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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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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G1 c% U9 R: Q7 b% t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e3 z/ z9 L2 c& @1 J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0 c0 \# }  R! x

! K0 h% N  K' F1 E- B) d. \7 c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1 r' `. P$ O' w! @3 A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8 b5 [3 T; b5 E8 S. J% p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m' d5 @8 L) m% X' }% D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t/ r6 n' i# n6 \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f+ S, `; J3 H4 _1 k% w/ n) b& C/ U& h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X* @: s, y) b* }5 K1 w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8 o2 g  _' o7 e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B4 Y5 ^( P0 L8 _" K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4 E- ~3 D/ j; |+ i; i& ]0 b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2 E' E4 a5 c% R- b2 S: I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D) [4 A2 @  o2 f: Y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e& Q$ Y  Z: `9 h5 e+ D
係呀!!!
" t; U' D. Z: T; S多謝你記得在下!!! # k7 |8 Z2 A1 z4 [$ @) W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9 r) ~5 D8 e, |1 a: W, T6 l$ H. U2 e6 v% e/ D& Z# E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P/ @# _7 Y- [

+ ~/ h: r3 D+ `3 a' F. z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2 U/ w1 d! ~# z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w; Z5 s0 K" X% v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k& X0 ^/ U' p$ d  M$ o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R  X$ i' Z+ `* d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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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 R6 O. {; \1 {& x% {* B" B$ c: ~6 B  o$ p: ~" t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1 D8 U% i/ l6 Y3 ]0 e) W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_, u' d+ e; O/ R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2 _* X! C' e1 z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0 ]. w. O# X; o# z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0 Y: V4 I' t) m$ K: x: d2 O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 c; O/ r8 {. @3 m7 q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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