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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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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F) f9 ~0 o H6 I# d3 E" _5 I, n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5 _& e! _) s1 v$ p$ ~2 n! K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t$ I5 s# N, T; ?0 t# m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G! c K7 Q' p9 x- O0 V7 ]: o
+ L4 L4 |0 @) l5 d5 J/ W) r
* a3 _' L0 K& b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a0 v% p+ T% c3 s+ g3 u- o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r6 k5 x& a7 f, j0 J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B+ f* m% g Y9 @2 g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r7 ?: p; _5 J# Q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J& |2 ], ?! ?, S5 V6 s- L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t8 C8 K5 l7 j, o1 ~4 b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9 {) c! O; y5 m! k- L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E, c( q$ b/ J0 j1 E; s
詠 詩" o3 h3 [, D+ O- W& u
8 |: d7 X- c) K6 ]$ G3 b3 g% ^4 G3 L, ~, b9 y6 D+ P
: k3 n6 q# N' N8 \
8 J* R. o, B7 k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 f6 V# R( T8 {$ m4 q" o0 H. f5 Z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j5 q+ i: G. Y# y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7 l& I2 k6 l, y1 [2 a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o( h; W9 c) u: f: I7 l2 k+ \所 內 。
9 D# P; Z/ i3 T* B( b$ [+ ?- X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2 \4 o; n# Q- Q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 ]. G* t% C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6 S( W: K3 F4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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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v4 D. M3 U, X# W1 y
Q1 i+ F4 e- _' w7 j) u# r2 Z8 B
2 {! y1 A- H* @# q8 {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s' _0 [$ d' A: w5 S! G3 b& q2 }$ @
; `9 N$ W$ Q5 ^4 z/ V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2 C' _3 |$ ~, u% ?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8 a5 J7 J& P1 ~/ f/ K' J1 {- ^' {6 n7 D0 g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3 v; N8 ]3 q/ U2 q$ C日 再 提 訊 。0 G3 s$ Y$ R5 a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3 p/ G {# L$ m7 W4 Q9 v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O# I8 F! k4 E- p0 q8 X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1 P7 [8 D; f: m2 |, i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h4 z- P8 ^4 O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t( Z L8 t {, d# j. N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7 i1 K8 |- Z% |/ X2 b. B) H7 E$ R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0 Y7 s; j7 J/ _& f9 }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x$ v) D0 S1 n) V" E- l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6 x' H4 x- M5 [5 m8 n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t, Y+ V) F* x$ Y% K*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8 g% L7 u9 ]5 D$ V4 ~3 V$ I4 d
手 調 查 。! {( y! B# }- [6 r% y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x4 w3 m+ d w# t/ M% h5 h) X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2 z4 M5 b8 K. N9 i- p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E! }% _6 v F( V+ H" P" i.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h4 E2 E2 i# [% u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M1 H* K+ j* h7 r7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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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L+ }9 c! e6 \) P) t
, R5 x! g2 A) C7 l7 B& ?6 S1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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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D; X* c1 _% ^% V4 m x% G9 }2 b0 F' k7 h# C3 F$ D
a5 ]% r6 R ]
" {; L. }; H' d/ H4 H: M( a$ K" Q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J0 }9 x) R2 _9 o* E y9 n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2 u: @, X) w! f0 X; T' J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a! J# a! x; ]) l4 j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4 Y7 \# V7 ^$ t/ @, D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8 ^! a" \ U$ c. _: o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8 S( X" ]4 O, X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2 ]0 e0 K& M& U+ g2 c/ G# X, T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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