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借命和奪舍的分別[+左]
[b]借命[/b]這是一個命之將盡的人,提前向別人借取生命,已至令自己的壽命延長。
至於借命者是怎樣知道自己的生命將盡呢?
大多數的人通常都是藉著批命、算卦、掌相、占卜等等...而得知命之將盡,又或是因病入膏肓而尋找有關師父來得知的。
這些知道自己將死的人又不願離世,就會想著向別人一借生命而給予延續,雖然借命是逆天之舉,(可是明知道自己經濟周轉不靈的人,也會想著向別人一借金錢來周轉一下)更何況是自己活生生的性命呢!明知將死逆天也盡管去借。
借命的過程其實都不是別人所想像的那麼複雜,首先要找一個出借生命者,出借生命者是必須在自願的情況下向法師同意借命,通常會是親人或朋友,甚至有一些人是收了金錢而自願借出生命,借出的生命是以年為一個單位的,這些師父是會以投擲勝柸來得知,是次借命儀式是否可行及借出之壽命年期,在有些情況下是不允許借命,原因通常會是出借生命者本身也是命不久已,沒有能力借出生命、又或是出借生命者本身的命運比借命者為高貴、還有命受天降大任者也不能出借生命。
[b]奪舍[/b]
與借命就截然不同了,最明顯的分別在於,借命是雙方都清楚知道及同意的情況下發生,以及借命者通常是主動的一方。而奪舍通常不是找師父刻意去作法所成,甚至有可能連奪舍的雙方都不知道,這樣那奪舍又是什麼呢 ?
在密教裡面,所謂經常轉世的仁波切,轉世活佛,他們也是奪舍的一種。舉例奪舍其中的一個過程,是有一個陽壽未盡的人,因特殊情況下而死,可以是意外或是自殺等,而同時間又有一個陽壽已盡的人死亡,當相方同時死去,但因某種原因,陽壽已盡的那一方會將陽壽未盡而死去的那一方所餘下的生命年數奪去,不久後陽壽已盡的那人會沒事醒來,廷續了他的生命。這就是奪舍其中之一的過程。
奪是有奪得的意思,而舍就代表房子,解作軀體,從字面上解釋是,人只不過離開原本住的地方,然後再搬令一個新的房子,重新再來,這就是死後重生。
其實在佛理上是眾生皆等,所以奪舍也有些情況,是人奪取動物的生命而得而廷續的,可是動物通常也只有十年八載的生命,奪得也是暫用的。
在於天理上來說奪舍和借命,最為不同的就是奪舍並沒有違反天理,因為在佛學角度來看,陽壽未盡的人死去是會化作遊魂野鬼,直至壽完為止,而奪得的人只是奪去他所餘下的壽命,因此讓這陽壽未盡而死的人,不會成為遊魂野鬼可以安然輪迴,豈不是一舉兩得。有一些死過返生的人,很有可能也是曾經歷過一個奪舍的過程。
[[i] Last edited by 左輪仔 on 2005-7-3 at 07:01 PM [/i]] 借命有7成啱,奪舍就得4成啱!
2者皆不可亂用. 一個係借(但無得還)一個係搶…
但信輪迴的話,下世會有業報吧… 咁果個自殺或橫死既人好後生
同拒同一個時間死既人米好著數
多左幾十年命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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