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香煙列為毒品 !!
首先聲明,本人吸煙超過十年,曾經嘗試戒煙,但末能成功。ZzXt}0skkms見最近政府又在左搖右擺、末能就公眾場所禁煙方案訂案,我有以下想法:
1) 是否於吸煙場所工作,乃個人意願。沒有人强迫!
2) 非吸煙人士可選擇全面禁煙場所消費。+F4H4w ~SHDT1E
3) 吸煙人士也應享有吸煙的自由,於吸煙區吸煙(指非全面禁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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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都想戒煙,省D錢同健康D.......不如政府立即執行如下﹕
1) 將香煙列為毒品,吸煙者將被監禁及順接受戒煙治療;*N7xrK'k+~2{
2) 全面禁止香煙進口及個人携帶入境!! 於香港生產及進口香煙將刑事化!
I t*e_z)N'_o
政府唔好又要收税又要禁止市民吸煙,不如一刀砌,乜問題都解決啦!!^Gww(X`8}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