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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哥 發表於 2005-9-30 12:50 AM

[轉貼]女大學生被強暴後的反應(18禁)

有一名採花賊,專在大學校園中侵襲女生。

一次,脅持一「大一」女生,女生奮力抵抗,狂叫驚呼,採花賊心虛,沒有得逞。.

一次,脅持一「大二」女生,女生低聲求饒:別...、不要、不要...。採花賊強行得手。

一次,脅持一「大三」女生,女生同樣低聲求饒:別...、不要、不要...。採花賊強行非禮,正要插入,女生突然冷靜道:等一下,先把這個戴上。隨手遞過一個避孕套。.....

一次,挾持一「大四」女生,女生並不喊叫,只遞過一個避孕套,然後鎮靜道:先戴上,不要太粗魯了。...

一次,挾持一「女碩士研究生」,女研究生遞過一聯避孕套,輕聲道:一次換一個,這是十二個,夠了吧。.......採花賊一個月不能直腰走路,校園相對穩定了。

又一次,挾持一「女博士生」,女博士莫不作聲,隨採花賊肆意姦污。事閉,整理好衣物,遞過一把鑰匙和一個名片,道:這是我宿舍公寓的鑰匙和手機號,你可以隨時找我。......

終於有一次,脅持到一「女博士後」,女博士後同樣莫不作聲,隨採花賊肆意姦污。事閉,清理好衣物,自言自語道:作愛原來是這個感受,不過如此,遠沒有手淫刺激。......

最後,脅持一「女院士」,完事後院士道:「下次務必帶上你同夥」

research2005010 發表於 2005-9-30 12:53 AM

一點也不好笑

強姦是香港法例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所禁止的罪行。強姦是非常可恥及嚴重的罪行,受害人會身心受創而長久未能平復。為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被告人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如果一個人明知女方不同意或罔顧她是否同意而強行與她性交,或以欺騙手段或給女方服用藥物而與她進行性行為,都會構成強姦罪。

[[i] Last edited by research2005010 on 2005-9-30 at 12:56 AM [/i]]

chicken 發表於 2005-9-30 01:07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research2005010[/i] at 2005-9-30 12:53 AM:
一點也不好笑

強姦是香港法例 第20... [/quote]

Support You.

shaqkobe 發表於 2005-9-30 02:47 PM

睇唔明。

甩哥 發表於 2005-9-30 11:35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research2005010[/i] at 2005-9-30 00:53:
一點也不好笑

強姦是香港法例 第20... [/quote]

別把事情想的那麼嚴重嘛!;)

這裡是笑話區,故事只不過是假借[強姦]來反應很多害羞或是不經世事的女孩對於一些道德跟傳統的禁忌之事的心理掙扎而已,就如同古人說的[三十如虎四十如狼]只是描述女孩對於沒有經歷過的禁忌從完全不敢碰,到經歷過年紀的成長跟經驗的累積之後的變化!

試想隨著年紀從拼命抵抗到嘴說不要不要卻慢慢放縱一直到主動請求的情境,別認真在它的假借情節,不然真實社會中難道真的有人能短時間之內依序去侵犯那麼多人呢?博君一笑而已!:P

sexdog 發表於 2005-10-1 12:24 AM

强姦非禮强暴性騷擾女士全都係d唔可以接受既犯法行為, 另外以他人的悲慘經歷作笑料, 點講都絕對不能容忍!

foodpadv1 發表於 2005-10-1 03:59 AM

唔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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