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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

但今次X高官被勒索案,被告許榮早於去年六月中被帶上法庭提訊時,控方已主動在控罪書上刪除受害人姓名,改為以英文字母「X」代替,將受害人身分保密。其後許榮獲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相助,成功獲法庭裁定: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但警告傳媒,若把高官夫婦等人身分披露後,而影響審訊,將冒可能干擾法庭審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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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 c# l. Z1 i# Z9 i
' p" h$ K& q3 U8 @8 ^0 n而家審完,即係公開得啦
有傳係淫龍.......
法律我就唔識!
+ t3 {2 P3 j8 \* W6 N1 u但係我都好想知道邊個高官,. j6 ~9 p# u+ ~
咁誇張係 office 到打真軍!
Lam Shui Lun
注意: 上文不一定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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