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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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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8 }4 U/ K! [4 X* k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f  b4 B4 [) v; V1 @(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r% j/ v- i& Y/ V: [" c# D+ K+ C% w" z) P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A$ v# B4 v( ~& Z" o; o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3 v* R- E# P: l6 I" o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5 w; ?* s5 `9 V. }4 q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M2 g9 l  b- w& d2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z4 y) l5 o- w
! J; a3 R/ E6 j# M$ ~0 w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4 u1 y! b5 T, V(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T. K6 V3 Q% G+ w- W  x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A2 K& p, t$ k1 j1 o2 I$ j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2 r1 C9 b; P7 z9 B0 c- i% T# \! s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S/ `7 r$ L$ g- w: W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7 z) L* t8 R6 @$ C7 x, r3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F4 t' y3 S1 L1 U& }1 i係呀!!! ' V$ W. ^+ F7 L3 R. ]
多謝你記得在下!!!
& k- T9 t  j3 A5 S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7 |3 Z* F$ O7 v& f2 h+ V
1 k8 X+ y5 v, x6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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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a3 y2 C7 B/ r  E4 o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 F! E* w' q: v3 U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L3 Q3 h# M1 k( I. z/ H7 g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h' F% R0 G6 P; \) s. W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3 `5 Z! h6 R/ k# u3 c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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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T0 c  r$ y" D. x
/ E% M& X" ?  o8 a( A0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 d2 B- n$ a. b) j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5 a0 w( R- ~9 [4 m& n  _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E- s6 {8 G; M1 g, D* R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W1 p. M$ T. C# D9 [9 p% z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Z" D2 A& G2 L6 E$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3 s5 z- B6 t: ~/ J0 s# m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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