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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障要怎樣才能消除呢?

[size=-2](智光法師著作、網上密乘文章及《懺悔的理論與方法》一文)

       三障礙聖道
        凡夫皆有三障:煩惱障、業障、報障。
        煩惱障即貪、瞋、癡三毒煩惱,此亦即指恆起之煩惱。
        業障即無始以來身口意所造作之不善業。
        報障是以煩惱、業為因,所招感之三惡趣等果報。
        此三障障礙凡夫辦道,令其不能轉凡入聖,而其中最障道者,就是業障!

        現在絕大多數的佛教徒,都覺得自己業障深重,而且難消難解。比方:身體上的病痛,看遍了多少的名醫,吃盡了無數的藥物,老是醫不好;心理上的障礙,一旦用功修行時,就會現前,也一直束手無策。

        為什麼現代的佛教徒會多諸業障呢?
        或許是福薄吧!又或許是往昔(前生)惡業造了太多,今生惡因成熟,報應來臨,這些“業障”,就會障礙學佛修行,令其不遂修行的目標。因此,修行要有所成就,必須先消除業障。

        業障要怎樣才能消除呢?
       (一)福能消業
        業障重的人,可能也是福德較差者。所以,要消除業障,必須先培福德,多做有益於人類社會,乃至一切眾生的善事功德,譬如:持戒、布施、供養三寶……等等。
業障就是由“業”――各人所造作的行為所引起;會形成障礙的業,必然是惡業。於是要消除業障,就不可以再造惡業了;而要不造惡業,必須多行善事功德。這不但可以培植本身的福德,也具有消除業障的功用。     
         
        (二)懺悔業障
        另外,就是要懺悔業障了。
        古來大修行人都先經過懺除業障,然後才修道。
        懺悔的方法在下面會一一道來。

        首先要知道何謂懺悔。
    “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
        若做了對不起他人的事,就要去向他懺悔,請他原諒;
        若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時,就自己責備自己,以後不再犯錯了。    懺悔除了有改過向善的意義之外,還具有滅罪的功用。
        但要從懺悔中,達到滅罪的目的,依中國佛教律宗的說法,必須先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而這個罪必須用什麼方法,才可以滅除。

        
        懺悔法分為三種: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     
        一、作法懺:作法懺就是依靠著一定的方法,來發露自己所造的惡業,藉著方法的運作,而達到懺悔滅罪的目的。
        譬如:出家五眾――比丘、比丘尼、沙彌、式叉摩那、沙彌尼,如果犯了戒,就必須向僧中發露,陳說自己所犯的戒,然後經過僧中羯摩,也就是懺悔儀式的作業之後,犯戒的戒罪,便可以消除,犯戒者的內心也就重獲清淨,不會再為犯戒而懊惱。這便是經由作法懺而滅除了罪業。
        在律宗來說,懺悔時的作法是很重要的;所以作法懺特別為持戒的人所注重。
        從戒律的規定來看,犯戒的戒罪,也唯有經過如法的懺悔之後,才有可能滅除。     

        二、取相懺:取相懺就是在佛菩薩像前,發露過去所造的惡業,然後自責於心,不計困勞的禮拜佛菩薩,以求見到瑞相。見瑞相之後,身心就會清淨舒適,不再有懊惱,不再有罪惡感,於是過去所造的惡業便消除了。   
        如《梵網》菩薩戒四十八輕戒中第四十一條“為利作師戒”云:“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這便是取相懺。     
        總之,取相懺必須經由懺悔者,在佛或菩薩像前,痛徹的懺悔與不斷的禮拜;然後,感應到佛菩薩的瑞相,由瑞相的現前而獲得滅罪。     

        三、無生懺:無生懺就是觀察惡業或罪業的由來,了知業性本空,只是凡夫的虛妄執著而已。追究惡業的由來,求之了不可得,無有生處。惡業既然是無生,也就沒有惡業的存在,那又何用懺悔呢?因此,經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而自然達到懺悔的目的。這就是無生懺。     

