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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四川大地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早前被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監3年、緩刑5年,是首宗川震家長被判監案件。法院認定他帶領200多人到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其辯護律師李方平認為判決是「殺雞儆猴」的作用,給其他要求賠償的家長帶來極大壓力。' i  u2 W, h3 U2 r# A4 z
47歲的何洪春原居於北川縣曲山鎮,其年僅4歲的侄孫女張羿洋就讀於曲山鎮幼稚園,在地震遇難。之後,何洪春等8人被800名曲山鎮小學及幼稚園學生家長選為代表,與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商討索賠事宜,家長並認為中人壽原訂的賠款4000元人民幣太低,不能接受。
2 J/ a) g2 c( w; W. b; D) x「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囚3年
% Q" s0 M, S$ e: [0 j檢察官控詞稱,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 Q% P8 C2 E. t) ]% s) c. ^北川法院於本月9日開審此案,認為他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判監3年、緩刑5年。
- U/ z" K& u" R4 Z5 `何洪春現時已回到家中,為他辯護的高博隆華事務所律師江天勇說,何洪春現時身心俱疲,需要休整數日後再商討上訴事宜。
! o: y' F+ y$ j0 d) Y9 T& r他並認為,檢察院的指控不成立,「何洪春是想通過協商的方法把家長的訴求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來」,自身並無擾亂社會秩序,也不存在策劃、指揮、煽動其他人有擾亂的行為,且去年9月10日有家長採取「過激行動」時,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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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講句...中國無希望架啦...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J% R3 P; t1 m/ Q+ }# r;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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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e+ o  ~# ^3 P- E$ _, n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5 e7 v4 j2 g& N) P6 m4 S/ 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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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g# M5 D3 i$ N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 J' J# T; A  j4 n2 O$ r0 @; D! c5 e<----但如果真的是這樣" d  r; n$ y( P# M1 h
我覺得被告是正常的= =
原帖由 pkbrian 於 2009-7-14 07:57 AM 發表 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7 Q& m$ q; h  g: S4 ]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9 }$ W3 `' N7 X

0 \1 u. V/ j8 q" |! X  d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S# N# k. D5 B5 H0 g# W+ b& |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R' m0 x8 i2 ~) P' V5 s!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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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 ...
9 ?5 s) T* v' v% z但如果個日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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