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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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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p/ J3 p9 v. V4 D5 L*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Z, m" E: H; a) b7 e6 N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q& L/ Z9 P" N. F" a& F
& S/ E( Z  s+ ^5 b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E- D- f  O+ B% ]9 e8 Y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A9 O; ^5 @) `4 }# A  s4 b6 f% u# ^$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4 P) e, c8 p5 U- F! v; D' R6 y+ h+ N! p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k- J% C$ S. ^) d4 s# M( N+ {* k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D  N, }+ c" @' J' o+ i4 ]2 }# ]
3 Q" O% Q2 Y1 ?; F" o. j" ~4 G& v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9 R( m, H3 T! S! x* G& m3 [! C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7 \* X) ^9 ?' z+ E; U! N; Q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5 k! p) v9 y7 Y9 U( j4 C' i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w- G  K  p8 T; a6 s. a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9 N9 \$ ~& H; N/ J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5 t% C) c5 @9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E1 F& H, K7 D; i- Z係呀!!!
5 X- O8 _1 Z* r6 Z" f4 H8 J1 w多謝你記得在下!!! : e7 T6 g' c8 x. s4 D$ c9 ]2 h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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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J& R) Y& Y: L

& }! x- S. W: f& a# G2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2 K$ B  z  x2 P, L! v" f7 R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 n) ?, f5 x- E% M&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5 r, F  _5 K* q8 {8 p- n3 \, K"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v( c1 {+ ^9 u- I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o7 ]" E/ x( K- L) v# O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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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D$ Q% ?  L) j* q: v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8 D# }1 [5 @1 G' p. O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4 O3 v7 H; M) ^) z& C'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9 H  I+ C7 n4 E7 H: G; @)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Z3 ^8 I" }+ ^/ \9 Z" ]- _1 L; L, v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y8 h: \) t$ A3 w# G# x, W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B" o' \; _. D* {&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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