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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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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2 M4 e3 Q" m# r; H, Z( I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4 M; a) X# E1 N5 |& E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6 m8 l# u6 G; ^1 _# J+ r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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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F R* t. Y( V6 ?/ f9 E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a6 g' m* m0 K& ^0 F8 B8 l' N/ M& H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 n; `; |& ]0 e% t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f n" X6 {! B% _' _. K. W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8 W$ [3 t) ?3 F+ A! |. l8 P$ V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n4 E! P- ?9 v) p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9 `% m" C( Y1 g* E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 n& B2 P/ X- D' w l2 Y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4 {* b1 h/ x; k W- u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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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6 R0 B8 m% K6 X2 y$ H0 e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L9 n5 R1 ~7 q; b, d$ T/ V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F7 u) b; W, d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T# T) }1 _8 l6 h2 V7 M4 J1 U所 內 。
R) V8 W. X1 a5 X9 X0 L9 M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9 C" ^2 {, ~9 v- c9 M# y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H' i6 Q& G# v2 M! X; `3 J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a# S% |; Z1 j/ s* b5 a$ ~0 x/ w9 ^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2 D- c9 U% B: e! S6 H; n4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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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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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0 H4 B& g7 @( Z: D0 N9 T3 N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j- b* w$ j. a* w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b, O- C, p+ |, E/ n
日 再 提 訊 。: l) p- ?! n" h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7 Q& s% g$ F5 v" e"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K' q$ S" m" [0 a: v1 X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1 x7 C& h$ a3 P7 j9 a% D* u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4 c M8 ]. {3 D" J6 p$ g: ?% a3 J8 L7 G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O$ k, r( U7 y9 f+ I1 v( A, p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f$ u. v! L7 T; a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s. B% m: \& r" x; ^1 a* N, ?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Y$ q5 Z1 D4 C: ]' E. y1 g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c" m! g; R* O$ U [6 l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1 @. z' i# Z. v& e# E: g" I& C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6 G0 v. v* |. m
手 調 查 。; ^& U2 L# Z2 F. g/ A1 |! @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A3 J% F5 \7 a L- E* d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6 z+ U ^9 ]- C) {+ y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 C: o* N( s& s( @/ u) f' m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8 \4 }/ f9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h& Z9 |0 u% l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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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8 u+ @) t% [( ], y; s! q" Q3 X% q' c6 N _+ G9 Z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U+ Q! a1 P P! ~
) s: C6 {+ V+ Y7 Z;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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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 W* S9 Z" A) L, F8 f) l# [: Z6 U( g" D# @3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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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3 m( ~9 n, [4 V' ^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9 Q! q4 T0 N9 U% [' i( m5 ]: V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7 M! d% u" m! W( I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3 w2 `4 y6 c, G) [. q; N! K/ {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S# j0 f, E: q6 ~6 I# j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4 o/ N& I! b6 ?) P! t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6 z; p9 ]& ~. S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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