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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香粉寮地皮貪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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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陳鉅源及由他一手安排的大圍香粉寮土地交易,成了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的關鍵。廉政公署懷疑在這宗土地交易中,新地支付的地價較土地真實成本高1.5億元,陳鉅源涉將之轉移予中間人,作為向許仕仁輸送利益的工具,目前正循這方向深入調查。

陳鉅源是新地老臣子,主理新界及市區的收地工作。2012年3月19日,陳鉅源被廉署拘捕,指他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當時外界尚未知悉,這個拘捕行動就是廉署10天後拘捕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兄弟及許仕仁的前奏。到郭氏兄弟及許仕仁被捕後,廉署發出新聞稿,披露「該上市公司另一名高層及其他四名人士,亦涉嫌與這宗案件有關,較早前被廉署拘捕」,確認陳鉅源被捕與許仕仁涉嫌收郭氏兄弟利益一案直接有關。

廉署集中查許任司長時數項目

接近廉署消息指出,廉署正全方位調查,尤其集中火力針對許仕仁擔任政務司長期間(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新地的幾個土地發展項目,包括元朗YOHO MIDTOWN、西九文化區單一招標,以及大圍香粉寮項目。

新地2007年4月透過附屬公司統達有限公司,以4.05億元向3家公司購入香粉寮地皮,該地獲城規會許可興建816個單位,合共52.1萬平方呎樓面。出售土地予新地的3家公司為均巧、銳晉和利啟,公司負責人為與新地有長期商業合作人士,包括建築師歐陽汝光,3家公司是在2004年11月,以合共2.55億元向原業主購入香粉寮地皮。

新地前主席郭炳湘被兩名弟弟聯手奪去主席職權後,2008年中曾入禀高院,控告多名新地董事,指控之一是新地以高於賣家叫價買入香粉寮地皮,賣家由陳鉅源介紹。當廉署拘捕陳鉅源時,外界普遍以為陳鉅源涉嫌安排關連人士以高於市價向新地出售香粉寮地皮,從中賺取差價自肥(俗稱「落格」),觸犯防賄法例中代理人未經僱主許可收取利益的規定。

不過,有消息人士向本報指出,陳鉅源是新地郭家極其信任的老臣子,多年來獲新地禮遇厚待,相信他不會「落格」,就算香粉寮交易高於賣家叫價,差價並非陳鉅源落袋,而是另有用途。

消息人士﹕料億元差價非落格

消息又指出,廉署認定陳鉅源和他經手的香粉寮交易與許仕仁貪污案有關,是許案的關鍵組成部分,意味廉署懷疑陳鉅源是郭氏兄弟的「白手套」,代郭氏兄弟出手,通過土地買賣,將新地的資金合法轉移到一些中間人手上,再通過這些中間人,執行不方便由新地管理層直接執行的任務,例如向許仕仁提供利益,換取他向新地高層泄露政府地政機密,令新地早悉天機。

消息指出,新地為許仕仁提供免租禮頓山豪宅,每年涉及的租金不過百餘萬元,聘請許仕仁擔任顧問,每年顧問費亦不過數百萬元,若明顯高於這個金額,很容易被核數師質疑。相比之下,通過土地交易轉移利益,金額便可以動輒上億元而不留痕迹。因此,廉署已鎖定香粉寮交易為調查重點,希望從參與這宗交易的中間人口中,得悉新地與許仕仁之間的利益輸送鏈條。

提早拘5人盼令轉任污點證人

據了解廉署運作的人士分析,廉署既然決定在3月25日特首選舉投票後才動手拘捕郭氏兄弟及許仕仁,但又選擇在3月25日前6天高調拘捕陳鉅源,主動打草驚蛇,一個可能的理由是,廉署希望通過拘捕陳鉅源和4名相關人士,向這幾個人施壓,促使他們轉任廉署污點證人,指證郭氏兄弟和許仕仁,但陳鉅源和郭家淵源深厚,相信轉任污點證人的機會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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