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壁球協會, (簡稱 WSF) ( 英國 )
前身名為「國際壁球同盟」早於一九六七年成立, 後來於一九九二年改名為「世界壁球協會」。它是世界認可的壁球組織,負責在世界各地推廣及發展壁球運動。
[url]www.worldsquash.org[/url]
亞洲壁球協會, (簡稱 ASF) ( 印度 )
一九八○年成立的「亞洲壁球協會」是「世界壁球協會」的地區性組織,主要負責推廣亞洲的壁球發展、聯繫及保障各會員的共同利益。
[url]www.filter-074squash.com[/url]
世界男子職業壁球員協會, (簡稱 PSA) ( 威爾斯 )
前身為「國際壁球員協會」於一九七三年成立,後來於一九九二年正式改名為「世界男子職員壁球員協會」。它主要職責是組織及協辦世界男子壁球賽事,稱為「世界男子職員壁球員協會巡迴賽」。該會亦負責世界男子排名,同時亦與「世界壁球協會」及「世界女子壁球員協會」緊密合作,使國際性的壁球賽事得以順利進行。
[url]www.psa-squash.com[/url]
女子世界壁球員協會, (簡稱 WISPA) ( 英國 )
於一九八三年成立的「女子世界壁球員協會」,它成立的目的是希望團結世界各地的職業女子壁球選手及增加她們的比賽機會。
[url]www.wispa.net[/url] 裝備
壁球拍
質料 : 木、鋁合金屬、石墨、碳纖維、鈦金屬
尺寸 : 長度 - 不超過686亳米; 闊度 - 不超過215亳米; 拍面面積 - 不超過500平方厘米; 重量 - 不超過255克
壁球
大致可分為四種:
名稱
特徵
彈力
速度
適合使用人仕
The Revelation Pro XX (俗稱雙黃點)
傳統壁球的大小及黑色,以雙黃點為記認
o
o
比賽專用
The Revelation Competition XT (俗稱單黃點)
跟Revelation Pro XX大小 一樣,但在空中逗留時間多出10%
oo
oo
有一定球技但缺乏 力量的青少年球員
The New Max Progress Ball (全黑色及沒有顏色點)
在體積上較傳統的大6%,而比Revelation Pro XX多 出20%空中逗留時間
ooo
ooo
初學者
The Max Ball (全藍色)
在體積上較傳統的大12%,而比Revelation Pro XX多 出40%空中逗留時間
oooo
oooo
初學者
越多 o 代表壁球彈力及速度越強越快
壁球鞋
一般的壁球場都規定球員必須穿著白底不脫色運動鞋。由於壁球運動需要很多轉身的動作,所以一對能全面保護腳踝的壁球鞋是必需的。
護眼罩
為了避免被壁球或壁球拍意外弄傷眼睛,壁球員都應佩帶護眼罩。
香港壁球總會青少年規例 : 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所有由香港壁球總會所舉辦的任何19歲以下的青少年賽事,參賽球員必須佩帶護眼罩比賽。
玩法
發球
比賽開始時,雙方球員以轉拍方式決定發球權;
發球的一方可選擇在左邊或右邊的發球格發球;
發球的一方發球時必須最少有一隻腳踏在發球格內
發球的球員發球是必須將球直接擊向前牆的發球線和界外線之間,而球在反彈時則必須落於對手的後半場區內;
每位球員只得一次發球機會。若發球失誤,發球權便要讓給對手;
發球的球員必須交替在左右兩邊發球區發球,直至擊球失誤。
當發球權落在對手身上時,對手亦有權選擇在任何一邊發球;
撃球
發球後,雙方球員便要輪流擊球,直至其中一方有失誤,包括:
無法在球彈地一次後成功擊出;
把球擊在底板上;
擊出的球無法到達前牆;
把球擊出場區外﹝即界外線之外﹞
除發球外,球員可運用各種不同的技巧和策略擊球,譬如把球先擊向後牆或側牆,而讓球反彈到前牆;
或將球擊向前牆而使之反彈到側牆等等
壁球的計分法
國際式計分法
一場以國際式計分的比賽可以採用五局三勝或三局兩勝制。每局打9分,爭取發球權;當發球的一方令對手失球,即得1分。如此類推,最後以先取9分者勝出該局,即在總局數中取得1局。唯一例外的情況是8分平手時,接發球一方須選擇刃時1分﹝即打到9分﹞或刃時2分﹝即打到10分﹞決勝負。
美式計分法
美式計分的比賽也可採用五局三勝或三局兩勝制。每局打15分,只要任何一方令對手失球,即得1分。如此類推,最先取得15分者勝出該局,即總局數取得1局。除了在14分平手的情況下,接發球者須選擇刃時1分﹝即打到15分﹞或刃時3分﹝即打到17分﹞決勝負。
壁球術語
側場球Boast : 是其中一種擊球技巧。球員將球打往側場,使之反彈往前牆。
高吊球Lob : 是其中一種擊球技巧。球員將球擊往前牆而反彈在高空中,以拋物線跌落後場死角內。
短球Drop Shot : 是其中一種擊球技巧。球員會輕力地將球擊往前牆,使球反彈後落在前半場區靠近前牆的地方。
截擊球Volley : 球員在球未落地前便直接擊出。
在壁球比賽中,球員大多會將球擊出後,使之反彈的路線盡量貼近側場﹝width﹞並使球落在後半場區內﹝length﹞。
死角Nick : 死角位於牆與地板之間接縫的位置。當壁球被擊至死角時,速度會突然減慢或方向會突然改變,使對手難於回擊。
T-位 T-position : T-位位於短線與半場線交界的位置。
和球 / 得勝球 Let / Stoke :當球員被對手有意或無意用身體或各種方法阻礙擊球或移動往擊球點,球員可要求球證判和球。若球證認為該球員直接影響對手擊球的話,裁判可判被阻的球員得勝該球;若球證認為該球員只是間接妨礙對手擊球,球證可判該對打為和球,該對打便會作廢,發球一方便要重新發球。
死球Not Up :
1. 當球員不正確地擊球;或
2. 球員在球彈地多於一次後才擊球;或
3. 球接觸到擊球者或其衣物等。
低球Down : 當球被擊中底板。 小型壁球
一直以來,香港壁球總會均致力推動青少年壁球發展。由於青少年運動發展是需要從小培養參與運動的興趣,1997年香港壁球總會便決定從英國引入小型壁球 ─ 一項十分適合6至12歲小朋友參與的新興體育項目。由於小型壁球不受任何天氣及場地環境所影響,利用拍面較大的球拍及海棉製的球,小朋友便能以輕鬆有趣的遊戲形式安全地學習壁球的基本技術,所以是一項特別適合香港小朋友參與及小學推廣的新運動。
小型壁球與壁球之分別
項目
小型壁球
壁球
對象
6 - 12 歲小朋友 12歲或以上 / 小型壁球員
壁球顏色 粉紅色, 吸引力大 黑色
壁球大小 較大, 彈力較高, 較容易撃中 較小, 彈力較弱
壁球用料 海棉製, 質料較軟及安全 橡膠製, 質料較硬
壁球拍長度 較短, 較容易控制 較長, 撃球力量較強
壁球拍重量 較輕, 較容易握住及控制 較重, 撃球力量較強 手田水
+4 wer+3
高爾夫球
大屯球場是北部面積最小的球場,球道窄又短,又有高聳的隔道樹,注重擊球方向而不是遠。有幾個四桿洞不要拿一號木桿開球以防止失血,細節:
第一洞:最好用球道木桿開球,超過230碼以後球道縮小,容易出界或攻擊範圍變小。
第二洞:規定必須鐵桿開球
第三洞:球道長,無可避免的必須以一號木開,但要開往左邊,往右OB或是沒有進攻角度。
第四洞第五洞是三桿洞
第六洞:很短的五桿洞,敢用一號木開球,很容易兩桿上果嶺,但球道宰且右邊OB。
第七洞:上坡右狗腿,距離遠,需開出小右曲球
第八洞:很長的四桿洞,要摧!
第九洞:開球還好,小心第二桿落點宰,最好用鐵桿打第二桿。
第十洞:很短的四桿洞,不到270碼,不要衝動想一桿on上果嶺,果嶺前都是沙坑,打過頭是OB。開球在200碼以內就可以。
第十一洞:150碼左右的三桿洞,右邊OB,開球要有點膽識。
第十二洞:不要被球道騙了,換下一號木,用三或五號木桿開球,打個220碼以內最好,打大了上山坡下場很慘。注意第二桿的距離標示不準,要少打個15碼才對,否則一定衝過頭。
第十三洞:下坡四桿洞,右邊OB,梯台位置會騙人往右打,小心!
