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派禮物:許仕仁7.5年 郭炳江5年 陳鉅源6年 關雄生5年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貪賄案今早判刑,5項罪名成立的第一被告許仕仁判刑最重,判囚7年半。另外3名被告,郭炳江判囚5年、陳鉅源判囚6年、關雄生判囚5年。
法官麥機智今早是先處理第二被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63歲)的判刑。郭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決定採納其御用大律師求情,以6年為量刑起點,而因郭炳江良好品格,扣減1年刑期,故判囚5年,另罰款50萬元及取消公司董事資格5年。法官麥機智在判刑前表示,判刑已考慮年齡因素,亦高度讚揚郭的為人,指他毫無疑問是一個好人,為人善心、真誠,做事令人感動,他關心弱勢社群及做善事,不是為了名聲。
至於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8歲),早前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法官以6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但因陳鉅源良好品格而扣減9個月刑期,故判囚6年;另罰款50萬元及取消公司董事資格6年。
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64歲)早前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法官指他於案中有重要角色,遂以5年半作量刑起點,因其良好品格而扣減半年,即判囚5年。
法官將許仕仁(66歲)押至最後判刑。法官稱讚許仕仁備受尊重、口才了得、外交手腕強勁,若非發生今次案件,他可以成為近年最優秀政務司長之一。
法官稱,許仕仁為本港政府工作30年,1998年成功擊退國際炒家,且品格良好,遂以8年3個月作量刑起點,給予9個月扣減,即判囚7年半,並要向政府清還1118.2萬元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