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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6-5-9 0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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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or at 2006-5-9 01:36 AM:
- P* B9 H% u) e. L) Y* p/ q7 \$ m可能有d人對教義唔係咁了義,聖經入面嘅十誡,就同佛教嘅十善業道好接近5 M0 t; k& @$ E0 P( o+ O
你可以對佢地講:「神愛我,但佢唔愛你。」佢一定問點解,你就答佢:「因為神愛世人,這個世人是不分族群、宗教的,這才是博愛,而我係人,所佢會愛我,而你只愛自己人,你違背左你教義,所以佢唔愛你。」1 R3 }% U3 e, ^. W
而且不能講信咗就得救,信咗要行,《新舊約全書》入面嘅你做到幾多?能否得救完全睇自己功夫.信咗唔修行就得救?邊有咁便宜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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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傾向認為係因信稱義. 只係小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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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弗 所 書2:8
9 y! N, C+ ^9 b. N"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 也 因 著 信 、 這 並 不 是 出 於 自 己 、 乃 是 神 所 賜 的 . 也 不 是 出 於 行 為 、 免 得 有 人 自 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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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x) D p: u; R羅 馬 書 3:23' |; v! i; F/ {( _. r) ^5 p7 t4 v
"因 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 。 如 今 卻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穌 的 救 贖 、 就 白 白 的 稱 義 。... ...既 是 這 樣 、 那 裡 能 誇 口 呢 . 沒 有 可 誇 的 了 。 用 何 法 沒 有 的 呢 、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麼 . 不 是 、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所 以 〔 有 古 卷 作 因 為 〕 我 們 看 定 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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