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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25 07: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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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c20001103b at 07:24 PM:3 B2 }5 f" k% j,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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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俗成.....電梯左行右企咪約定俗... & i' f6 L, i1 i& T3 ~2 i
電梯左行右企本身唔係約定俗成,以前地鐵公司一直都有教導撘客要左行右企,9 K5 q% E# }7 m- l2 D
當年電梯旁邊都貼有很多提示撘客要左行右企貼紙,只是到了近年有人這個方法有& Z* p- M* D* Y$ z7 v( |; N
危險才不再使用
( V( G- _/ @' A$ N7 M% n' A左行右企基本上只是一個香港人在制度改變後仍未改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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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6 [5 E$ |: s) w* Q0 k2 Q) u! k再者,這個方法不是為了安全,而是要有效率地使用電梯,對於香港人來說非常實際,這個方法依然在日本使用* v* {6 H6 I8 c! ^) [5 d4 N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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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一篇文章,看完後再分柝一下甚麼是約定俗成吧
* V& S9 u9 e" I, j- `7 Y: Z0 m7 n7 f4 A) M8 t本討論區中國文學版有網友出一帖,命題為:「讀正音重要嗎,約定俗成既錯音該不該被接受?」這個命題本身已經很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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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 h3 m; e: `3 U4 }+ q7 ^何文匯教授推廣他自己一套所謂「正音」的時候,由於他是以宋朝的《廣韻》來「糾正」今人習用的讀音,為了要凸顯其正確,因此便硬要把中外語言學家一向都認可的「約定俗成」定性為錯誤,並硬要把「約定俗成」誣蔑為「習非成是」。他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倘若他承認了「約定俗成」,他的一套「正音」理論便沒有貨賣了。早已有人指出,何教授把沒有錯的說成是錯,就是以自己炮製的一套理論製造錯誤,又以同一套理論去糾正,但這在學術上是踏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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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約定俗成」解作:「事物的名稱或法則,經人倡導,而成為社會習用或公認者。」它並引《荀子.正名》:『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藉以說明。「名無固宜」即謂沒有絕對的對錯標準,而以「約定俗成」者為準,不符合「約定俗成」的,便屬不宜了。《教育部國語辭典》並沒有說過甚麼「習非成是」的歪理。(參:http://140.111.34.46/cgi-bin/dic ... es&QueryString=約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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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該網友正就是受了何教授的影響,誤以為「約定俗成」便是接受眾人習慣了的錯誤讀音,所以才有這樣自相矛盾和邏輯謬誤的命題。既是「約定俗成」就不是錯音;反過來說,既是錯音,就不是「約定俗成」。如把兩者放在一起,就變成自相矛盾,因而邏輯謬誤了。這樣的命題是不能成立的。0 ~4 E" v' @( t }1 r: a$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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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運用的宗旨,是要傳情達意,有效溝通,而為達到這目的,必須視乎溝通的對象。例如,你不會對著英國人說中文,除非你知道他懂得中文,否則你便達不到溝通的目的。即使是中國人之間的溝通,你不會用甲骨文寫信給一名普通市民,因為即使甲骨文也是中國文字,但已經是死了的文字,只能作考古研究,現在已經不再通用,沒有受過訓練的人不會看得懂。你只能用現在通用的文體,以今時今日我們明白的口吻,來表達你的思想。3 I, r7 c e5 f: v
* ^: h2 _5 P3 m: k! g0 S讀音問題也是這樣。某些字在古代的讀音如何,即使有當時的韻書記錄,也只能幫助我們瞭解當時的讀音;但這些字音往後的發展,有沒有變動,便須要視乎實際情況。而且,我們日常說話,並不是以單字個別運用,而是由單字組成詞語,再由詞語組成句子。因此,單字構成詞語後,其讀音便會受到詞語內其他成分的影響。- C6 a! l5 O2 P9 ~9 K' P9 o, e k