第十四洞:五桿洞,場地不熟不要硬拼,打在『葉子媚』之前就可以。【註】:到了就知道何謂『葉子媚』
第十五洞:四桿洞,打太遠(超過260碼)太偏右會下水塘
第十六洞:上坡四桿洞,對著150碼樁旁的沙桶左邊開球,這一洞的成績關鍵在開球。
第十七洞:三桿洞,桿弟報的距離一定太大,白梯最遠不超過140碼,超過這個數字不要理她,以免滾落山坡,那就…..
第十八洞:五桿洞,偏右邊開比較好,最難的是第三桿,球道特窄,左邊OB,那右邊呢?是淡水商工的司令台。
最後送你一句話:自求多福!
參考資料
被修理多年以後
高爾夫球標準桿術語
標準桿的術語如下PAR:單洞平標準桿
BIRDIE
博蒂﹙小鳥﹚:單洞低於標準桿一桿
EAGLE
老鷹:單洞低於標準桿二桿
BOGEY
柏忌:單洞高於標準桿一桿
DOUBLE BOGEY
雙柏忌:單洞高於標準桿二桿
關於術語:
ADDRESS
繫球準備
AGAINST WIND
逆風
AMATEUR
業餘球員
APPROACH
近距切球
APPROVE
比賽終了的署名
ATTEST
比賽結束後計分員檢查無誤
BAG
球袋
BALL MARK
球位標記
BACKSPIN
後旋
BACKSWING
上桿
BEGINNER
初學者
BENT GRASS
穗糠草(常綠冬季草種)
BLAND
桿面扁平部
BOOBY
倒數第二名﹙B.B﹚
BUNKER
沙坑
CADDIE
桿弟、桿娣
CADDIE FEE
桿弟費
CART
球車
CARBON
碳纖維
CARRY
飛球距離
CHIP IN
切球進洞
CLUB
球桿
CLUB HOUSE
球場、會館
高爾夫球的起源
這個問題幾乎常常有人發問,你可以在知識+裡面打入你要問的問題就會很容易找到答案,因為內容很長,點以下的地方你就可以看到各式的答案。高爾夫球運動早在十五世紀的英國就已相當盛行,然而它是起源於十二世紀的蘇格蘭,是以一根彎曲的棍子和用羽毛捆成的橡皮球來玩的一種叫“巴卡尼克”的遊戲,在我國古代亦有類似今日高爾夫之「捶丸」遊戲,但實質上仍有多處相異。經歷幾世紀以後隨著科技的進步,不論在球場的設計、建造、規劃、球賽規則制定,及對於球具的開發研究等都做出了無數次的改良與突破,譬如球的規格統一,軟硬材質及動數的革新,而球桿頭材質也區分為鑄造與鍛造,桿身從傳統鋼桿演變成至今的碳纖、硼,甚至鈦金屬所製造的。
不知道是否你要的答案...
[url]http://tw.knowledge.yahoo.com/search/search_result?p=%E7%88%BE%E5%A4%AB%E7%90%83%E8%B5%B7%E6%BA%90[/url]
英國在世界杯足球賽可以派四支隊伍參加
我們一般通稱的"英國",其正確的官方名稱叫做"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聯合王國目前的疆域包含了英格蘭(England)、蘇格蘭(Scotland)、威爾斯(Wales)和北愛爾蘭(Northern Ireland),而過去有大約一百年的時間還包含了所有的愛爾蘭。1800年的《聯合法案》將大不列顛島上的各個王國與愛爾蘭王國合併在一起,成為大不列顛與愛爾蘭聯合王國。1922年,愛爾蘭自由邦脫離了聯合王國,剩下北愛爾蘭還在聯合王國的支配底下。於是1927年聯合王國的名稱就改成了今天的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聯合王國的核心實際上是由英格蘭王國所創建的政府體系,在各個不同的階段合併入威爾斯公國、蘇格蘭王國和愛爾蘭王國。
既然聯合王國是由四個國家所組成的,自然每個國家可以派出自己的隊伍參賽。
另外在此提供您一件很重要的資訊。當您到聯合王國旅行時,要是見到蘇格蘭人,而您要是稱呼他是英國人(English),他可是會當面糾正您說他不是英國人,而是蘇格蘭人的。遇到北愛爾蘭人也是一樣,千萬別弄混了。
參考資料
Wiki
桌球
桌球規則跳至桌球比賽規則
二.國際競賽規程
1 規則和規程的適用範圍
1.1 比賽類型
1.1.1 “國際賽”,即一個以上協會的運動員參加的比賽。
1.1.2 “國際比賽”,即不同協會代表隊之間的一場比賽。
1.1.3 “公開賽”,即所有協會的運動員均可報名參加的比賽。
1.1.4 “限制賽”,即除年齡組外只限於特定組別的運動員參加的比賽。
1.1.5 “邀請賽”,即限於個別邀請的、指定運動員報名參加的比賽。
1.2 適用範圍
1.2.1 除了2.1.2.1.1另有規定外,規則將適用於世界、洲和奧林匹克的比賽,公開賽 和國際比賽,除非參加的協會達成另外的協定
1.2.1.1 理事會可授權公開賽的組織者,採用執委會頒發的實驗性規則。
1.2.2 建議比賽規則適用於所有其他國際賽,並建議各協會舉辦國內比賽時採用此比賽規則。
1.2.3 國際競賽規程應適用於下列比賽:
1.2.3.1 世界和奧林匹克的比賽,除非理事會許可了另外的規程,並事先通知了各參賽協會;
1.2.3.2 洲的比賽,除非有關洲聯合會許可了另外的規程,並事先通知了各參賽協會
1.2.3.3 公開錦標賽(2.6.1.2),除非國際乒聯許可了另外的規程,並由參賽者按
1.2.4條規定予以同意; 2.l.2.4 不符合本規程任何條款而舉辦的公開賽,應在報名表中說明變化的性質和範 圍;填寫並提交報名表應被視爲報名者同意包括更改內容在內的比賽條件。
1.2.5 建議此競賽規程適用于能遵守章程的所有其他國際比賽。
1.2.5.1 除洲錦標賽以外的地區性比賽,可以按照有關地區當局不時制定的規則舉行。
1.2.5.2 非會員組織主辦的國際限制賽和邀請賽以及經許可的國際比賽,可以按照主辦機構制定的或共同同意的規則舉行。
1.2.5.3 限於一個協會的運動員參加的比賽,可以依據該協會制定的規則舉行。
1.2.6 通常,本規則和國際競賽規程被認爲適用於所有國際比賽,除非各項變化事先得 到同意,或明確寫入已公佈的該比賽規程中。
1.2.7 規程的詳細說明和理解,包括器材規格的說明,應以理事會許可的《技術文件》和《裁判員手冊》的形式公佈。
2 器材和比賽條件
2.l 比賽器材
2.1.1 公開賽的報名表或競賽指南應詳細說明將使用的球臺的牌子和顔色,球網裝置的牌子,以及球的牌子和顔色;器材的選擇應由比賽所在地的協會從國際乒聯現行批准的牌子和型號中挑選。
2.1.2 對比賽器材的批准或許可,應由器材委員會代表理事會執行;如果在任何時候發 現繼續生産或使用某産品對乒乓球運動有害,則取消對該器材的批准。
2.1.3 球拍擊球拍面的覆蓋物應是國際乒聯現行許可的牌子和型號,並在其邊緣必須附有清晰可見的商標型號及國際乒聯(ITTF)的標記。
2.1.4 球扳覆蓋物可用壓力感應膠紙或其他國際乒聯批准的粘合劑進行粘合;如發現任 何運動員的球板上含有被禁止使用的粘合劑成分,將取消其參加當場比賽的資格 並報告其所屬協會。
2.2 服裝
2.2.1 比賽服一般包括短袖運動衫、短褲或短裙、短襪和運動鞋;其他服裝,如半套或 全套運動服,不得在比賽時穿著,得到裁判長的允許時除外。
2.2.2 短袖運動衫、短褲或短裙可以是任何顔色,但其主要顔色應與比賽用球的顔色明 顯不同。短袖運動衫的袖子和領子除外。
2.2.3 比賽服上可以有:
2.2.3.1 在前面式側面,總面積不超過64平方釐米的徽章或字樣,廣告除外;
2.2.3.2 在運動衣背上的號碼或字樣,用於標明運動員、運動員的協會,或在俱樂部比賽時,標明運動員的俱樂部;
2.2.3.3 按照2.2.4.6條款規定的廣告。
2.2.3.4 經國際乒聯批准的國際乒聯標記爲“ITTF”。
2.2.4 在運動員運動衫背後的中間位置應優先佩戴被組織者指定的用於標明運動員身份 的號碼布,而不是廣告。這個號碼布應是長方形,面積不大於600平方釐米 (A4)。
2.2.5 在運動服前面或側面的任何標記或裝飾物以及運動員佩戴在比賽服上的任何物 品,如珠寶裝飾等,均不應過於顯眼或反光,以致影響對方的視線。
2.2.6 服裝上不得帶有可能産生不悅或低毀本項運動聲譽的設計或字樣。
