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暸解而分開?
好多情侶分手都以“因暸解而分開”作為理由,但唔繫應該越暸解越喜歡的嗎?其實真有這樣的情況,還是玩厭左,純粹作為分手的借口? 當一開始時大家在熱戀期,只會看到對方的好處(而你也只將最好的給她)。
而時間一耐所有野都改變,因為所有野都變即使你冇變(所有都變成習慣)。
這就是因暸解而分開! 點解會因了解而分開? 咪就係因為不了解時便走了在一起囉! 有無聽過 --->> [color=Blue]因誤會而結合[/color],[color=Green]因了解而分開[/color]
[color=Blue]因誤會先可以結合,初初識,都唔知呢個係咩人,所以有幻想空間,所以就試下一齊[/color]
[color=Green]因一齊後,了解左對方,發現越黎越多缺點,就唔到咪會分開,忍唔到又分開[/color] 呢d野就係咁奇怪~
愛係不用理由的
分開更加不用的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愛是最大權利[/i] at 2005-6-18 08:20 PM:
呢d野就係咁奇怪~
愛係不用理由的
分開更加不用的 [/quote]
同意~ 理由都只係藉口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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