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洗版人不怪(無聊洗版用,交流免問)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蔡卓妍@Adidas Event (2010.02.01)

活動: Adidas Event
日期: 2010/02/01
時間: 13:00 - 15:00
地點: APM
藝人: 蔡卓妍

来源:TFC
負けないで もうすこし 
  最後まで走りぬけて
活動: Adidas Event
日期: 2010/02/01
時間: 13:00 - 15:00
地點: APM
藝人: 蔡卓妍

来源:TFC
pyau 發表於 2010-1-28 12:32 PM
【本報訊】曾參演多部電影、綽號「蜥蜴仔」的臨時演員曾德華,涉嫌向渴望當明星的中四女生稱自己任職模特兒代理及化妝師,可助她加入娛樂圈。蜥蜴仔表明娛樂圈黑暗,要「上床陪瞓」,然後帶對方開房,將她強姦。蜥蜴仔聲稱女生自願,從沒反抗,他只是被「屈」。蜥蜴仔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曾德華( 31歲),報稱任職化妝師。他昨日穿上灰色外套,戴着眼鏡,審訊期間不停審閱資料,一臉認真。
據控方開案陳詞,女事主於案發時 15歲,將升讀中四。去年 7月中,她與被告在交友網站認識,被告自稱開模特兒公司,曾於電影《男歌女唱》及《百份百感覺》中演出。被告問事主有沒有興趣當 o靚模,建議她加入其公司 Music Group,又要求事主稱呼他做「阿媽」。

事發三日相約見面被捕
二人相約於 7月 21日到荃灣見面。被告帶事主到大河道的翠園小築開房,被告要求她脫衣服,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將她強姦。事主因為有童年陰影及擔心被告有武器,害怕得縮起身體,根本不願性交。
但據控方播放被告的會面影帶,被告卻說出另一版本。被告稱是事主希望加入娛樂圈,被告向她解釋「娛樂圈係黑暗 o架,要上床陪瞓」。事主表示可以,二人才前往開房。被告指事主沒有反抗迴避,更攬着他的肩背。只是她事後沒有表情,問她是否不開心,她又沒反應。
被告在影帶中續稱,他在性交後與事主觀看兒童節目,洗澡及刷牙後才離開時鐘酒店。被告送事主往巴士站時,問她次日有沒有時間拍照及為禁毒宣傳片試鏡,她沒有答應。其後幾天被告都未能與事主聯絡,擔心遭她「放飛機」。直至 7月 24日他約事主在荃灣港鐵站會面時被捕,被告向警員稱:「我同佢扑嘢,佢係自願嘅。」
被告在影帶中承認知道事主未成年,但二人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性交,他沒有逼良為娼。他一方面承認做錯事,但另一方面卻稱遭事主誣衊。他懇求警員給他機會,又表示:「以後唔再做呢啲嘢,我會大個仔,做番正常工。」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 HCCC371/09

28la6p1n.jpg

28la6p1n.jpg (58.2 KB)
368 x 431 PIXEL下載

1234567
51220213645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港男俱樂部 » 洗版人不怪(無聊洗版用,交流免問)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