2.2.7 有關比賽服的合法性及可接受性問題,應由裁判長決定。但裁判長不得否定國際 乒聯已許可的式樣圖案。
2.2.8 團體賽同隊運動員,或同一協會運動員組成的雙打,服裝款式和顔色應一致,鞋 襪除外。
2.2.9 比賽的雙方運動員應穿著顔色明顯不同的運動衫,以使觀能夠容易地區分他們
2.2.10 當雙方運動員或運動隊所穿服裝顔色類似,且均不願更換時,應由抽籤決定某一 方必須更換。
2.3 比賽條件
2.3.1 賽區空間應不少於14米長、7米寬、4米高。
2.3.2 賽區應由75釐米高的同一深色的擋板圍起,以與相鄰的賽區及觀隔開。
2.3.3 世界級比賽中,從臺面高度測得的照明度不得低於1,O00勒克斯,其他比賽中不 得低於600勒克斯。賽區其他部位的照明度不得低於比賽臺面照明度的一半。
2.3.4 光源距離地面不得少於4米。
2.3.5 場地四周一般應爲暗色,不應有明亮光源,或從窗戶透過本加遮蓋的日光。
2.3.6 新的地板不能顔色太淺或反光強烈而且表面不得爲磚、水泥或石頭;在世界級比 賽和奧運會比賽中,地板應爲木制或國際乒聯批准的某品牌和種類的可移動塑膠 地板。
2.4 廣告
2.4.1 在賽區內,廣告只能在規定設置的器材和裝置上展示,而不能單獨設置廣告。
2.4.2 賽區內任何地方不准使用熒光或發光的顔色。
2.4.3 擋板內側的字樣和標記禁止使用白色或黃色,亦不得超過兩種顔色;其總高度應 限制在40釐米以內。
2.4.4 球臺上的廣告只能展示在臺面兩個側面和兩個端面上,並且每個廣告的總面積不 得超過200平方釐米。永久性廣告只限於製造廠家的商標、標記或名稱,每半邊側面上可有一個廣告,但是主辦單位可允許其他的臨時廣告,每邊側面和每個端面上可放一個廣告。
2.4.5 賽區內在裁判桌或其他器材上的廣告,其任何一面的總面積不得超過750平方厘 米。
2.4.6 比賽區域每個半場的地板上均可有一條廣告,面積不超過3平方米,且與球臺或 檔板的距離不得少於2米;此外,製造商名稱和標誌的面積不得超過750平方釐米。所有上述圖樣的顔色應與地板顔色相同,但可以淺些或深些。
2.4.7 運動員服裝上的廣告應受下列限制:
2.4.7.1 製造廠家的正常商標、標記或名稱所占總面積不得超過24平方釐米;
2.4.7.2 短袖運動衫前面或側面不得有3條以上的廣告,廣告總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厘 米,每條廣告必須明顯分開;
2.4.7.3 短褲和短裙上可有一個面積不超過40平方釐米的廣告;
2.4.7.4 短袖運動衫的背部可有一個面積不超過200平方釐米的廣告;
2.4.8 運動員號碼布上的廣告總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釐米;
2.4.9 裁判員服裝上的廣告總面積不得超100平方釐米;
2.4.10 比賽服和號碼布上不得有煙草製品、含酒精飲料或者有害藥品的廣告。
3 裁判人員的管轄許可權
3.1 裁判長
3.1.1 每次競賽應指派一名裁判長,其身份和工作地點應告知所有參賽者及隊長。
3.1.2 裁判長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3.1.2.1 主持抽籤;
3.1.2.2 編排比賽日程;
3.1.2.3 指派比賽工作人員,並在必要時撤換比賽工作人員;
3.1.2.4 主持比賽官員的賽前短會;
3.1.2.5 審查運動員的參賽資格;
3.1.2.6 決定在緊急時刻是否中斷比賽;
3.1.2.7 決定在一場比賽中運動員是否可以離開賽區;
3.1.2.8 決定是否可以延長法定練習時間;
3.1.2.9 決定在一場比賽中運動員能否穿長運動服;
3.1.2.10 對解釋規則和規程的任何問題做出決定,包括服裝、比賽器材和比賽條件的可接受性;
3.1.2.11 裁判長有權決定在比賽緊急中斷時,運動員能否練習,以及練習地點。
3.1.2.12 對於不良行爲或其他違反規程的行爲採取紀律行動;
3.1.3 在競賽管理委員會的同意下,當裁判長的任何職責託付給一些其他人員時,這些 人員中的每個人的特殊職責和工作地點應告知參賽者及隊長。
3.1.4 裁判長或在其缺席時負責代理的副裁判長,在比賽過程中自始至終應親臨比賽場 地。
3.1.5 如果裁判長認爲必要,可在任何時間更換裁判員、副裁判員或計數員,但不得更 改被更換者在其職權範圍內就事實問題做出的判定。
3.2 裁判員
3.2.1 每場比賽均應指派1名裁判員和1名或2名副裁判員。
3.2.2 裁判員應坐或站在球臺一側,與球網成一直線。副裁判員應面對裁判員坐在球臺 另一側,當只有一名副裁判員時,他應與球網成一直線;當有兩名副裁判員時,他們應分別與一條端線成一直線。
3.2.3 裁判員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3.2.3.1 檢查比賽器材和比賽條件的可接受性,如有問題向裁判長報告;
3.2.3.2 如果雙方運動員對比賽用球不能達成協定,可任意決定一隻比賽用球; 3.2.3.3 主持抽籤確定發球、接發球和方位。
3.2.3.4 運動員由於身體傷殘不能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應由裁判員進行裁定。
3.2.3.5 控制方位,發球、接發球的次序,糾正上述有關方面出現的錯誤;
3.2.3.6 決定每一個回合得一分或重發球;
3.2.3.7 根據規定的程式報分;
3.2.3.8 在適當的時間執行輪換發球法;
3.2.3.9 保持比賽的連續性;
3.2.3.10 對違反關於指導行爲等規定者採取行動。
3.2.4 副裁判員決定處於比賽狀態中的球是否觸及距離他最近的比賽臺面的上邊緣。
3.2.5 裁判員或副裁判員均可判決:
3.2.5.1 運動員發球動作不合法;
3.2.5.2 合法發球在球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
3.2.5.3 運動員阻擋;
3.2.5.4 比賽環境受到意外干擾,該回合的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
3.2.5.5 掌握練習時間、比賽時間及間歇時間。
3.2.6 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根據2.3.2.5條所做出的判決,本場比賽的其他裁判員不得否 決。
3.2.7 如果設兩名副裁判員,每名副裁判員負責離他最近的半條邊線和站在這一方的運 動員,就2.3.2.4、2.3.2.5.1和2.3.2.5.3條款所規定的內容做出宣判。
3.2.8 執行輪換發球法時,如果場上只有一名副裁判員,應增加一名計數員;如果場上 有兩名副裁判員時,每名副裁判員當接發球員在他一側時做計數員。
3.3 申訴
3.3.1 在單項比賽中的雙方運動員或在團體比賽中的雙方隊長之間所達成的協定均不能改變該場比賽的裁判員就事實問題所做的決定,亦不能改變裁判長就解釋規則或規程的問題所做的決定;亦不能改變競賽管理委員會對競賽或比賽管理問題所做的決定。
3.3.2 對有關裁判員就事實問題所做的決定,或對裁判長就解釋規則或規程的問題所做 的決定,不得提出申訴。
3.3.3 對裁判員就解釋規則或規程的問題所做的決定不服時,可以向裁判長提出申訴, 裁判長的決定爲最後決定。
3.3.4 對裁判長就未包括在規則或規程中的有關比賽管理問題所做的決定有不同看法 時,可向競賽委員會提出申訴,管理委員會做出的決定爲最後決定。
3.3.5 在單項比賽中,只能由參賽的運動員就該場比賽中出現的問題提出申訴;在團體 比賽中,則只能由參賽隊的隊長就比賽中出現的問題提出申訴。
3.3.6 對裁判長就解釋規則或規程的問題所做的決定或競賽管理委員會就比賽管理方面 的問題所做的決定仍有異議時,可以由有權申訴的運動員或隊長,通過所屬協 會,將問題提交國際乒聯規則委員會考慮。