        三種懺法有不同所治。作法懺,按具體戒條的規定,按儀式來作,就完成了;取相懺雖功效比作法懺來得殊勝,但仍然不夠究竟。     
        取相懺與作法懺都是建立在有惡業(罪業)的前提下,來從事懺悔的。因為有惡業――承認自己造了惡業,所以,必須懺悔,以求消除惡業。這種觀念,似乎天經地義般,不覺得有什麼錯;然而,仔細探究起來,就會發現是有問題的。     
        既然有惡業――惡業是存在的,那麼又怎麼能夠滅除它呢?
        反過來說,如果惡業是可以經由懺悔而得滅除,那麼,這惡業就不是真正的惡業了;否則,在道理上是說不通的。因為,既是有惡業的存在,又說惡業可以經由懺悔而滅除,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存在的,就不可能滅除,它會永遠的存在,這才是真正的存在。惡業既然能夠由懺悔而滅除,那麼惡業的存在並非是真實,不是有自性的存在。如此惡業不過是個虛幻的東西,虛幻的才能夠加以滅除。     
        但是,惡業既然是虛幻的,也就是空的。空的還用懺悔嗎?因此,只要我們瞭解到惡業的真相,知道惡業的不實,無形中惡業就消失了,不必我們再去懺悔。所以,常被懺悔者引用的《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這段偈所表達的就是無生懺的道理。     

        無生懺和作法懺、取相懺不同的是:它要從根本上否定罪業的存在,以達到不見罪業,也不用懺悔的境界,而自然達成了懺悔的目的。這就需要智慧了,在智慧的觀照之下,才能夠照見諸法實相,了知罪業不可得,作者、受者更是不可得。所以,無生懺是依慧而設立的。     
        從戒定慧三學來說,慧的層次是高於定和戒的;慧也是持戒、修定所要達到的目的。同時,戒與定都不是究竟,唯有慧才是究竟的;戒與定只是修行上要達到慧的一種前方便。
        那麼,依戒而立的作法懺,和依定而立的取相懺,自然也就不如依慧而立的無生懺,來得究竟與圓滿了。     
        所以,作法懺只能懺除遮罪,取相懺則能懺除遮性雙罪,而無生懺除了能懺除遮性諸罪之外,連最重要的五逆罪: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也都可以懺除。譬如:佛世有位“阿闍世王”,因為聽信提婆達多的教唆,便將父王殺害,奪取王位,然後自立為王。不久果報現前,身上長瘡,痛苦異常,雖有後悔之心,無奈惡業已成,無法挽救了,自認是地獄中人。但後來見了佛陀,在佛陀睿智分析之下,令他覺悟到:被殺者、乃至殺者本身都不可得,那裏有罪業呢?於是,本來必須墮入五無間地獄受報的五逆罪,就在無生理觀之下,重報輕受的過去了。

     
        懺的具體操作過程     
        現在,除了少許精持戒律的僧團外,作法懺悔久已不行於多數中國僧團了。作法懺,既然不能實行,那麼,就只有採用菩薩戒所建立的取相懺了。     
        所以,國內佛教徒,不管是出家、在家,禮佛懺悔是很普遍的事;也不管是犯了什麼戒,也唯有禮佛懺悔一法,最為方便了。     

        禮佛的懺悔功用     
        在佛門寺院的晚課中,有一篇“大懺悔文”。大懺悔文主要的內容,就是稱頌、禮拜八十八佛;然後,念上一篇懺悔文,以表示發露懺悔;最後是發願回向。經文是採自《華嚴經》的普賢行願品,也就是十大願王中的第八願。     

        為什麼這篇以“八十八佛”為主的功課,可以稱為“大懺悔文”,成為佛門住眾每天晚課時必念的功課之一呢?
        這篇大懺悔文是宋朝時代,西夏一位從西域來的法師,號“不動”者所編集;因為他是修密教金剛部的,所以又被人稱為“金剛”法師。大懺悔文裏面的八十八佛名,是引自《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和《佛說決定毗尼經》。前者有五十三佛名,後者有三十五佛名,加起來共八十八佛名;最後的“南無法界藏身阿彌陀佛”,則是另外加入的,不在前二經的佛名之內。     

