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入境美帝遭暴力拘捕,女華商賠償360萬,元老有乜感受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中國女商人2004年在世界著名景點尼亞加拉大瀑布附近的美國出入境口岸遭受美國邊防人員刁難及以武力拘捕,事後入稟法院控告美國政府。聯邦法院法官本周一裁定她得值,判她可獲得46萬1千美元(約360萬港元)賠償。
原訴人趙燕(譯音,Zhao Yan)於事發後兩年,即2006年提出民事訴訟,指控美國政府錯誤拘捕,導致她身心受創、無法工作及損失收入,還要付錢接受治療,原本索償1千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此案在紐約州由羅切斯特市法院審訊,女法官沃爾福德作出上述裁決。
案情指邊防人員羅德(Robert Rhodes)在美、加邊界的彩虹橋出入境口岸襲擊、毆打及錯誤拘捕趙燕,美國政府需要對事件承擔責任。
46萬1千美元賠償中,有38萬5千美元是賠償原訴人過往及未來所受的痛苦;6萬4千美元是醫藥費;1800美元是她的收入損失;一萬美元是錯誤拘捕她的賠償。
事發當天,美國入境檢查站人員剛扣留了一名懷疑帶毒的疑犯,以為趙燕和另外兩名準備入境的女子是同一夥。當年38歲的趙燕和兩名女子受驚,沒有聽從邊防人員指示,拔足逃跑。趙燕被人用胡椒噴霧對付,臉部腫脹,雙眼和前額都受了傷,照片曝光後在中國內地引起震怒。美國當局從來沒有對她提出起訴。
涉案的邊防人員羅德一度被革職及遭受刑事起訴,被控以侵犯趙燕的人權。不過,在2005年的審訊中,他獲判無罪,其後獲准復職。
提交上法庭的文件指出,趙燕是商人兼鋼琴老師,以商業簽證進入美國,研究賓夕凡尼亞的林業市場。出事之前,她前往尼亞加拉大瀑布風景區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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