3.3.7 規則委員會將就此做出裁決,作爲將來決定的指南。所屬協會仍可就該裁決向理 事會或代表大會提出反對,但不影響裁判長或競賽管理委員會已做出的任何最後 決定。
4 比賽的管理
4.1 報分
4.1.1 當球一結束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報分。如考慮掌聲或其他嘈雜聲將影響報 分,應在情況允許時立即報分。
4.1.1.1 報分時,裁判員應首先報下一回合即將發球一方的得分數,然後報對方的得分 數。
4.1.1.2 一局比賽開始和交換發球員時,裁判員在報完比分後,應報出下一回合發球員的姓名,並用手勢指明發球方。
4.1.1.3 一局比賽結束時,裁判員應先報股方運動員的姓名,然後報勝方得分數,再報負方的得分數。
4.1.2 裁判員除報分外,還可以用手勢表示他的判決。
4.1.2.1 當判得分時,裁判員可將靠近得分方的手舉至齊肩高。
4.1.2.2 當出於某種原因,回合應被判爲重發球時,裁判員可以將手高舉過頭表示該回合結束。
4.1.3 建議發球員在雙方運動員末準確得知比分之前,不要發球;如裁判員認爲發球員 經常發球過早,對對方有不利影響,應警告發球員推遲發球、如有必要應提醒接發球員舉手表明自己未準備好。
4.1.4 裁判員報分應使用英語或雙方運動員及裁判員均能接受的任何其他語言。
4.1.5 應使用機械或電子設備顯示比分,使運動員看清楚,並儘量讓觀也能看清。
4.2 副裁判員工作程式
4.2.1 責任副裁判員應報出:
4.2.1.1 “犯規”,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不合法;
4.2.1.2 “側面”,如果處於比賽狀態的球觸及了面對他的球臺側面上邊緣以下部分
4.2.1.3 “擦網” ,如果合法發球在球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
4.2.1.4 “停” ,如果比賽環境受到干擾,可能影響該回合的結果時。
4.2.2 副裁判員在報出有關術語的同時,應將手高舉過頭,以引起裁判員的注意。
4.3 輪換發球法的程式
4.3.1 計時員應在每一局比賽的第一個球進入比賽狀態時開表;在比賽暫停時停錶,如:到賽區外撿球擦汗、決勝局交換方位及更換損壞的比賽器材;當球重新進入比賽狀態時開表。
4.3.2 一局比賽尚未實行輪換發球法,比賽進行到15分鐘,計時員應報“時間到”。(雙方運動員的比分均已達到19分時除外)
4.3.3 比賽應立即恢復,當球被接發球運動員或其同伴還擊時,計數員應宣報每一次擊 球數。計數員應使用英語或雙方運動員及裁判員均能接受的任何其他語言。
4.4 比賽的程式
4.4.1 在一場比賽開始前2分鐘,運動員有權在比賽球臺上練習,正常間歇不能練習。 只有裁判長有權延長特殊的練習時間。
4.4.2 如果雙方運動員不能就比賽用球達成一致意見而使比賽不能進行時,由裁判員任 意決定一個比賽用球,拒絕接受該比賽用球的運動員.裁判長可取消其比賽資格。
4.4.3 每局比賽中,每打完五分球後,或決勝局交換方位時,裁判員可允許運動員用短 暫的時間擦汗。
4.4.4 如果運動員在比賽中損壞了球拍,應立即替換隨身帶來的另一塊球拍,或場外遞 進的球拍。
4.4.5 運動員應有合理的機會檢查和熟悉將要使用的器材,在替換破球或損壞的球拍以 後,運動員可練習少數幾個回合,然後繼續比賽。
4.4.6 運動員在比賽間歇時,應將球拍留在比賽的球臺上。得到裁判員的特殊許可除外
4.4.7 除非裁判長允許,運動員在一場比賽中應留在賽區內或賽區附近,在局與局之間 的法定休息的時間內,運動員應在裁判員的監督下,留在賽區周圍3米以內的地方
4.5 緊急中斷比賽
4.5.1 運動員因意外事件而暫時喪失比賽能力時,裁判長若認爲中斷比賽不致于給對方 帶來不利,可允許中斷比賽,但時間要儘量短些,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十分鐘。
4.5.2 如果失去比賽能力的狀態早已存在,或在比賽開始前就有理由可以預見,或由於 比賽的正常緊張狀態引起,則不能允許中斷比賽。如果失去比賽能力的原因在於運動員當時的身體狀況或比賽進行的方式,引起抽筋或過度疲勞,這些也不能成爲中斷比賽的理由。只有因意外事故,如摔倒受傷而喪失比賽能力,才能允許緊急中斷。
4.5.3 在緊急中斷比賽時,裁判長可授權運動員在任何球臺上練習,包括比賽用的球臺
4.6 場外指導
4.6.1 團體比賽,運動員可接受任何人的場外指導;單項比賽運動員只能接受一個人的 場外指導,而這個指導者的身份應在該場比賽前向裁判員說明。如未被授權的人進行指導,裁判員應出示紅牌令其遠離賽區。
4.6.2 在局與局之間的休息時間或經批准的中斷時間內,運動員可接受場外指導。如被 授權的指導者在其他時間內進行指導,裁判員應出示黃牌進行警告;如在警告後再次違犯,將被驅除出賽區。
4.6.3 在一個團體賽或單項比賽中的一場比賽,指導者已被警告過。如任何人再進行非 法指導,裁判員將出示紅牌,並將其驅除出賽區,不論其是否曾被警告過。
4.6.4 在團體比賽中被驅除出賽區的人不允許在團體比賽結束前返回,除非需要他上場 比賽。在單項比賽中,不允許在該場單打比賽結束前返回。
4.6.5 如被驅除出賽區的指導者拒絕離開或在比賽結束前返回,裁判員應中斷比賽,立 即向裁判長報告。指導者被驅除出賽區時,應出示紅牌。
4.6.6 以上規定只限制對比賽的指導。這些規定並不限制運動員或隊長就裁判員的決定提出正式申訴,或阻止運動員與所屬協會的代表或翻譯就某項判決的解釋進行商 議。
4.7 行爲表現
4.7.1 運動員和教練員應克服那些可能不公平地影響對手,冒犯觀或影響本項運動聲 譽的不良作風或行爲表現。包括:故意損壞比賽器材,如弄壞球、用球拍敲打球臺,語言不文明或大聲喊叫,故意將球打出比賽區域,不尊重比賽官員和在比賽中堅持非法指導。
4.7.2 裁判員認爲運動員或教練員在賽區內的行爲表現不能接受,裁判員應向其出示黃 牌,並警告運動員或教練員,要求其停止冒犯行爲,否則將被判罰。一對雙打選手中任何一人的警告將對兩個人適用。
4.7.3 運動員在受到警告後再犯,裁判員可判對方得1分;第二次再犯,裁判員可判對 方得2分;每一次判分時,應同時出示黃牌和紅牌。但2.4.7.5中另有規定者除 外。
4.7.4 如果教練員在被警告後仍堅持上述做法,裁判員應向其出示紅牌並將其驅除出比 賽區;並且在該場團體賽或單項比賽的剩餘時間內不得返回,
4.7.5中另有規 定者除外。
4.7.5 如運動員在因不良行爲被判罰2分後仍堅持不良行爲,或運動員、教練員的不良 行爲非常嚴重時,裁判員應立即停止比賽並向裁判長報告。
4.7.6 無論是否得到裁判員的報告,裁判長可決定對堅持冒犯行爲的運動員採取紀律行 動,包括取消其參加該場、該項或整個比賽的比賽資格。
4.7.7 如果一名運動員在團體(或單項)比賽中有兩場被取消了比賽資格,就自動取消 了其參加團體(或單項)比賽的比賽資格。
4.7.8 在一場比賽中,運動員未通知裁判員和對方即行更換球拍,裁判員應立即將此事 報告裁判長。裁判長應給予初犯者警告。如再犯,裁判長應取消其比賽資格。
4.8 興奮劑
4.8.1 在各類比賽中,運動員在比賽之前或比賽中,不得服用任何興奮劑。服用興奮劑,是指以任何方式向體內輸入任何一種被禁止服用的藥物,以達到在比賽中提高運動成績的目的。
4.8.2 任何運動員如使用違禁藥物,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參加當場比賽的資格並報告其所 屬協會。
4.9 賭博
4.9.1 運動員或工作人員不得就比賽進行賭博。
4.9.2 一旦發現運動員或工作人員違反上條規定,比賽組織者應報告其所屬協會。
5 淘汰賽的抽策
5.1 輪空和預選賽運動員
5.1.1 淘汰賽第一輪的位置數應爲2的冪。
5.1.1.1 如果位置數多於已接納的報名人數,第一輪應設置足夠的輪空位置以補足所需位置數目。