        這五十三佛名和三十五佛名,真得具有那麼大的作用,使得依它們而組成的功課,被稱為“大懺悔文”嗎?我們來看經中怎樣說。     
        在(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有一段經文是:“時藥上菩薩說是過去五十三個名已,默然而住。爾時行者即于定中,得見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尸佛而讚歎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說五十三佛,乃是過去久遠舊住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及餘一切眾生,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懺悔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     
        這段經文,對於想懺悔的人來說,相信是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為只要恭敬的禮敬五十三佛,就是造了四重罪――殺、盜、淫、妄;或者造了五逆罪――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以及誹謗大乘經典等最重的罪業,都可以滅除,內心重獲清淨。既然四重五逆的大惡大罪,都可以因敬禮五十三佛而消滅了;其他無意間所犯的小罪,則只要敬禮五十三佛,便能獲得滅除,更是不用疑問了。     

        再來看《佛說決定毗尼經》中,如何解說“三十五佛”的功用:“若有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于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餘犯,菩薩應于三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晝夜獨處,至心懺悔……。菩薩如是觀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淨懺悔。菩薩若能淨此罪已,爾時諸佛為其現身,為度眾生亦說種種諸行,成就愚惑諸眾生故。”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稱念(或觀想)、敬禮三十五佛,也可以滅除五無間的重罪,功用和五十三佛是一樣的;不動法師將它們排列在一起,加上普賢行願品的發願回向,稱之為“大懺悔文”,實在是無可厚非。因為,稱念、敬禮這八十八佛,可以懺除四重、五逆、五無間地獄的重罪,自然可以說是功用最大的懺悔文了。


        持咒的懺悔功用     
        咒語的懺悔功用,似乎跟禮佛不相上下,也有它不可思議的功效。     
        在佛門的早晚課中,咒語的誦念,佔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早課,從楞嚴咒到大悲咒、十小咒的持念,已經佔了一半的功課。晚課雖然咒語較少,但仍然安排有大悲咒。同時,蒙山施食,也多靠咒語的加持,就是念完了阿彌陀佛經,也要念上三遍的“往生咒”來消業障。大乘佛教似乎離不了咒語,有顯就要有密,顯密配合,已成了大乘佛教的特質之一。不僅中國祖師所編的早晚課有顯有密,就是印度大乘經典,也常常在經文之間,含有一篇或多篇的咒。     

        咒語究竟有什麼奧秘?持咒會予人怎樣的作用呢?我們單就懺悔方面來探討它,其他方面不談。     
        先來談“楞嚴咒”。
        在《楞嚴經》卷七中,佛說:“阿難,是善男子持此咒時,設犯禁戒,于未受時,持咒之後,眾破戒罪,無問輕重一時消滅。……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咒已,如是重業,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阿難,若有眾生,從無量無數劫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世來未及懺悔,若能讀誦書寫此咒身上帶持,或安住處、莊宅、園館,如是積業猶湯銷雪,不久皆得無生忍。”
        這就是楞嚴咒的滅罪功用。從經文中來看,它的功用之大,與敬禮五十三佛是不相上下的,同樣能滅五逆等五無間重罪,並且還能滅除被稱為斷頭罪的比丘四棄(四波羅夷)和比丘尼八棄罪,似乎已超過五十三佛了。至少對出家眾來說,楞嚴咒是比五十三佛來得有意義,因此,楞嚴咒被古代祖師安排在早課的第一篇誦念中,或許是含有特別的意義吧?大概也跟佛說此咒的因緣,也有關係。     

        楞嚴咒之外,大悲咒在中國佛教界,也是很受重視的。由於楞嚴咒長,持誦就比較不容易,尤其是背誦,因此除了早課時誦念外,其他的時間就少有人念。大悲咒便不同了,它比楞嚴咒短,背起來容易,念起來也方便。於是,大悲咒流傳的廣泛,就不是楞嚴咒所可以相比的了,而大悲咒受重視程度,也是在楞嚴咒之上。   
  
        大悲咒何以受到佛教徒如此的重視呢?我們仍然只從懺悔方面來探討。   
    《大悲心陀羅尼經》中說:   “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悔,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伽物、汙淨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能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     
        這是大悲咒的滅罪功用,所滅的也是最重的十惡五逆等罪。佛門早晚課中,都安排有大悲咒的誦咒;拋開大悲咒在其他方面的功用不談,單就滅罪方面來說,無形中,誦念者己得了極大的利益。   
  
