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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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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G5 ~$ D, V( K3 ]; m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y; o* x; U/ s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q+ ^& L5 m4 Z: k" V7 |3 s, e3 _3 I' F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D2 V* f$ r2 j& w2 }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x7 {! @8 I" N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P9 Y$ M& k# h& c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o+ n$ Z( r) K5 Q3 u( N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O8 |% r; l* J6 H5 M
: h+ i/ |% o/ b8 i3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4 D. T- x; h( z4 E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Y$ I4 h! k# m+ f% f) I( o* o( N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I  F: B& O0 t5 f3 q$ F0 t: N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9 T% ^% y3 ^! W9 b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e" \/ }4 E' Y& `* v6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7 f9 @( q! v+ d. r9 N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3 b. G6 V% n% W2 A0 y0 y7 `0 r8 _: O! l8 c
係呀!!!
- k+ W* k  i* q- ^0 O6 [- o+ t多謝你記得在下!!!
* A: Y0 V+ @! f! P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0 @1 ]# }  @- M$ p; P) R) D# C
2 E9 d- W+ e, x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i1 R, e: k5 w

6 h" N) q! n1 l; O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O) l4 @0 ^* h. T" G9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Y+ w' W8 z7 [7 j+ m( `& F& h: Y: B( m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2 d; _- W4 @3 G8 d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t3 T. z' c% T1 J; e( t8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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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s5 k6 {; ]$ n  W, _6 h- E" s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E& b. R4 o8 T$ O2 i  p! J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I5 M' q6 D) h3 F' N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9 P8 D1 u6 h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u8 _# \6 X" a9 I5 z2 |: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R( f6 H; \" z# x) z5 i" M0 g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8 }, V' ^' ~8 N+ n7 i3 T5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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