5.1.1.2 如果位置數少於已接納的報名人數,應舉行預選賽,使預選賽出線人數和免於參加預選賽的人數的總和等於所需的位置數。
5.1.2 輪空位置應按照種子排列先後次序安排,在第一輪中盡可能均勻分佈。
5.1.3 通過預選賽的選手應視情況盡可能均勻地抽入相應的上下半區、各四分之一區、八分之一區或十六分之一區。
5.2 按排名排列種子
5.2.1 排名在前的選手應被列爲種子,以使他們在比賽進行到較後輪次時相遇。
5.2.2 種子數不得超過該項比賽第一輪的選手數。
5.2.3 第一號種子應安排在上半區的頂部,第二號種子應安排在下半區的底部,其餘種 子應通過抽籤進入規定的位置,具體如下:
5.2.3.1 第三、第四號種子應抽入上半區的底部和下半區的頂部;
5.2.3.2 第五至第八號種子應抽入單數四分之一區的底部和雙數四分之一區的頂部;
5.2.3.3 第九至第十六號種子應抽入單數八分之一區的底部和雙數八分之一區的頂部
5.2.3.4 第十七至第三十二號種子應抽入單數十六分之一區的底部和雙數十六分之一區的頂部。
5.2.4 在團體淘汰賽中,每一協會中排名最高的隊才有資格按排名被列爲種子。
5.2.5 排列種子應按國際乒聯最新公佈的排名表爲准,下列情況除外:
5.2.5.1 如果符合種子條件的報名選手(隊)均來自同一洲聯合會下屬的協會,該聯合會最新公佈的排名表應優先考慮;
5.2.5.2 如果符合種子條件的報名選手均來自同一協會,該協會最新公佈的排名表應優先考慮。
5.3 按協會提名排種子
5.3.1 來自同一協會的報名選手應盡可能合理分開,使他們在比賽進行較後輪次時相遇
5.3.2 各協會應按技術水平由強至弱地排列其報名運動員和雙打配對的順序,並應與種子排名表的順序一致。
5.3.3 排列爲第一和第二號的選手應被抽入不同的半區,第三和第四號選手應被抽入沒 有本協會第一、二號選手所在的另外兩個四分之一區。
5.3.4 排名第五至第八號的選手,應盡可能均勻地抽入沒有前四號選手的八分之一區。
5.3.5 排名第九至第十六號的選手應盡可能均勻地抽入沒有前八號選手的十六分之一區,以此類推直到所有報名選手都進入適當位置爲止。
5.3.6 由不同協會的選手組成的男子雙打或女子雙打配對,應被視爲屬於在世界排名表上排名較高選手的協會;如果兩名選手在世界排名表上無名,則應被視爲屬於在相應的洲聯合會排名表排名較高選手的協會;如果兩名選手均不在上述排名表內,則應被視爲屬於在世界團體賽排名表中排名較高的協會。
5.3.7 由不同協會的選手組成的混合雙打配對,應被視爲屬於男選手的協會。
5.3.8 在預選賽中,同一協會的不多於預選賽分組數目的選手應抽入不同的小組,並應 按2.5.3.5所述的原則使通過預選賽的選手盡可能地合理分開。
5.3.9 協會可提名其許可權內的運動員參加其有資格參加的任何單項比賽;因出生地、居住期限等原因有資格代表其他協會的運動員有權接受該協會的提名。
5.4 變更抽籤
5.4.1 只有競賽管理委員會授權,才能對已經結束的抽籤進行更改,情況許可時,還須 征得各與之直接有關協會代表的同意。
5.4.2 抽籤一經完成,通常不可更改,除非出現下列情況:
5.4.2.1 糾正在通知和接受報名方面産生的錯誤和誤解;
5.4.2.2 糾正2.5.4.7所述的嚴重不平衡;
5.4.2.3 按2.5.4.8所述,加入補報的運動員。
5.4.3 一個專案比賽開始後,除必要的刪減外,抽籤結果不可作任何更改;但預選賽可 視作一個單獨專案,不在此例。
5.4.4 末得到有關運動員的允諾,不可將其從抽籤中除掉,除非裁判長依據其管轄範圍 內的理由取消其比賽資格;該允諾應由運動員本人書面提出,如果運動員缺席,可由其授權的代表書面提出。
5.4.5 如果兩名雙打運動員均已到會,健康狀況允許比賽,不得變更其配對,變更配對 的理由須是其中一運動員受傷、生病或缺席。
5.4.6 不允許運動員從抽籤的一個位置移到另一個位置。除非發生大批運動員退出比賽,使抽籤結果極不平衡,須做出重新安排,在此情況下,應盡可能根據原來的程式全部重新抽籤,
5.4.7所列舉的情況除外。
5.4.7 如果不平衡是由於同一抽籤區內若干種子選手缺席造成,而全部重新抽籤又不可 能時,剩餘種子可重新排列順序,在種子範圍內重新抽籤,其他部分不變。
5.4.8 抽籤時未包括在一個專案內的運動員,由競賽管理委員會許可及經裁判長同意, 可以補報,補報者按下列程式列入:
5.4.8.l 種子位的空缺,應首先按排名順序,補抽進實力最強的增補運動員。
5.4.8.2 如果增補數目小於種子位元空缺數目,應按排名順序把增補選手儘量安排進這些空缺。
5.4.8.3 如果增補數目大於種子位元空缺數目,多出的選手應先抽入因缺席或取消資格而出現的空位,然後抽入其他輪空位置,最後抽入爲種子安排的輪空位置。
5.4.8.4 當種子位仍有空缺時,原抽籤的選手便可按排名順序抽入種子位置。
5.4.9 依據2.5.4.7-8的規定進行的變更抽籤,應儘量考慮同一協會選手的排列順序。
6 競賽的組織工作
6.1 許可
6.1.1 在遵守章程規定的前提下,任何協會都可以在本上組織公開賽、限制賽、邀請賽 或安排國際比賽。
6.1.2 協會可以在任何賽季提出舉辦成年和少年公開賽各一次,作爲它的成年和少年國 際公開賽。只有由其協會允許的運動員,才可以參加此類比賽。
6.1.3 在國際限制賽或國際邀請賽中,非主辦協會的運動員必須經其所屬協會允許方能 參賽,除非獲得國際乒聯允許,或運動員均來自同一洲,並得到洲聯合會的允 許。
6.1.4 未經國際乒聯允許,任何比賽不能用“世界”稱號;未經洲聯合會允許,不能用 “洲”稱號。
6.2 代表資格
6.2.1 有選手報名參加世界、洲或國際公開錦標賽的所有協會的代表有權出席抽籤,有 權參與磋商抽籤的更改或可能直接影響其選手的申訴的決定。
6.2.2 來訪協會應有權提名至少一位代表進入其參加的國際比賽的管理委員會。
6.3 報名
6.3.1 國際公開錦標賽的報名表,最遲應於比賽開始前兩個月和報名截止前一個月寄給 所有協會。
6.3.2 公開賽的組織者應接受由協會報名參賽的所有選手,但有權將報名選手安排進行 預選賽;在決定此安排時,組織者應考慮國際乒聯和洲聯合會有關的排名表,以及由報名協會提出的報名順序。
6.4 比賽專案
6.4.1 國際公開錦標賽可以包括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也可包括 混合雙打和代表協會參賽隊的團體賽。
6.4.2 建議少年和兒童專案的年齡分別以17歲和14歲爲限,計算年齡的日期應是該比賽賽季開始前的6月30日。
6.4.3 建議國際公開錦標賽上的團體賽應按2.6.6中的比賽方式進行;所選定的比賽方 式應在報名表或比賽指南中予以注明。
6.4.4 在成年單打比賽中,除預選賽外,比賽應採用五局三勝制,少年單打比賽可以采 用三局兩勝制或五局三勝制;其他比賽均採用三局兩勝制。
6.4.5 單項比賽一般應採用淘汰制進行,但團體賽和單項預選賽可以按淘汰制或分組循 環制進行。
6.5 分組循環賽
6.5.l 在分組循環賽中,小組裏每一成員應與組內所有其他成員進行比賽;勝一場得2 分,輸一場得1分,未出場比賽或未完成比賽輸的場次爲0分,小組名次應根據所獲得的場次分數決定。
6.5.2 如果小組的兩個或更多的隊得分數相同,他們有關名次應按他們相互之間比賽的 成績決定。首先計算他們之間獲得的場次分數,再根據需要計算個人比賽場次(團體賽時)、局和分的勝負比率,直至算出名次爲止。
6.5.3 如果在任何階段已經決定出一個或更多隊的名次後,而其他隊仍然得分相同,爲 決定相同分數隊的名次,根據2.6.5.1和2.6.5.2條程式繼續計算時,應將已決定出名次的隊的比賽成績刪除。
6.5.4 如果按照2.6.5.l-3條所規定的程式,仍不能決定某些隊(人)的名次時,這些隊(人)的名次將由抽籤來決定。
6.6 團體賽形式
6.6.1 世界錦標賽形式
6.6.l.1 一個隊由3名運動員組成。
6.6.1.2 比賽順序是: 1.A-X 2.B-Y 3.C-Z 4.A-Y 5.B-X
