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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法官吳蕙芳︰國家出產既野連國民都唔敢食係國恥

共X黨就係國恥   



【經濟日報專訊】水貨客不止偷運奶粉離境,並擴至食米。粉嶺裁判法院昨處理23宗偷運超額奶粉離境案件,其中3名男女同時偷運77至130公斤米離境,甚至利用嬰兒車運送奶粉及食米。
裁判官明言不會姑息,斥責被告時指「國家出產嘅奶粉,連國民都唔敢食,係國恥之外,仲係好悲哀的事」。
法庭昨處理共23宗違反「限奶令」的案件均發生於去年11月26日至今年2月5日,23名被告被控並非根據及按照出口許可證的規定而企圖輸出禁運品,22人認罪,1人否認控罪。
重如200磅 官:生蟲都食唔晒
其中3宗案件涉及偷運奶粉及食米,被告為香港女子羅豔芳(38歲)、內地男子羅紹新(64歲)和楊潭清(66歲),被控於去年12月16日在落馬洲管制站離境時除偷運奶粉外,同時偷運77至130公斤食用米過境,違反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超過限制的15公斤。
根據案情,楊當時偷運77公斤食米,並推着一輛盛載大米的嬰兒車過關。羅紹新承認偷運90公斤食米,裁判官質疑「90公斤米共重200磅,你開貨倉呀?生咗蟲都未食得晒。」
羅則表示是自己食,裁判官不相信其說法,並指身壯力健可以推90公斤米過境,即可抵受坐監的經歷。
裁判官指偷運食米離境案件較少,一般罰款處理,若偷運食米猖獗,則須加重刑罰,判3人罰款7,000至9,000元及緩刑。
裁判官昨分別以廣東話、普通話向各被告解釋限奶令內容及予以嚴厲譴責。裁判官指偷運情況愈來愈猖獗,起初犯罪者只是嘗試偷運,但現在偷運20至30公斤已是常見,有被告因而被帶上法庭3、4次更比比皆是。裁判官強調法庭只可判阻嚇性刑罰,重犯者必判入獄。
「利用長者犯案 法庭嚴打」
裁判官稱這是社會問題,並斥責「國家出產嘅奶粉,連國民都唔敢食,係國恥之外,仲係好悲哀的事。」
裁判官重申犯罪集團多利用老人家犯案,法庭不會心軟,並指許多被告要求法庭容許分期繳付罰款,但最後竟逃之夭夭,令法庭增加大量壞帳,故命令各被告須交妥罰款後方可離開。
其中一名女被告自稱案發日曾服用藥物及不清醒,她放置5罐奶粉(4.5公斤)在嬰兒車上,與家人一同過關,昨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審訊。
另外,3名持雙程證的男子,承認偷運19.8至20.8公斤奶粉,被判囚兩星期。另3名持雙程證的被告承認攜帶16至16.15公斤奶粉離港,則被判入獄4星期,緩刑15個月,罰款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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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哥不會有未來,不要再看歷史,還能活才是諷刺 故此不用做傻事 讓快樂迴光返照 彰顯那痛苦冇絕期;活著只受罪為何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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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30 發表於 2015-2-7 03: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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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力D水記有五百蚊日架。
應該罰多d 港
勤力D水記有五百蚊日架。
(~^o^~) 發表於 2015-2-7 11:19 PM
老人家搭車二蚊,車費都慳番
入獄十年
十年重過強姦喎。
老人家搭車二蚊,車費都慳番
潮吹男 發表於 2015-2-7 11:42 PM
去羅湖都有兩蚊?
十年重過強姦喎。
(~^o^~) 發表於 2015-2-7 11:51 PM
特衰正苦長年縱容水貨客係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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