        幾乎大部份的咒語,都有滅罪、消業障的功用,譬如:廣為淨土宗信徒所持誦的“往生咒”,也有“於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時各誦三七遍,即滅四重五逆;十惡、謗方等罪,悉得滅除。”所滅的也是重罪。

        再如早課十小咒中的“准提咒”,也有滅罪的功用。《准提經》說:“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受持讀誦此陀羅尼滿八十萬遍,無量劫來所造五無間等一切諸罪,皆悉消滅,所在生處皆得值遇諸佛菩薩。”此咒跟其他咒不同的是:規定要誦滿八十萬遍,一切重罪就能滅除。     

        另外,“七佛滅罪真言”更是為滅除佛教四眾所犯的四重、八重等罪而說。《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載:   “爾時文殊師利,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而白佛言:‘世尊,若比丘於世尊去世之後,毀犯四重;若比丘尼毀犯八重;若菩薩,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毀犯如是下一一諸戒,所犯重罪,當云何滅?’佛言:‘善哉!文殊師利,乃能請問如是等事,汝慈悲勝故,能發是問;汝若不發是問,我終不說彼惡世比丘所犯之過。善哉!善哉!文殊師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我去世後,若有惡律儀比丘毀四重禁,默然而受檀越供養而不改悔,當知是比丘必受地獄苦而無疑也。我今當出良藥救彼比丘重病……,”     於是,佛陀說出了七佛滅罪真言。這真言乃是過去七佛所宣說的,它主要的功用,就是在滅犯禁戒的重罪。因此,叫做七佛滅罪真言。     

        最後要介紹密宗諸咒中滅罪最快最力之“金剛薩埵心咒”。
        金剛薩埵就是普賢菩薩的報身,十方諸佛融其力量于其中。所以在密乘中金剛薩埵為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的總集體。金剛薩埵佛尊所發的誓願是替眾生鏟除業障,在《應成續》中普賢如來授記,末法時代是金剛薩埵佛尊普度眾生的時代。
        阿底峽尊者曾說:“修學小乘、大乘、密乘最重要的是懺除業障,在八萬四千法門中,在懺除罪障上最有加持的就是密乘中金剛薩埵的修法。”此金剛薩埵修法無須灌頂,人人可修。這是佛菩薩的加持,應時、對機的大法,總而言之,欲以密咒滅罪,誦金剛薩埵心咒,消除業障最快,智者宜善知之。詳情可參閱附檔word file。

        從上面的引例,持咒所能產生的懺悔功用,就不難瞭解了。《金剛經》中,佛說:“如來是真語者、如語者、不誑語、不異語者。”佛經都源於佛說,經中既然說咒語和禮佛能夠滅罪,自然是真實不虛,無可懷疑的了。     

        站在大乘佛教的觀點來看,犯了戒的人,無論他犯的是輕戒或重戒,只要誠心懺悔,沒有不可滅除的。     
        例如:前章曾提到禮五十三佛、三十五佛都可以滅除四(八)波羅夷罪;持楞嚴咒、大悲咒、往生咒、准提咒、七佛滅罪真言、金剛薩埵心咒……等等都可以滅除最重要的性罪與戒罪。另外,大乘佛教還有“無生懺”,專治犯了不通懺悔的五逆等重罪。如此的重罪,都可以除滅了,其他較輕的罪,自然不用說了。     

        那麼,這是否會顯得很矛盾呢?在比丘(尼)律儀來說,戒罪必須經由“作法懺”才能滅除;要不然,也要有特殊因緣,才能用“心念法”或“對首法”出罪。但在大乘佛教,卻加以否認,戒罪也可以由禮佛、持咒以及“無生懺,”來懺除。依比丘(尼)戒律來說,犯了波羅夷是不通懺悔的,雖然有“與學比丘”的處置,仍可在僧團中,不失比丘(尼)身份。但竟終身奪其三十五事、雖有比丘(尼)身份,卻不能行比丘事,這也等於是不許懺悔。不禁讓人覺得:一旦失足犯了重罪,要再回頭,己是百年身了。真是殘酷!   
    《重治毘尼事義集要》卷十三中,曾經對此加以解釋,但內容涉及僧人戒相,於此不作贅述矣。