6.6.2 以前的斯韋思林杯賽制
6.6.2.1 一個隊由3名運動員組成。
6.6.2.2 比賽順序是: 1.A-X 2.B-Y 3.C-Z 4.B-X 5.A-Z 6.C-Y 7.B-Z 8.C-X 9.A-Y
6.6.3 以前的考比倫杯賽制
6.6.3.1 一個隊由 2、3或4名運動員組成。
6.6.3.2 比賽順序是: 1.A-X 2.B-y 3.雙打 4.A-Y 5.B—X
6.6.4 巴西或法國的比賽形式
6.6.4.1 一個隊由3名運動員組成。
6.6.4.2 比賽順序是: 1.A-Y 2.B—X 3.C-Z 4.雙打 5.A-X 6.C-Y 7.B—Z 2.6.7 團體比賽程式
6.7.1 所有出場運動員應出自團體報名表。
6.7.2 團體比賽前由抽籤的中簽者優先選擇A、B、C或X、Y、Z。由隊長提交給裁判長或其代理人該隊名單,並對每一個單打運動員確定一個字母所代表的相應位置。
6.7.3 雙打比賽的配對不必立即提交,直到前一場單打比賽結束。
6.7.4 需要連場的運動員有資格在連場的比賽之間有最多5分鐘的休息。
6.7.5 所有比賽場次採用三局兩勝制。
6.7.6 當一個隊贏得足夠多數場次時,爲一次團體比賽結束。
6.8 編排
6.8.1 在單項比賽中,未經選手同意,不得安排其在四小時一節內參加五場以上三局兩勝制的比賽;或安排其在五小時一節內參加三場以上五局三勝制的比賽;或安排其在一天內參加七場以上五局三勝制的比賽。但在緊急情況下,競賽管理委員會可以否決拒絕比賽的要求。
6.8.2 在團體賽中,未經隊長同意,不得安排一個隊在一天內比賽三次以上,但在緊急情 況下,競賽管理委員會可以否決拒絕比賽的要求。
6.8.3 建議在包括團體和單項的比賽中,團體賽要安排在要求參加團體比賽運動員參加 的單項比賽開始前結束。
6.9 成績
6.9.1 主辦協會在比賽結束後7天之內,應儘快將詳細成績和比分,包括國際比賽、洲 和國際公開錦標賽的各輪成績,以及全國錦標賽的最後幾輪的成績,寄給國際乒聯秘書長和有關洲聯合會的秘書長。
6.10 電視轉播
6.10.1 除世界錦標賽、洲錦標賽、奧運會比賽以外的比賽,只有經主辦協會許可,才可 對比賽進行電視轉播。
6.10.2 轉播國際比賽須征得有電視轉播權協會的同意,在世界錦標賽、洲錦標賽、奧運 會比賽期間現場直播和一個月之內的錄影轉播都應徵得有電視轉播權協會的同意。
7 國際比賽資格
7.1 以下規定將適用於世界錦標賽,世界團體錦標賽和國際公開錦標賽的團體賽。
7.2 一名運動員應有資格代表一個協會參賽,如果他在那個協會所控制的領土上出生或已經在那裏居住了至少6年,但是,他須在前6年內沒有代表過其他協會, 2.7.2.l—2的規定除外。
7.2.1 末代表過原協會的運動員轉會居留期限爲3年。
7.2.2 如果一個運動員在16歲以前移居到他的居住地,他代表這個協會參加比賽,將不受居住期限的限制。
7.3 協會應向國際乒聯秘書長註冊準備代表其協會的運動員,而這些運動員從前有權代表另一個協會,不管其是否曾經代表過那個協會。此註冊不得晚于他們代表協會參加的第一個比賽前6個月,並且如被要求,協會應提供關於出生和居住資格 的正式文件證明
7.4 當一名運動員有資格代表一個協會時,他應一直保有該資格,除非他代表另一個他有資格代表的協會,此時,他變成只有資格代表後一個協會。
7.5 如果運動員接受了代表一個協會的提名,無論他是否出場比賽,均被視作已經代表了該協會。代表的日期應是提名的日期或比賽的日期,兩者中較遲的一個。
7.6 一個協會可以提名符合出生或居住資格,但現在居住在另一個協會所控制的領土上的運動員代表其協會,但是,該運動員須與後一協會有著良好的關係。
7.7 對於不接受任何上述資格的或因控制國際代表資格的規定而出現的任何其他問題,應提交執行局處理,執行局的決定將是最終決定。
參考資料
[url]http://www.aidc.com.tw/employee/group/i14170/%AE%E0%B2y%B3W%ABh/cruleb.asp[/url]
這是桌球桌→→→ 你
┌───────┐
│ A │ B │
├───┼───┤←網子
│ C │ D │
└───────┘
我
發球:
一、每次每人有五球發球權,也就是說,第一個人發五球完後,輪第二個人發五球,再輪回第一個人發五球……直到比賽結束。不管是誰贏,都得按這個規則來行事,這點和羽球很不一樣。
二、「你」發球要打自己的那一塊一下,(現在是A的那個地方,但你換位置到了右邊,就變成了B)再打到「我」的那一塊一下,(現在是D的那個地方,但你換位置到了右邊,就變成了C),懂嗎?
三、發球發過去的時候,有時會「YEDO」,就是說,球是發到對面了沒錯,可是在半途碰到了球網,這時,這球就不算,再來一次。
來回打:
一、在你我來回打球(除了發球的其他球)的時候,只要打到對方的那一半就好了,也就是說,你打到C或D的任一塊都沒差,我打到A或B的任一塊也沒差。
二、球一定要:(一)球拍打出去→(二)在對方桌子彈一下→(三)對方打回來→(四)在我方桌子彈一下。接著一樣。你只要負責打出去,彈一下,以後的事是對方的責任。你打出去,彈一下,對方沒接到,或讓它彈了第二下,或一下都沒彈就打了,那就是對方的錯了。
三、如果是雙打的話,你必須要和隊友輪流打回去,如果沒有這樣打,你們就輸了。所以很容易就手忙腳亂,就打錯了。
四、贏了一小局,每個人就要換位置,左右互換。
結束:
一、以前的規則是,先打到二十一分的人贏。但現在改了,通常十一分就贏了。
二、如果打到十比十,就要加賽,加兩分,也就是先打到十二分的人贏。萬一又十一比十一,就又要加賽,加兩分,也就是先打到十三分的人贏。有時候,可能會加到快二十分。
參考資料
知識+搜尋
初學者瞭解簡單的對打規則:
1.發球給對方,利用球拍擊球,使球在本方球桌上跳一次,跨網過在對方球枱上跳一次,對方再將球回擊過來,直接跨網進入我方球枱,待球跳起後我方再回擊過網進入對方球枱....
2.無法回擊過網或回擊出界即算對方得分
3.每兩球換邊發球
4.先達到11分者勝一局,但若雙方都10分則進入duece,需連勝兩分方能贏一局 傳、接球:
在攻、守激烈對抗中,要傳好和接好球,首先在於觀察、擴大視野。在後場由防守轉入進攻時,應先看前場,再看後場,爭取長傳快攻的機會。在陣地進攻時應先看內線,再看外線,先爭取籃下的有利進攻機會。
運球和持球突破:
這是個人進攻的重要手段。良好的運球和突破技術,不僅可以直接投籃得分,而且可以順利地組織全隊戰術配合、攻破緊逼防守,打亂防守陣腳,為同伴創造良好的投籃機會。運球的動作方法很多,有高手和低手運球,體前換手和不換手變方向運球,背後運球,轉身運球和胯下運球等。
持球突破有交叉步和同側步突破,以及前、後轉身突破。為了避免防守人搶球和打球,運球者必須一手運球,另一手彎曲平架於胸前,把防守人和球隔開。持球突破要有假動作,用投籃、傳球和突破等假動作變成突破的技術,使突破發揮更大的威力。 第一屆奧運會
時間:1896年4月6日~4月15日
地點:希臘 雅典
完全獎牌榜
1894年6月經過巴黎國際體育會議協商,曆史名城雅典贏得了首屆現代奧運會主辦權。
第一屆奧運會克服重重困難,終於在1896年4月6日開幕了。這是曆屆奧運會舉行月份最早的一次。東道主之所以將開幕式選在這一天,是為了紀念希臘反抗土耳其統治起義75周年。
4月6日下午3時,希臘帝王喬治一世宣布了大會開幕。維凱拉斯、顧拜旦等國際奧委會官員出席了開幕式。在開幕典禮中,演奏了一曲莊嚴的古典弦樂,1958年國際奧委會將它定為奧運會會歌,會歌作曲者為希臘人薩馬拉斯,作詞者為帕拉馬斯。希臘人對這次大會表現了極大的熱情,出席開幕式的觀眾達8萬人,這一數字直到1932年洛杉機奧運會才被突破。
