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夫婦月薪共15萬,想十年內提早退休,元老點評?
香港冇窮人系列
個案主角:徐先生(35歲),任職私人企業管理層,月薪10萬元,另加花紅。徐太(35歲),任職私人企業會計經理,月薪4.5萬元。資產方面,除了有自住物業(市值1,000萬元),還有市值420萬元之收租物業,小量股票和基金,和210萬元現金。此外,夫婦二人的強積金「all-in」恒指基金,現值合共53萬元。
理財目標:夫婦二人希望可以在45歲(或更早)享財務自由,每月有相等於現值2-3萬元的被動收入維持現有生活質素,並有約100萬流動資金,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愛的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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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氏夫婦(35歲,分別任職私人企業的管理層及會計經理)的目標是45歲(或更早)可享財政自由,每月有約3萬元被動收入以維持現時的生活質素,並約有100萬元流動資金可作小生意。
先看看財政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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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徐先生另有年終花紅
註2:自住物業和出租物業,尚餘按揭年期分別為17年和27年
註3:月供基金才剛開始,因此未能在資產負債表中顯示出來
徐先生另有已供滿保險,二人現有強積金共53萬元。
筆者留意到個案裡有幾個細節:
(1)他們的退休模式,是希望可以擁有一筆可長期(35-40年)製造被動收入的資產,而不是花掉這筆資產,所需要的資產額會大大提高,受通脹的影響亦較大;
(2)假設退休後將要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有x%回報,通脹是y%,那實際回報只有約為(x-y)%(計算的方程式較複雜,為方便討論以此為約數表示),所以徐先生既要瞭解資產回報,亦要留意通脹情況;
(3)兩幢物業在10年後仍未供滿,如按揭條件不變,那時自住及出租物業尚餘按揭額分別約164萬元及65萬元(共230萬元),每月供款2.7萬元。雖說出租物業現有正回報(租金收入較按揭、差管稅等雜項多),亦是極常見的被動收入(因某程度和通脹掛勾),但沒人能預計10年後是甚麼景象。如果租金收入既要供樓,又要提供被動收入作退休用,筆者建議徐氏夫婦還是小心為上,要預留多點儲備供樓。
筆者有以下看法:
(1)目標總退休金是1,600萬元,先預留100萬元作小生意及250萬元作還清樓按用途(是繼續供還是清繳,還看當時經濟、利息走勢等);
(2)餘下1,250萬元用作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若每年有5%回報,而通脹是3%的話,那實際回報約是2%,平均每月可產生2萬元被動收入,如出租物業可提供1萬元的租金收入(扣除差、管),那麼每月可有3萬元被動收入的目標不難達到;
(3)現時每月總盈餘約8萬元,建議可先預留1.2萬元作交稅用途,餘下6萬多元可撥一半作投資增值用途;
(4)假設每月可投放3.3萬元,連同徐太現時5,000元的月供基金份額,每月總投資額共3.8萬,若退休前較能承擔較高風險,每年平均回報9%,這部分料可滾存至740萬元,另外一半盈餘(34,500元)在銀行可累積至近415萬元;連同現有的250萬元資產,總資產共約1,405萬元。
(5)10年後兩人的強積金預計可滾存至180萬元(平均回報5%),由於最快要60歲後才能取回,預計60歲時可增長至約380萬元。在不同時段有不同的資金到位,對整體財政狀況也有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