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香煙列為毒品 !!
首先聲明,本人吸煙超過十年,曾經嘗試戒煙,但末能成功。-P,nPS~KY見最近政府又在左搖右擺、末能就公眾場所禁煙方案訂案,我有以下想法:i;T"}.H1@3Rq
1) 是否於吸煙場所工作,乃個人意願。沒有人强迫!?:Bk*J]
2) 非吸煙人士可選擇全面禁煙場所消費。.L'oPe?yTt\
3) 吸煙人士也應享有吸煙的自由,於吸煙區吸煙(指非全面禁煙場所)。
,[J Fy ^:b o0T(S,W-O
我其實都想戒煙,省D錢同健康D.......不如政府立即執行如下﹕
1) 將香煙列為毒品,吸煙者將被監禁及順接受戒煙治療;
2) 全面禁止香煙進口及個人携帶入境!! 於香港生產及進口香煙將刑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