應邀參加首屆現代奧運會的有澳洲、奧地利、保加利亞、英國、匈牙利、德國、丹麥、美國、法國、智利、瑞士、瑞典和東道主希臘14個國家的311名運動員,希臘陣容最大,共230人,佔總數的三分之二;德國、法國各19人;美國14人,居第四位。美國選手大都來自哈佛、普林斯頓大學,他們是自行組織、自籌經費,是抱著到歐洲觀光的目的參加的。他們原以為大會在4月18開幕,4月1日到達意大利後才得知開幕日期是4月6日,因此只好放棄一切遊覽計劃,趕在開幕前到達了雅典。首屆奧運會東道主沿襲了古奧運會舊制,不允滸女子運動員參加。對於參加國的資格,不象今天有非國際奧委會會員國不得參加的規定。希臘向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發出了邀請,但絕大多數國家因對奧運會不甚了解或其他原因,都未派隊出席,中國亦屬此列。希臘鄰國意大利曾去了一名米蘭運動員,這也是意大利派出的唯一選手。但大會組委會認為他是職業運動員,因此未被允滸參加。
雅典的大理石體育場是首屆奧運會的主要運動場,它是在雅典古運動場的廢墟上重建而成的。應邀參加首屆奧運會的有澳洲、保加利亞、奧地利、英國、德國、丹麥、匈牙利、美國、法國、智利、瑞典、瑞士,加上東道主,共有13個國家的311名運動員參加。據記載,國際奧委會曾向我清政府發了邀請,但當時的清王朝不知奧運會為何物,未予理睬。其他亞、非國家亦未能接受邀請前往參賽。
首屆奧運會比賽項目有田徑、遊泳、舉重、射擊、自行車、古典式摔跤(當時稱希臘--羅馬式)、體操、擊劍和網球9個大項,原計劃中有賽艇項目,後未舉行。東道主沒有設200米跑項目,這在奧運會史上是僅有的一次。
4月6日,比賽拉開了序幕。美國選手佔士﹒幹路尼在三級跳遠賽中旗開得勝,以13.71米奪得現代奧運會的第一個冠軍。他獲勝後,運動場上奏起了美國國歌,升起了美國國旗。此後,奏國歌、升國旗成了奧運會的發獎儀式。在男子100米決賽中,美國的托瑪斯﹒伯克采用了近似"蹲踞式"的起跑法,最終以12秒整的成績奪得了冠軍。本屆110米跨欄,實際比賽距離是100米,欄也只有8個。比賽時,運動員的過欄姿勢也是五花八門,有的甚至是雙腿蹦過欄後再跑。預賽時有7人,決賽僅剩下2人,結果美國跨欄冠軍湯馬士﹒柯蒂斯摘下了這頂桂冠。
雅典奧運會最熱烈、最轟動的比賽場面是馬拉松比賽。奧運會前,法國語言學家米歇爾﹒布裏爾曾赴希臘考察,對馬拉松戰役中的傳奇英雄菲迪皮得斯非常欽佩。公元前490年希臘在馬拉松河穀以少勝多,大敗入侵的波斯軍。當時,擔任傳令兵的菲迪皮得斯,奉命把這一勝利消息迅速轉告固守待援的雅典,他不顧疲勞,從馬拉松跑到雅典,到達雅典後已精疲力盡,只說了一句"我們勝利了!"就倒斃在廣場上。布裏爾有感於這一英雄事跡,寫信給顧拜旦建議,在奧運會田徑賽中專門增設一項馬拉松比賽,並提出捐獻一個"布裏爾銀杯",作為對冠軍的獎賞。
雅典馬拉松賽采用的是昔日菲迪皮得斯所跑過的路線,從馬拉松至雅典,全程40公裏。當時雅典只有13萬5千人,而觀看馬拉松比賽的竟達10萬人之多。當身著淺藍色背心的希臘選手斯皮裏東﹒魯易斯第一個沖進運動場時,全場雀躍,歡聲雷動。帝王喬治一世步下觀禮台,親自迎接這位凱旋的英雄。人群潮水般地湧入場內,爭相擁抱魯易斯,不斷把他拋向空中,他獲得了希臘民族英雄的光榮稱號。但魯易斯並沒享受高官厚祿的殊榮,而是仍然回到了偏僻的家鄉,繼續做他的鄉郵遞員,和妻兒一起過著清貧的生活,直至1940年去世。人們為了紀念他,在他的墓碑上刻下了奧林匹克五環的標志。馬拉松比賽將第一屆奧運會推向高潮,從此,這項運動在世界各國推廣開來,魯易斯被稱為"奧林匹克之魂"。
遊泳比賽在公海舉行,用浮艇拉著纜繩作為起終點標志線。距離未經過仔細測量,只是大致估算。賽時天氣陰冷,海水冰涼,加之波濤很急,個別選手甚至望而卻步。匈牙利選手阿爾弗雷德﹒哈約什獲得了100米、1200米自由泳兩項冠軍,成為匈牙利第一個奧運會金牌獲得者,被希臘報紙譽為"匈牙利海豚"。舉重、摔跤在當時未按體重分級。舉重只有單手舉和雙手舉兩項。當時對運動員參賽項目沒有規定,也沒有參賽標准,因此,不少運動員是跨項的。摔跤賽中這種情況更是突出,如舉重賽獲勝的埃利奧特,同時也是摔跤選手,不過他只獲得了第四名,獲得冠軍的是身體靈巧、體重比所有對手都輕的德國人卡﹒。也是跨項選手,除摔跤外,他還參加了田徑、體操比賽,他在體操賽中,取得了出色的成績,獲跳馬冠軍和雙杠、單杠團體第一名,加上摔跤,總共4項第一,是本屆獲金牌最多的選手。
4月15日,曆時10天的首屆奧運會結束了。閉幕式上,希臘帝王喬治一世向獲獎運動員頒發獎牌。國際奧委會當時對獎牌的設計未能拿出固定的方案,東道主認為金子太俗氣,只鑄造了銀質和銅質兩種獎牌。冠軍被授予銀牌和橄欖枝花環,亞軍被授予銅牌和月桂花冠,第三名只有銅牌。參賽的每位選手都得到一張紀念證書。
花絮:
奇特的起跑姿勢
100米決賽時,美國運動員托﹒伯克身穿背心和褲衩,這與其他穿長褲的選手相比十分特別,觀看比賽的女性甚至掩面不敢正視。運動員們的起跑姿勢千姿百態,有的直挺挺地站立著,有的彎著腰,惟獨伯克采取了近似"蹲踞式"的起跑姿勢,這又引來了觀眾的好奇和哄笑。然而,伯克對此置若罔聞,並一舉奪魁。
遊客冠軍
英國牛津大學的學生博蘭正好在雅典旅遊,他喜歡打網球,外出旅行總是隨身攜帶球拍,他被賽場火熱的氣氛所感染,遂現場報名,揮拍上陣。結果卻打遍全場無敵手,成為奧運史上第一個網球單打冠軍。德國的特勞恩原是田徑選手,也是網球愛好者,他參加田徑比賽,在預賽中就被淘汰下來,在雅典偶然結識了博蘭。博蘭邀他結對參加雙打,結果倆人又獲雙打冠軍。這個意外的收獲,真是另人羨慕不已。
漂浮的南瓜泳道
首屆奧運會還沒有遊泳池,比賽是在冰冷的海水裏進行的。遊泳池的泳道堪稱一絕,用水面上漂浮的南瓜作為泳道標記。泳距也未經測量,憑感覺進行估計。比賽的方法更令人驚歎,先用小輪船把運動員載離海岸,發令員估計距離合適了,便發令讓選手遊回岸邊,不求泳姿,自由發揮,以到達岸邊的先後決定名次。 手田水+6 abcde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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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
一代宗師:李小龍 (Bruce Lee)原名
藝名
:李振藩 (Bruce Lee) :李小龍
生卒日期
: 27/11/1940 ~ 20/7/1973
出生地
: 美國三藩市
高度
:5呎7吋
體重
:130 磅
父親
: 李海泉
曾就讀學校
: 喇沙書院、聖芳濟書院、華盛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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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url]http://charisma2001.50megs.com/[/url]
關於李小龍較真實的資料:
1.他是童星,父親也是京劇台柱!
2.初學太極拳,但跟同學以架式打架就輸了,這時從心中開始排斥套路武術!
3.啟蒙恩師是葉問,學詠春拳而開始對武術有興趣!
4.與伊魯山度學棍(雙截棍)、練跆拳道踢法、從羅禮士學習高踢與空手道還有學過蔡李佛等武術!
5.曾有人說他把敗過美國空手道冠軍,但其實是當地道館找碴,而住院之說則無法考證!
6.擔綱「青蜂俠」的"加藤",而該劇在「蝙蝠俠」中交代這主僕二人的下場,他與主人一起被做成「郵票」,青蜂俠就此腰斬!
7.李小龍成名後便再也沒有參加任何正式與公開比賽!香港部分拳師曾向他挑戰,但他都置之不理,而其子「李國豪」便對香港留下壞印象!
8.伊魯山度跟羅禮士等人被香港媒體稱為「李小龍弟子」,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這些人應該稱為「李小龍老師」!可是李小龍從來沒有澄清過。
9.李小龍外傳與當時某著名女星為親密好友,而他便是死在這名女星的居所(有人說是朋友的居所),而據說李小龍死時的時間跟友人報案的時間有所誤差!他友人報案時李小龍可能還沒死,他殺可能性很大!
