家人自住的﹐賣出去後他們必要租住其他地方﹐實在應想清楚﹐幸好他們最終沒這樣做﹐那間屋現在已市值五百多萬了﹐要是賣了﹐賬面損失不計﹐心理上的壓力已夠你難受。
樓價高企﹐別說四五百萬﹐七八百萬的樓亦俯拾皆是﹐若是真的看淡樓市﹐或受不住高價誘惑﹐想賣掉房子實實在在的擁抱幾百萬現金﹐也可走另一個安全策略 – 以大換小﹐即是將貴價樓賣出去﹐再買一個便宜一點的﹐這樣做可有幾方面的保障。
1. 不用向別人租樓﹐讓銀行存款流血﹐又會被人迫遷加租。
2. 樓市要是再升﹐自己亦不致陷入百份百損失。
3. 樓市若真的大跌﹐貴價樓會跌得很慘﹐細價樓則跌極有限﹐就是跌幾十萬﹐三五七年不用交租也對消了﹐將來買了更大更新的﹐這舊樓更可租給別人。
君不見近日發展商對大幅地皮出價審慎﹐但蚊型地卻有多人積極入標﹐也屬同一道理。
我給自己的格言是︰怎樣都要有物業在手﹐跟市場完全脫鉤﹐兩手空空的﹐代價我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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