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386
- 精華
- 0
- 威望
- 44
- 魅力
- 0
- 讚好
- 0
- 性別
- 男
|
15#
發表於 2006-5-9 05:37 PM
| 只看該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por at 2006-5-9 01:36 AM:
6 m, {9 g: H- i8 H! G6 H4 X可能有d人對教義唔係咁了義,聖經入面嘅十誡,就同佛教嘅十善業道好接近: _" Z; Q/ |+ r
你可以對佢地講:「神愛我,但佢唔愛你。」佢一定問點解,你就答佢:「因為神愛世人,這個世人是不分族群、宗教的,這才是博愛,而我係人,所佢會愛我,而你只愛自己人,你違背左你教義,所以佢唔愛你。」
% T6 G) h3 D2 @( Z, z# \而且不能講信咗就得救,信咗要行,《新舊約全書》入面嘅你做到幾多?能否得救完全睇自己功夫.信咗唔修行就得救?邊有咁便宜嘅事?2 ?) v# Y2 x$ D) e# D 5 m7 f1 r# F9 r# u3 s& }. B, w; O" L( u9 I0 B9 s
# B, h- e* z- `' t
有人會傾向認為係因信稱義. 只係小小分享
0 h* G4 Z K" g9 z% p2 s1 T! e4 U4 K; V7 Q3 ^$ h0 p5 x# K& T
以 弗 所 書2:8
) h* @! p1 W6 k! K0 O: _"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 也 因 著 信 、 這 並 不 是 出 於 自 己 、 乃 是 神 所 賜 的 . 也 不 是 出 於 行 為 、 免 得 有 人 自 誇 .". t: Q8 p" t0 O( f: k4 t- L
; p8 h! `7 t! B; { _4 i) a5 d
羅 馬 書 3:23) U8 Q$ N' g% _$ B5 h* j: q8 W3 T
"因 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 。 如 今 卻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穌 的 救 贖 、 就 白 白 的 稱 義 。... ...既 是 這 樣 、 那 裡 能 誇 口 呢 . 沒 有 可 誇 的 了 。 用 何 法 沒 有 的 呢 、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麼 . 不 是 、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所 以 〔 有 古 卷 作 因 為 〕 我 們 看 定 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