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帖子
- 5259
- 精華
- 1
- 威望
- 1914
- 魅力
- 7282
- 讚好
- 5
|
7#
發表於 2010-12-14 04:05 PM
| 只看該作者
( T+ s0 M! k1 W9 r* M+ U# s
1 S( B. \3 Z- ~6 R' Z, F, f2 h3 \
富商X身分疑曝光 警調查
7 `- P# A% i6 ? E R+ I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 (明報)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05:104 g! r/ G- Q+ \
* x& _: E* G7 l) I【明報專訊】警方發言人昨證實,已介入調查懷疑有人違反法庭命令,公開勒索案事主富商X身分的事件。律政司發言人亦指出,研究後已將事件交警方調查。至於富商X的身分是否已在網上或其他渠道曝光,律政司發言人指已交由警方調查,不便回應。2 k7 i2 C9 b! q" G+ U& p
2 B3 Z! |3 T" J* D& h網民繼續估 討論區刪留言8 J8 K- s4 W4 v0 G4 A
4 U; c! ]1 F; P% Q昨日仍有不少網民在討論區冒著可能犯上藐視法庭罪的危險,討論富商X的真正身分或其案件,惟部分留言已被討論區管理員刪除,相信是要避免網站惹上官非。
- @1 Z) b0 R* s9 y7 O$ o8 t0 E2 b- g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若富商X的身分在網上被公開,除了公開者外,在網上以「不開名」方式把相關相片、新聞報道拼貼在一起的網民,甚至是在論壇上繼續討論或鼓吹他人公開的網民,同樣有可能被捕:「好簡單,你沒有份打架,但在旁叫囂鼓勵別人打架,同樣可構成罪行。」6 q d5 {" H) Q
; ]3 J3 r# x, |6 I自案件開審以來,由於富商X多次試圖避免出庭,而案件又引起公眾關注,富商X的身分一直吸引公眾,更有人在網上「競猜」。陸偉雄解釋,在網上毫無修飾公開X身分的網民,自然有可能被控藐視法庭;但有份討論或暗示的網民亦須小心惹禍。至於管理網站的版主,若被證明明知有關消息已上載而沒有及時移除,亦有可能犯法。他說,民事藐視法庭屬普通法,並無最高刑罰,但被判監的可能亦不小。他又指出,不認為事件會影響富商X勒索案的審訊,因相信警方會待審結後才採取行動。7 N3 l& b. B# ~& b4 A$ O9 V
+ m' }, A2 u7 ^0 @現年73歲的富豪X,疑遭前亞運划艇女將陳學殷勒索300萬元,案件將於下周一在區院續審,控辯雙方將結案陳辭。 |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不如坐底飲杯茶食個包啦!
V_____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