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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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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s) V# f5 F9 l;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i3 i- n# Y* M; R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7 g& j% z0 y! V2 D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B# O2 C; D* k# [8 y!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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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2 d7 T5 V5 ~$ \9 D; T" s( ]2 S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1 I# O2 S& Y1 C' Q& t7 @' P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9 r+ G. f0 n. X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G# s3 Q. {. S% }+ m' J; R" p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s* F0 r* ]2 I- h: n; F8 i7 q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B8 [" l, X! b: i9 i* Y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N3 R) z: i3 N9 D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v* m6 ]: H, J' J詠 詩* M. j$ U) q; S9 N* x$ O6 B(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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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4 Z* u1 p. ?7 V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c; A% J, J7 T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 P9 X% d4 ^( I9 g" z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0 @7 `3 X. G( s) L0 Z4 z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i3 F3 s$ ]. R+ y
所 內 。% q; Y2 A! A2 n+ _7 h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 n m4 C0 L" V& m: M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7 X4 B4 I$ ^+ ]9 t: S l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k' b/ d* H8 _0 X, q) v. f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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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F! F6 u8 t. E$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9 N0 c0 W! a8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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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r E3 d( Y9 Y. U. m3 W' T Z. q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2 |8 p! t+ n. `3 b Z' p) S& y& o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1 F: M# n& ]2 k) e, I' ~4 U
日 再 提 訊 。/ Y x6 r6 M/ R. v ~) q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5 X2 T4 U% d& d6 }( [- W$ W* D& X) f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W& \ _% C* M% B. W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4 _7 y/ ?( T" G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2 e8 h! y7 l; P% p6 \7 z8 Z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R# d1 N% b4 L# V8 C. [0 J; k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O+ `. i# H5 _* o# f$ B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U) W8 {+ i! z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2 R' F- h3 F' l* c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D% [$ o# {. ]+ f7 R% J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b, P) P" ?4 d' @- K& O7 v/ K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7 u. g, M& B" ]' ?手 調 查 。
: {. U: ]$ g/ E& Y! q, S/ v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1 [( K# A' ^. }: p7 s4 v2 w( R6 K( [1 I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W) h0 G g: |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3 H! z2 N) f0 \( G6 a x# _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m5 n: \% ^4 R" c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Y1 ?* `4 y, \$ \( d8 V: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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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 i- J8 `( R6 X2 S; b4 V4 Y8 E$ @6 o- S, T0 b5 A
- q" r3 c* a+ z1 P& M$ ~1 v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4 r* v2 x3 N5 N' m, i: K% y
! {/ ^$ [; D' N1 m. [/ t
+ G4 X9 q/ P) m9 Q. C; s. |8 z9 d c! T/ w* e5 O7 l' X
" A3 N& \( m# c# _5 F0 M
& G% j1 z3 [/ W0 X' c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 Q0 Z$ V# M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8 E: \/ N( A6 d" U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o6 b( _ n( g1 V: ]/ T' I8 v6 O- [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8 ]5 e+ s8 P6 V" ^- t& r. J* Q E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M0 _6 k+ r( x" b! V( w1 i- [# t# G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0 Y% E, @$ o& i: W5 H#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8 H( u6 C) q$ H+ X% w, ?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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