        持咒滅罪,這或許也是大乘佛教圓融與究竟的地方。因此,在不行“作法懺”的中國僧團中,出家眾仍然可以依照大乘教理來懺除犯戒的戒罪,乃至在比丘(尼)律中不通懺悔的重罪,也可以依大乘的諸佛威德和經咒而得到懺悔。     
        但是,卻不可以為一切惡業重罪,在大乘佛教中都可以懺除,就不在意的去犯戒造惡。必須知道,大乘雖然許可一切罪都可以滅除,但要真正的懺除罪業,尤其是重罪,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這就要談到“取相懺”了……   
            
        禮佛與持咒罪滅的徵象    
       在國內,可能有不少的佛教徒,以為只要禮佛、持咒,就可以消除業障、滅除罪業。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它,這是有經典可作根據的。然而,各人的罪業有輕有重,懺悔者的用心也不能一樣。試問:從事禮佛、持咒以懺悔的人,如何知道自己的罪業已消除了?有什麼可以證明呢?罪滅必然有罪滅的徵象,不見徵象,就自以為罪己滅了,有時候,可能是被自己所欺騙了。這未免危險!所以,有不少的經典都記載:懺悔必須懺至到見好相,才可以說罪已滅;不論是以禮佛懺悔,或以持咒懺悔,都是一樣的。     

        首先,是梵網菩薩戒明文規定:“若無好相,雖懺無益。”
        佛門晚課“大懺悔文”中五十三佛名的來源――《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亦載有:“若有眾生,欲得除滅四重禁罪;欲得懺悔五逆十惡;欲得除滅無根謗法極重之罪,當勤誦藥王藥上二菩薩咒。亦當敬禮十方佛,復當敬禮過去七佛,復當敬禮五十三佛,亦當敬禮賢劫千佛;復當敬禮三十五佛然後遍禮十方無量一切諸佛。晝夜六時,心想明利,猶如流水,行懺悔法。……以本善根力莊嚴故,一念中得見東方無數諸佛。是時東方一切諸佛,即皆同入普現色身三昧;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皆悉同入普現色身三昧。即時十方一切諸佛,皆悉現身往行者前,為說甚深六波羅密。是時行者見諸佛已心生歡喜,于諸佛前,即得甚深觀佛三昧海。
        我們再來看三十五佛名方面。在《佛說決定毗尼經》中載有:“菩薩如是觀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淨懺悔。菩薩若能淨此罪已,爾時諸佛為其現身。”     
        從這兩段經文來看,敬禮八十八佛,也必須見到瑞相,才能證明本身的罪業已經滅除;尤其是重罪,更非如此不可了。     
        可見敬佛、禮佛雖然具有懺悔滅罪的功用,但要得知本身罪業,是否滅了,就須靠有沒有見到好相來證明了。這不僅在禮八十八佛方面如此,就是禮拜其他諸佛以求懺悔的,也有相同的記載。因為文例太多,難以一一舉出。

        現在我們再來看持咒方面。     
        先前曾談到,以持咒求懺悔,也必須見到好相,才能證明罪已滅。
        這在《大悲心陀羅尼經》中就有記載:   “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悔,然始除滅。今誦大悲心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     
        由此可見,大悲咒雖然不可思議,但持誦它用來滅罪,有些還是要有所證明,才能確知已滅。     

        再來看“準提咒”,也是一樣的。
    《大準提陀羅尼經》中載:   “若有誦此咒滿十萬遍,夢中得見諸佛、菩薩、聲聞、緣覺,自見口中吐出黑物;若有重罪,誦滿二十萬遍,夢中亦見諸佛、菩薩、亦復自見吐出黑物;若有五逆罪,不得如是善夢之者,宜應更誦七十萬遍。是時還得如前之相,乃至夢見吐出白色如酪飯等,當知此人即是罪滅、清淨之相。”     
        從這段經文來看,要以誦準提咒來滅重罪,實在不是只誦幾遍或一天、兩天的事了,至少也要有幾個月的時間,專精持誦,才能達到一定的遍數,而得罪滅。     

