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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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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7 B$ D6 w; b, {3 K! r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0 {! {/ V% c+ C- F/ T0 w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b x2 S! \; m( }& Y1 M- I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g( `0 V. @3 T5 Y& I, |
& Q, G$ b! Y# ~" t9 [" B: V8 ]
- t Z2 w+ s, w- k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 ~/ Y. Z7 \! H' k4 |4 k& G' R& \( R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5 [, L, ~, m# p- C6 w6 w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h0 t2 e4 _: u( n, l6 y' L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B/ P6 I0 G* m9 i0 R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E# ?+ y" a0 p$ W# k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7 _( k' F0 r9 l2 b* C. Z6 I) w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7 p" e( u* M F* W& g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2 H2 Z3 ], L% Y6 f+ z- b詠 詩2 p; g2 N3 m; M8 r3 x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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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h& a: L, U$ ]1 r B* x2 y, Z
5 q" M1 @3 [% x+ [1 G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u/ O1 d% G4 C# l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K% X, y. \* F9 I$ Y6 A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w0 |/ Y3 A8 W9 k. [, C$ T$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7 Z/ c$ b, f/ T1 n所 內 。
& E! V; r0 L, L& ]% V7 S! B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t, |# u& z0 N5 M5 f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f0 ^# _) G, a' N"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 S& p5 s, F* D' Z2 N9 `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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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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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D. ~& b4 j" w$ Y$ X& C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N- j J' N- w4 F; t0 r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B% X5 [4 e; r/ z7 e) I3 j0 U
日 再 提 訊 。
' Z5 ]# v6 a+ ~2 p7 B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n+ c2 T# l% e: g% o8 O& N$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2 l2 \: h2 ~. Z7 u* ] W0 z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4 a3 A! @+ @! u% M7 g- {2 H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C+ W; R8 u4 L1 g% s: k8 N: m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M9 Z" {+ e; v(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C. ]3 K* I( \3 U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8 L% {8 r6 r$ n2 ?$ x0 |0 t$ d1 i M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v9 t" C' y' F8 J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W" p7 D P4 k6 E2 _6 q- q( O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8 q' `8 m) ~% L9 U5 _# p& B- j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2 k* T1 u: G! B$ E; `手 調 查 。/ E+ Z7 O& a2 v4 J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l0 Q3 t) I+ w$ o+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7 s4 f+ v3 K( d# h7 V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5 y" [5 j: ^+ M+ I7 y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U9 j3 }7 C2 o ?3 o" q5 U. K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C3 P+ Z: D+ \$ l6 p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i2 q4 n7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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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6 b: H/ d0 u7 q9 [$ r6 ~
3 r& a% r7 L; S! K5 J+ I) h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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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A6 q! c& `- m
& |, w- A1 O# T$ _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0 ^9 I& F W* f; S& i0 p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Y3 [; {4 X9 u- p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g$ l0 U4 r6 p# b( j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w7 n; Y) B2 e B( t2 s: ]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I2 b& V% d) F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8 ?, W& r B% B% U' R/ T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2 g# c2 q j: B; ?0 R+ t! I# K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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