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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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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b  K+ j7 t" V9 w/ |8 m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t2 x! Q3 C/ c& X# s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2 K7 y+ x7 V- G) d: y6 P
$ f. ]7 u: H) m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H0 Q- }; a+ s; x: J7 @- F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Z( i' X  E3 d% s# S' H: Y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  q; R- @$ ^$ `6 e7 O3 k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5 w1 g- T7 E! J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6 D, j" H( e* y7 a3 R" s  [/ R- J- @( ~3 x- k2 l9 o* n7 M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_( ]: c( C7 F  |$ Q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9 }- K& f4 E2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Z: b6 y0 {* Y& O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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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u% \0 D7 R! e% x% g- N4 D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J! \" x3 d9 D0 w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7 Z3 W- N' S1 b4 Y$ k: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A9 R5 [' x' w% Z# n: d* Q. y係呀!!! , E: S9 M- h# W
多謝你記得在下!!! + F6 N: B! G. f' {5 u: L) F* b: R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2 l( x9 C7 f. w0 r: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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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5 S9 _4 T* Z%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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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 m0 A5 F& j5 _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6 g  W, x  {- c; X; J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y2 x* `3 [4 y3 D+ q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k4 H9 m) H. l1 |* t( f, m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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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 B8 v$ N# A: V; K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V3 L. K* ]9 K! Y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 Q$ n) R1 Z6 U/ W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9 n" s1 M' f6 U# L# R3 y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r9 s( l4 f" m( b  _% L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7 x# J: C/ R, x* v/ l+ h6 C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q  b2 r! a3 D. X3 C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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