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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龜狂徒只囚三個月,Thomp 有乜感受?

剪佢龜頭當贖罪      



【星島日報報道】六十歲無業漢於去年十月入住東區醫院割除粉瘤期間,聲稱好心以麵包餵龜時卻被龜咬手指,一怒下以鉛筆殘殺龜池內的龜隻(見圖),警員及愛護動物協會職員接報後到場,發現五隻被插的龜當場死亡,一隻被送到愛護動物協會醫院後不治,另外四隻因嚴重內傷,最終被人道 滅,事件惹起社會公憤。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判即時入獄三個月。裁判官錢禮直斥被告行為殘忍、案情嚴重,需耍即時判監。
稱輕度智障曾遭龜咬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蔡曼生患輕度智障,失業多年,依靠綜援度日,案發時剛接受粉瘤切除手術,前去案發地點以麵包餵龜時被龜咬到手指,一怒之下才以便攜的鉛筆插龜,又承諾不會再干犯。蔡被捕後,曾在警誡下稱,是在衝動及心情不悅下犯案。
據案情,東區醫院二樓的龜池原有約六十隻龜,一醫院職員在去年十月二十六日發現有十隻龜沉在池底,感覺可疑,檢查後發現七隻龜被鉛筆刺穿身體,另外三隻的頸部有被刺的傷口,於是報案。警方到場後檢獲八枝鉛筆和五個「生命麵包」的包裝袋,並於去年十一月二日趁被告回家時將他拘捕。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月廿三至廿六日期間,在東區醫院主座大樓二樓平台花園的龜池,殘酷地折磨十隻龜,導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三○九○——二○一七。記者 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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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殺十龜,判得咁輕,死後再報      
扑街法官、馬上打靶
thx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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