10.據傳李小龍成名時跟某個人結怨太深,其子李國豪仍遭不測!死於「鴉」(台譯:龍族戰神)一場極似「人為」的片場意外!(亂槍場景中一顆要命的真子彈)
如何改善右手腕關節痛呢
2003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Peter Agre 與 Roderick MacKinnon 在增進瞭解細胞如何運作的基礎化學知識方面,有重要的貢獻。他們讓大家看到一個精采的分子機器家族:通道、閘門與活栓,這些元件是細胞功能所必須的。酸痛的原因
在理論基礎上,不論是〝酸〞還是〝痛〞都是身體局部組織活動異常的外在症狀,也就是產生了異常的電位差及特定的微量化學物質所造成。在透過迅速穿皮吸收,直接消除電位差和中和化學物質,同時導正分子的活動,使組織活動正常化,是生化科技上世界級的技術.以經絡保養露及關節活舒露[url]http://home.kimo.com.tw/fenle721/special.htm[/url]擦於患處即可.
參考資料
艾曼尼之家
究竟您的手腕關節痛是在那個點,在關節,骨頭上,或是在肌腱上?不知道如何告訴您.各個點都有差別.打字姿勢不良可能是肌腱炎就需要治療.但前題還是部位.您可e-mail: [email]dylwatc@hotmail.com[/email]告訴我才能回答您.
參考資料
自己(黃益亮),6年國家運動訓練中心/8年中華職棒運動傷害防護經驗
要如何的消除肌肉疲勞以及肌肉酸痛呢
1.運動後可採用積極性恢復手段,如做一些壓腿、展體等被動性牽拉活動,以使緊張的肌肉充分伸展、放鬆,改善肌肉組織的血液循環,以緩解肌肉疼痛,使肌肉儘快恢復。在肌肉疼痛完全消失之前,可重複這些牽拉動作,直到不適感覺完全消失。2.出現肌肉疼痛症狀後,不要停止體育運動,而應當繼續堅持運動,這樣有助於儘快消除肌肉疼痛。只是運動的強度可以小一些,時間可稍微短一些,多做一些伸展性練習,堅持幾天,疼痛症狀就會消失。否則,如果停止運動,即使疼痛消失,再進行運動可能還會出現同樣的症狀,而且恢復的時間也相對較長。
3.可配合使用按摩、熱敷、或沖熱水澡等恢復手段,加快肌肉不適感的消除。
參考資料
SportsNT 運動神網
肌肉酸痛
因運動而引起的肌肉酸痛,對於參與運動的人而言是一個很普通的傷害經驗。一般來說,運動引起的肌肉酸痛可以分為急性肌肉酸痛與慢性(遲發性的肌肉酸痛)二種。急性的肌肉酸痛有別於肌肉拉傷,而是指因肌肉暫時性的缺血,而造成的酸痛現象,只有肌肉作激烈或長期的活動下才會發生,肌肉活動一結束即消失。通常,急性的肌肉酸痛會拌隨肌肉僵硬的現象。
肌肉酸痛:急性酸痛與慢性酸痛。急性酸痛:肌肉在運動中或運動剛結束後的一段相當短的時間內發生疼痛。急性酸痛與作用肌用力時形成血流的中斷有關,在缺血的情況下使得代謝產物無法清除,而堆積在肌肉中,進而刺激到痛覺受納器。在停止運動後的一分鐘左右即完全恢復。
肌肉慢性酸痛往往發生在訓練後的 24-48小時之間。肌肉慢性酸痛的程度與肌肉收縮的形態有關,離心收縮最容易形成肌肉的慢性酸痛,等張收縮最不顯著。肌肉有慢性酸痛的情形出現時,肌力明顯下降。產生肌肉慢性酸痛的原因:
1.組織牽引理論:肌肉損傷而起。
2.肌肉痙欒理論:肌肉的反覆性抽筋而起。
3.結締組織理論:肌肉的結締組織受傷(如肌腱)而起。
事實上,肌肉的慢性酸痛是肌肉的損傷分裂所形成。
避免肌肉酸痛的方法:
1.肌肉伸展運動(以靜態的方式進行)。
2.漸增負荷原則:肌肉訓練的超負荷原則使得肌肉容易因此受傷,配合漸增負荷原則,慢慢提高肌肉的訓練的質與量,才能有效避免傷害發生。
3.適當的補充維他命C,唯仍需進一步分析證實。
遲發性肌肉酸痛則是指,在運動後數小時到24小時左右才出現的肌肉酸痛現象,通常肌肉酸痛的持續時間在一至三天左右。遲發性肌肉酸痛的原因,不外是肌肉受傷、肌肉痙欒或結締組織異常所引起,不過,一般認為結締組織異常是引起遲發性肌肉酸痛的最大原因。一般大眾認為肌肉酸痛是乳酸堆積所造成的觀念,是不正確的。
較少使用或訓練的肌肉,突然進行激烈或過度反覆的活動,容易引起遲發性的肌肉酸痛,預防的最佳方法是以漸進的方式進行肌肉活動,使肌肉能夠負荷將進行的繁重或多次反覆運動。如果已有肌肉酸痛現象,則應休息與熱療處理,不宜再過度活動,否則易產生更嚴重的傷害。
參考資料
[url]http://www.fsjh.ylc.edu.tw/%A4%BD%A7G%C4%E6/sport/hrt-1.htm[/url]
背痛睡不著
的確,有些人睡眠品質不太好,可能是床的問題;但是這跟我們人體的骨骼構造也有很大的關係喔!
我也是個習慣側睡的人,嘗試過正面睡的說法,真的有比較好了。
《人體骨骼說明》
有些骨頭、關節在我們躺下以後會呈類似拱橋狀,來看看有哪些:
1.>脊椎:當人站著的時候成"S形";躺下後有2個地方---頸椎(脖子)、腰椎(腰部)
2.>膝蓋:膝關節
§以上這3處,若是睡覺時沒有襯托住,兩邊的其他椎體、骨頭就像橋墩一樣承受了很大的壓力,起來時就有可能會酸痛。
((試想想拱橋兩旁的壓力是很大低))
※【解決辦法】:
頸部→可以使用記憶枕頭,因為它幫助頸椎的放鬆...
腰部、膝關節→用小毛巾或小墊子...等柔軟物,放在底下把空洞盡量填滿,形成支扥 ,降低壓力
§若是不想這麼麻煩,市面上也有出一些人體工學的床(就是依照此原理做的),可以去選選看:
好床選法→躺上去它的柔軟度會自然把您的那些凹洞填滿!
剛開始,可能不習慣正面睡,而且半夜或許會再變成側面,其實是沒關係的....
另外,肩膀是由鎖骨與肩胛骨的肩峰,形成肩峰鎖骨關節(A.C.joint);附近有很多韌帶和一些肌肉使其穩定。
我想應該不會因為睡覺就扭傷;如果您起來時不舒服,按摩或是伸展看看,活動開後,應該就會比較好了。
參考資料
[url]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52501240[/url] 知識+
彈跳力
1.彈力確實可以訓練,只要你有恆心每天蛙跳腳酸唯止,日積月累就會越跳越高,本人身高176公分,因為高中總是不交作業常常被處罰蛙跳操場1~2圈,結果原本只能摸到籃板,多罰幾次後確能直接吊框,同學上籃時,常常被我扇鍋或釘板,我有位同校朋友本身田徑隊,175公分確能扣籃,雖然很勉強,但真的跳很高,沒人可以蓋得到他,本人曾問有關訓練方法,他就說:「每天蛙跳一百下」。以上有兩個實例供為參考!備註:
1.若跳累了,千萬不要再勉強,以勉運動傷害。
2.一般而言,前幾天跳,通常第二天會鐵腿(下樓梯很吃力會痛就是了〉,屬於正常現象,若發生可休息至復原唯止再訓練。(因體質差異,有的人一兩天會復原,有人則一星期或更久才會恢復〉
2.青蛙大步跳
不要做小青蛙 因為肌肉伸展不大卻拼命傷害膝蓋 要跳就跳大青蛙,每次大概跳10步 以8成力往前跳,而且中途不要停下,就是要連續盡力往前跳的意思,往上跳 提膝 雙手拍膝 腳尖落地時 馬上又彈起
這種練法是非常有效的
3.那就是要針對你的彈跳部分的肌肉做訓練
我先講一個 你可以一直跳(跳繩或跳彈簧墊)
另外一個比較傷 會長不高 但不會變矮 在腳上裝綁腳
我朋友170出頭跳的比快180的還要高
假如你不想做訓練 那就是增加身高
假如你的年齡在17歲之前
你可以去跟中醫說你要針灸+吃中藥 回家墊腳靠牆壁站30分鐘
吃小魚乾 喝牛奶(假如有看中醫不能喝)
基本上16歲之前會比較好控制 17歲是極限 18歲可能就無法吃中藥
參考看看 本人經驗
希望以上答案可以幫助你
這些都是熱心網友所提供的 不是我想的!!
因為我有問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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