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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17 1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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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的反思------伤人于无形
曾在书上看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 }" u: J. j4 v) ], U! m
1 [. x9 M: z7 k! ] M, m在澳洲,费力与他的合伙人佐治在墨尔本做出入口生意,赚了很多钱。有一天,费力发觉银行户口的帐目不对劲,一大笔应收款项不但没有存进去,剩余的钱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惊之余,急忙寻找佐治,但佐治却失踪了。 3 r& \/ `0 s5 P" A. ?: }) o
+ J' v% M [/ D3 G9 u' H0 {( ]正当他忧惧不安时,佐治的妻带来警察,将费力带回查问,说他有杀害佐治的嫌疑。这桩谋杀案经过长期审讯后判费力有罪,因为找不到尸体而判以误杀,刑期20年。费力坐了20年牢之后,终于被放出来,他出狱后,用尽一切办法寻找佐治,终于,他找到了,原来佐治一直躲在南非。佐治当年失踪,原是带着情人卷款潜逃,他背叛事业上的合伙人,又趁机甩掉不肯离婚的妻,与情人在南非重过新生活,即使明知费力含冤入狱,他也闷不吭声。 M" x* s5 o+ I; M8 V8 @
) c5 z: ^9 J/ N. A3 x费力找到佐治后,花了一番功夫将佐治带回墨尔本,带到当初起诉他的警察面前,说:「看,这就是那位你们证实我杀了的佐治。」说罢,他突然拔枪,在众目睽睽之下射杀佐治。「这个人反正是我杀死的,只不过我预先服了刑,现在才实现我的罪行。」当全世界的传媒去给费力做访问时,他述说他的心态:「我受冤枉20年,当年警方为了证实他们英勇破案而举证我,佐治之妻为了掩饰她的被遗弃而证实丈夫已死,保险公司为了怕赔偿而制造舆论,法庭内的法官、陪审员和律师,为了显示他们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个人都有他们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给予我是无罪的疑窦。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寻了出来,证实了我的冤屈,对这些人来说,充其量是一两天的歉疚,便烟消云散了。唯有让我彻底成全他们的错误判断,才能让他们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别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会终身自责。」费力再笑着说:「我牺牲了人生中最宝贵的20年犹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认错,传媒十天八天的报导,群众的几声叹息就可以补偿回来的。我终于杀了佐治,是最能将冤狱平反的,因为从今天起,我没有被冤枉的感觉,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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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是不是让你觉得毛骨悚然呢?我们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吗?当我们听到有人被批评、被论断时,我们会做甚么举动呢?如果被评断的是我们所喜爱的人,十有八九会为他挺身而出,为他辩解。但若是我们不喜欢的人呢?那时从口里说出的,恐怕更加不堪。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不一定吧!而我们附和伤人的言语,真的是因为正义感吗?还是因为他曾触犯我?他不来讨好我?他碍着我,挡住我的路?或是说他坏话的人是我的朋友,为表忠心不得不说?我们每个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给他公正的评断。他会因此受伤吗?谁在乎?为他辩解对我们又没好处,反正我们只是顺口在嘴上说说,又不是拿刀子砍他。于是这微小的,不值一晒的罪,就在我们不经意间越积越多。有一天,我们也许就像故事中的人,以累积的私心之罪,换来双手的血腥。
6 m! B- a' f" ^. w7 p
; U- U! a1 |: g* n这世上若有比伤害他人更重的罪,就是伤人之后,却完全不觉得他伤害了对方。一个完全不能反省的灵魂,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摇头叹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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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9 p& z3 r; y9 g也许今天我们有一千个理由认为某人有罪,请别忘了我们心中有一千个不为己所知的私心,正在迷惑我们的眼睛,让我们伤人于无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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