        那麼,“七佛滅罪真言”呢:?《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說:   “善男子、若有比丘毀四重禁,至心憶念此陀羅尼經,誦一千四百遍。誦一千四百遍已,乃一懺悔,請一比丘為作證人,自陳其罪,向形像前。如是次第經八十七日勤懺悔已,是諸戒根若不還生,終無是處;彼人能於八十七日勤懺悔已,若不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亦無是處。又,文殊師利,云何當知得清淨戒?善男子,若其夢中,見有師長手摩其頭,――若父母、婆羅門、耆舊、有德如是等人;若與飲食、衣服、臥具、湯藥,當知是人住清淨戒。若見如是一一相者,應向師說,如法除滅如是罪咎。”   

        無生懺滅罪的原理
    “理懺”原來稱做“無生懺”。因為無生的通達,必須依賴道理的瞭解與信入,然後才能達到不生不滅的諸法實相,並從此消除一切惡業罪障。所以,中國過去的祖師又稱無生懺為理懺。     那麼,要如何來從事理觀呢?我們舉幾個例子來說明。

        懺除重罪的實例   
        在《經律異相》第十八卷中,載有一個殺害親生母親的人,後來為菩薩和佛陀所化度而出家,並且證得阿羅漢果――
    “路有一人,害所生母,止住樹下,啼哭懊惱,稱叫‘奈何!’自責無狀而造大逆,自害我母當墮地獄……。
        溥首菩薩,見其現在應當得度,(便)化作異人,攜其父母詣害母人所,去之不遠中道而止。父母謂子:‘此是正路。’子言‘非正。’遂共爭計,子(便)瞋怒殺化父母,殺已啼哭(不能止)。(即)往殺母(者處),謂言:‘我殺父母當墮地獄。’哭言‘奈何!當設何計?’
        害母者自念言:‘今此來人乃害二親,我但害母;其人癡冥罪莫大焉,我之為逆尚差於彼。知彼受罪,吾猶覺輕。’
        其人悲哀(啼哭),口(自)言:“吾當往詣能仁佛所,其無救者,佛為設救;其恐懼者,佛能慰除,如佛(有)教,我當奉(行)。”
        于時化人啼哭進路前行。此害母者尋隨其後,(心念):‘如彼悔過,吾亦當爾;吾罪微薄,彼人甚重。’
        化人詣佛(所)稽首于地而白佛言:‘唯然世尊,吾造大逆而害二親,犯斯大罪。’
        佛告化人:‘善哉善哉,子為至誠而無所欺言,言行相副詣如來前,口不兩舌,亦不自侵。當自察觀心之法:以何所心,危(害)二親?用過去心?當來心?現在心耶?其過去心即已滅;現在心即以別去,無有處所,亦無方面,不知安住;當來心者,此則未至,無集聚處,未見遊返,亦無往還。子當知之,心亦不立於身之內,亦不由外,亦無境界,不處兩間,不得中止……。     
        化人歎曰:‘未曾有!如來成最正覺,了知法界無人無有作者,亦無有受;無有生者,無滅度者,無所依倚。願得出家,因佛世尊得作沙門,受具足戒。’
        佛言:‘比丘,善來。’
        于時,化人(即)作沙門,白佛言:‘唯然世尊,吾獲神通令欲滅度。’
        佛之威神使彼化人去地四丈九尺,於虛空中而滅度;身中出火還自燒體。     
        逆子(害母者)見之,心自念言:”彼作沙門,便得滅度,吾(當)效此人。’
     (於是)往詣佛所,稽首聖足,言:‘我亦造逆自害母命。’
         佛言:‘善哉,至誠而無所欺,言行相副。’
         于時,逆子地獄之火從毛孔出,其痛甚劇而無救護,(乃)白佛言:‘我今被燒,唯天中天而見救濟。’
        世尊出金色臂,著逆子頭上,火時即滅,見如來身,若干相好,身痛休息而得安穩。又前白佛,欲作沙門,佛尋聽之。即為出家,說四諦法,其人聞之,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修行法教,速得不還,證得羅漢。又白佛言:‘欲般泥洹。’佛言隨意。時比丘踴在虛空,去地四丈九尺,身自出火,還燒己體,百千天人於虛空中,而來供養……。”     

        這是以觀心的方法,了知害母之心無有,而懺除重罪的方法。正如《金剛經》所說:“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三心都不可得:那麼,是何人何心在造業?不過是如溥首菩薩所化――幻化之人,還殺於幻化之人,毫無實義可言。所殺非實,罪業也就不實,所以,就是再重的罪,也都可以滅除。

