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v+ S. m6 ~; D8 N; C9 O* `/ H04/05/2008
) ]0 ?( j) @( `
2 q9 T' i" a/ T7 |, G6 r【 本 報 訊 】 香 港 大 學 哲 學 系 女 生 陳 巧 文 因 支 持 西 藏 人 爭 取 自 由 , 又 在 前 日 奧 運 聖 火傳 送 活 動 中 張 開 雪 山 獅 子 旗 而 成 為 新 聞 人 物 。 風 頭 一 時 無 兩 的 她 , 私 隱 亦 隨 即 受 到剝 奪 。 她 昨 日 強 烈 譴 責 《 蘋 果 日 報 》 在 未 經 她 同 意 下 , 擅 自 在 該 報 網 頁 刊 登 她 在 Facebook 內 數 十 張 生 活 照 , 聲 言 會 向 《 蘋 果 》 追 究 法 律 責 任 。 她 又 說 將 諮 詢 法 律意 見 , 以 決 定 是 否 去 投 訴 警 察 課 , 投 訴 警 方 前 日 濫 用 權 力 強 行 將 她 帶 上 警 車 載 走 。9 N7 k/ [0 v7 X1 N3 \
1 g9 V- b) y/ W! l* N8 l7 R
陳 巧 文 近 日 成 為 本 港 新 聞 人 物 , 不 少 網 民 均 對 她 充 滿 好 奇 , 並 對 其 身 世 進行 大 起 底 。 有 網 民 將 陳 近 五 十 張 生 活 照 上 網 , 《 蘋 果 》 隨 手 將 之 轉 載 到 該 報 網 頁 。1 }$ i9 h/ ^: i5 G  q; H5 i
1 R) T" [& m8 @& h
曾 任 兼 職 模 特 兒
' i3 b! L  k9 I- d) v: f' R. ?從 照 片 所 見 , 曾 經 在 英 國 求 學 的 陳 巧 文 , 課 餘 生 活 亦 相 當 洋 化 , 幾 乎 每 張 照 片 也 是 化 了 濃 妝 、 穿 低 胸 背 心 、 比 堅 尼 泳 衣 及 熱 褲 , 腰 間 繪 了 蝴 蝶 紋 身 , 擺 出 各 款 誘 人 姿 勢 。 部 分 照 片是 她 享 受 日 光 浴 時 拍 攝 , 部 分 則 是 出 席 派 對 中 留 影 , 作 風 豪 邁 的 她 玩 得 興 起 時 , 更會 與 男 女 友 人 互 咀 及 擁 抱 。
3 [% ?+ `, h5 Q9 Q5 N- ~7 E6 M$ r
7 Q& t" w7 P& n" U9 Y根 據 網 民 在 討 論 區 留 言 , 現 年 二 十 三 歲 、 身高 五 呎 二 吋 的 陳 巧 文 , 曾 經 在 本 港 一 間 模 特 兒 公 司 任 兼 職 模 特 兒 , 該 公 司 的 網 頁 更詳 列 陳 的 三 圍 尺 碼 及 硬 照 , 此 外 , 陳 巧 文 亦 曾 在 香 港 電 台 兼 職 任 節 目 主 持 。, i# y: V* z, B# E

* g$ M- O% Q8 u. W5 n/ S: e" w" j本 報 昨 日 致 電 陳 巧 文 查 詢 , 她 表 示 , 網 民 轉 載 的 照 片 , 是 未 經 她 許 可 從 其 Facebook 的 戶 口 中 擅 取 , 正 考 慮 向 有 關 網 民 及 曾 轉 載 的 《 蘋 果 日 報 》 追 究 法 律 責任 。
  H/ k1 R' ^7 U/ }. ?0 m  B# ?# d/ b5 |; X! B0 [  B
有少少煩..
曾任兼職模特兒???咁既樣???e家d女真係有眼耳口鼻就可以做model
肯著少d布戲都有得做
身高 五 呎 二 吋& \) \  q7 D8 i$ [0 i) q' `
# A5 @3 e4 B9 I
要突圍,唯有靠做新聞。但係最係冇用,轉行啦。

排名就是力量,google, yahoo講左俾你知
放得係facebook,預左人刋登啦,醜人多百怪!
駁出位,然後好似那個乜水環保人士去參選
  c  m" r& O  d
2 y2 ]/ p/ k* @選到好過畢業後出蒞打工
何來二號
如果講搏出位, 曾憲梓認第二, 邊個敢認第一?7 R$ M4 o0 i  d+ X6 @7 D/ W
邊個規定5呎2吋唔可以和平示威? 任何人都有權和平表達意見!!!
咁有時d野唔係咁計既.& e. ]$ e# j; D, U2 l4 S' s- B
係,佢係和平示威,但係人地搞緊d活動/盛事已經好礙眼,加上佢令到周圍既人情緒咁高漲,我怕到時就算d警察唔拉走佢ar,佢都想d警察拉佢走la.其實d警察都係保障個活動既順利同佢地既人生安全o者.
醜陋的香港人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巧文控訴《蘋果》盜相侵權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