$ a2 Z4 a( f. Q$ R& B6 Q古代說到「蘭」字,多用以指蘭花,例如「蕙蘭」、「劍蘭」、「芝蘭」等等,「蘭」字的讀音一直可以保持。到了近代,中國與外國接觸,有了外國譯名,例如「英格蘭」、「昆士蘭」等等,由於譯名的構詞關係,這兩個名詞的「蘭」字保留原來讀音也沒有問題。但「荷蘭」又如何呢?由於保留原讀音不順口,不方便日常說話,語言使用者便把它轉調。這樣子的轉調,是不能算錯的,而且亦為語言學家一向所接受。你可以試一試,把「荷蘭」的「蘭」讀成「劍蘭」的「蘭」,你即使很用力也是幾乎讀不出來的。明乎此,就可知轉調是說話必需的,不能算錯。一部宋朝的《廣韻》,只能記錄「蕙蘭」、「劍蘭」、「芝蘭」等「蘭」字的讀音,但當時還沒有「荷蘭」出現,它的反切怎能夠照顧到現今的需要?硬要用《廣韻》來正今日粵語的讀音,你說是不是很荒謬和可笑。因此,一些堅持要沿用《廣韻》反切的字典,其注音根本不能照顧到我們現今的情況。中文大學的《粵語審音配詞字庫》就「蘭」字的注音就只得「欄(laan4)」,我們要以這個注音讀「荷蘭」的「蘭」子,根本就不可能,勉強說出來其他人也不會明白。參:http: //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can/search.php?q=%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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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道理,「欄」字以「木欄」、「圍欄」等詞的形式出現時,當然可讀作 laan4,但我們今日有「果欄」、「欄商」等詞出現,又要怎樣讀呢?一千年前的宋朝有沒有這些詞呢?《廣韻》當然沒有記錄。蔡瀾有一個叫《蔡瀾行菜瀾》的節目,你看看他是怎樣讀的。6 i' x* t, l* v! }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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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和「果欄」轉讀,雖然是不跟隨韻書的讀法,但這麼多年來,人人都樂於接受,這就是約定俗成,並非是把錯誤的讀音說成正確。我們不應把概念混淆。" h, i. T' Z ?- P/ T
2 y# G! L8 O# Z+ i, U- |6 |8 |4 R「時間」是後來始普及的詞語,我們祖先古時只會說「光陰」。何文匯教授根據《廣韻》說要」把「時間」由慣讀的「時澗」讀成「時奸」,本身就毫無道理。「空間」讀作「空奸」並不一定表示「時間」也要讀作「時奸」的,正如我們不能因為「蕙蘭」讀作「蕙難」,便把「荷蘭」讀作「荷難」。如果有人真的這樣以為,便真的無得救了。3 s5 r4 I& C$ \) {. W5 [& F
, A( o* v+ w) O" x/ U5 g' J這些所謂一音之轉,也可見於「溝」、「媾」等字。這些字的正音近似粗口,語言使用者因而避諱,用力一點轉讀成送氣,因此「一條溝渠」說出來便不會那麼難聽。這樣,字形字音皆相近的「構」和「購」也一併讀成送氣,讓這些字的讀音可以一致,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做法。要注意的是,文字語音的避諱不能算錯的。如果根據何教授的「正音」,「購」和「構」要讀作「救」(即是不送氣),那「溝」和「媾」也應該一併「正音」,讀回那個粗口的讀音才對。何教授只正「構」和「購」,不正「溝」和「媾」,就是雙重標準,毫無道理,兼且混亂語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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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韻》雖然是一部較為完整的韻書,但只收宋朝時讀音,上不及秦漢兩晉(因為它沒有包括很多當時已南傳的上古音),下不及今音,其時代局限很大。由宋朝至今約一千年,新生的事物和衍生的新詞不勝枚舉,而秦漢兩晉傳入廣東的讀音,它又不及收錄,故以《廣韻》來正今音簡直是不可能。若不相信,大可試寫一篇文章,以何教授的所謂「正音」來讀一遍,便可知何等吃力和荒謬了。1 [; F0 s9 t# w& m; j!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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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根據歷史記載,韻書一直以來都是嚴重脫離實際語音情況,例如根據《廣韻》,「蒸一條魚」便要說成「正一條餘」。《切韻》、《唐韻》出現後,唐人已經發現了這一事實。到了宋朝的《廣韻》,韻書的弊端更是推到了極致。《廣韻》頒行後29年,宋祁、鄭戩給仁宗皇帝上書批評《廣韻》多用舊文,「繁省失當,有誤科試。」就是指《廣韻》連分韻都非常混亂,甚至連科舉考試都受影響。《辭海》在解釋「韻書」這個詞條時,即已明確指出:「《切韻》一系的韻書,無論如何改編,都不合實際語音。」但是,何文匯教授卻反過來,硬要說實際語音不合韻書,所以要「正音」。這還不是本末倒置嗎?9 G8 x! p- C5 [4 |: T0 N'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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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在其規範說明指出:「根據語言文字的社會性特點,按約定俗成的原則處理……」+ P. {4 I3 t5 n0 |; y
" E3 `+ e( n, H: t5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凡例》也特別註明:「有異讀的字詞,一律按照〈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審訂的讀音註音,未經審訂的,按約定俗成的原則注音。」& i8 k' s w! U#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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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大師兼《現代漢語規範詞典》首席顧問呂叔相先生在序言說:「……隨著語言的發展,總得有新的詞典來反映語言的變化……」(2 V9 r: L*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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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首席顧問許嘉璐在第二篇序言中,就說得更清楚明白了:「 編者很妥善地處理了約定俗成和因勢利導的關係,巧妙地運用了「提示」的方式,對讀者加以引導……語言文字既然永遠變動不居,學者們就要時刻跟蹤語言文字使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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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 y+ M* S8 D& J《現代漢語規範辭典》本身就是一個絕佳的說明,語言文字是隨著時代發展而變化的,而規範的準則,正正就是「約定俗成」。(參:http://gfcd.fltrp.com/guifan.asp) N- w8 ~' T: I5 R1 K+ l" [* J. Q% o
[ Last edited by 阿感 on 2007-4-25 at 08:18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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