        無生懺罪滅的徵象   
        在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等三種懺法中,以無生懺的滅罪功用最大,智者大師說它能“破除無明一切煩惱習因之罪”、“此則究竟除罪源本。”換句話說:無生懺不僅是滅罪,連罪的本源:煩惱、貪瞋癡等無明,都可以來除。所以,無生懺是一種究竟的懺悔方法,也是大乘佛教特有的懺悔法。

        那麼,在我們從事無生懺時,如何知道自己罪已滅了?
        這在《釋禪羅密》卷二中,智者大師曾加以解釋――   
    “問:觀無生懺悔,云何知罪滅相?”  
    “答曰:如是用心,於念念中,即諸罪業念念自滅。若欲知障道法轉者,精勤不已,諸相亦當自現,觀此可知――如前觀相中所說:善夢、靈瑞、定慧開發等相。復次,若行者觀心與理相應,即是罪滅之本,不勞餘求。故《普賢觀經》中言:‘令此空慧與心相應,當知於一念中能滅百萬億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為證。若得無生忍慧,則便究盡罪源。”

        從這段文可知,從事無生懺的人,自三種情況下,可以知道罪已滅――   
        ㈠就如取相懺的見到瑞相。瑞相並非只是出現於取相滅中,它是通於無生懺的。以無生理觀懺悔的人,當懺至內心清淨時,往往也會有瑞相的出現。由此可以得知自己罪已滅。     
        ㈡是以無生理觀轉化妄心罪障。只要瞭解到罪業虛妄,妄心不再執著,不會有罪惡感時,無形中,罪業便已滅除。     
        ㈢進一步,契入無生――不生不滅的實際理地,則諸罪自然消除。能夠得無生法忍,不但究竟的懺除了罪業,在修行上,也已超凡入聖,不同俗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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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
    罪亡心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升番上來等新來的人看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我之前就在網上印了88佛大懺悔文,不過當中有很多字不會唸,而且不知道幾時要一拜,因為有些人又說不用拜,但此經又說每唸一句要一拜。
而且當中的佛不知為何少了很多,是否88佛並非所有佛?
八十八佛大懺悔文
http://home.kimo.com.tw/miaofasi/wdm01/w010601.htm
地藏菩薩本願經內提到的佛,此88佛都沒有的?
http://my.so-net.net.tw/l17663/profile.html
南無普陀山  琉璃界 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Originally posted by 聖里斯 at 2005-9-12 09:50:
我之前就在網上印了88佛大懺悔文,不...
無量咁多佛,甚會每部經講的一樣?

88佛大懺悔文是晚課來,你到寺院找部回來念很易。 可必用網上的資源? 很易打漏。(我無同你對過是否打漏,因無時間)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即是數不完?那麼為何又只是選88佛?
寺院那些要錢買嗎?為何佛青沒有的?本來想去拿,但他們說沒有。
南無普陀山  琉璃界 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Originally posted by 聖里斯 at 2005-9-12 09:56:
即是數不完?那麼為何又只是選88佛?
寺院那些要錢買嗎?為何佛青沒有的?本來想去拿,但他們說沒有。
甚可能數完?你我將來也會成佛。 至於為何又只是選88佛以我現在程度無可能答到你,要等師父答你。

寺院的甚會要你錢?
佛青的佛書也看供求才印的。 印書要錢的。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有呀,昨晚問過了,法師說是有無量的佛,但現世就只有一位,就是本師釋迦牟尼佛,將來不知幾時就會有彌勒佛,現在祂還是菩薩。

我知道了,88佛的懺悔文已經請到了,居士在一些櫃子裏找來的。不過封面又寫著”佛教青年協會專用”,不知是否不能拿走?但居士給我,應該可以吧。
至於”念誦儀規”就因為數量不足,所以不能給我,他說要看居士有沒有入貨。
南無普陀山  琉璃界 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Originally posted by 聖里斯 at 2005-9-15 12:15:
有呀,昨晚問過了,法師說是有無量的...
應該說現世在此世界就只有一位,就是本師釋迦牟尼佛。  整個世界還有無量數佛。  阿彌陀佛現在就在極樂國土說法。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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