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李麗娟女甩超速罪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李麗娟女甩超速罪

本帖最後由 Geohot 於 2010-8-2 11:43 AM 編輯 ( C  X' O6 N0 J3 r

4 a; r! J+ |. O& k* K/ o民政事務局前任常任秘書長李麗娟的女兒劉盈原被控於去年一月廿日在港島干諾道西西隧出口,在時速限制五十公里的道路上以時速九十四公里行駛案件審訊時她辯稱隧道口左右兩邊顯示減速至五十公里的路牌,均被其他路牌阻擋,獲法庭接納判她無罪。惟律政司提出覆核,指即使被告看不到車速指示牌,但法例已訂明如無特別指示,任何道路上的最高車速均為五十公里。律政司律師又陳詞指,現場有多個指示車速的路牌,被告說她一個都看不到,實屬不合理,而且一個合理的司機,一定知道在隧道出口需要減速。
7 \, N1 X3 x0 k2 O7 y2 S, g$ G裁判官認為,被告即使知道要減速,亦未必會知道開始減速區的起點,且控方並無證供去證明被告指路牌被阻的說法不成立 ,故維持罪名不成立的裁決。
/ j& O$ P, s9 N. ^
3 m4 ]' m9 \6 g' |/ ]超44都冇事
5 Q  [( Y6 D* M( n記得mark低案件NO#...% W: n! c2 ]; I, \1 d2 [* u
下次有咩事攞出黎做案例
香港係咁嫁 la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李麗娟女甩超速罪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