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D3 |1 X5 l0 G2 }  U, u& Y' \1 @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N/ j! Y; r3 S& W6 |*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n$ S) }3 h0 f

' G$ P9 I% S6 u, s; T9 H; l1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e/ ?- e6 U6 @! Y3 H3 `2 [+ n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3 d4 Q9 ^8 l- x( O8 x0 {( o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6 b2 K5 {6 x, e5 V* b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b$ R) z7 i* f' t" n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m& |+ H; ]+ f& g5 [+ W! I7 M

; Z2 h- L1 U( ]# s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  h/ \% O# w(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g/ i: R1 z1 a; Y+ Q8 S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Y% I& R2 |2 U7 L+ e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V: A+ h9 I  x. |0 u! D- I3 Q3 d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g2 ^7 _. L4 K, ?% ^5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9 ]1 i3 f3 G' _- s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E. r. l' W* E- a係呀!!!
, `8 d6 s  b5 \. J: t6 h9 @多謝你記得在下!!! 7 v' O5 }. g% W- O. R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a$ z' R& B# _' [4 j$ z3 {$ D( x7 S( N, z# }' X+ [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7 V6 Y2 s" y4 K  [, P
5 @+ Y, Y: G4 l/ ^" x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3 s( b2 j1 d9 P: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O6 ?( m1 h2 w( j! ~" }% Q,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T$ v& Q5 x  x' r; B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3 S" w$ ^$ w) U: \! A. G! m" t5 G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m( S  O, ?0 S; S  z5 W+ R  m$ ?, C5 k' V

' H, A* {7 N, f9 d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T" }( E* H3 C+ X  a% n8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r# X: }4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K# n* e& d8 g7 x* B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K5 u5 u& n3 p! g( I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4 M* X2 R% K8 Z& ?2 z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X0 B/ i/ S0 n- k; G: Q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