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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29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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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2-2-29 12:41 PM 編輯 ( H/ ?5 ^; N/ ], Q& T' [' w) b
! V: l4 |: ]8 w來屆特首選舉選情兵凶戰危, 各路建制派人馬操戈同室, 就連被認為支持唐營的特首曾蔭權也拖下水, 被爆與城市富豪關係密切, 涉嫌多次以「蔗渣價錢嘆燒鵝髀的味道」般獲得廉價旅遊、私人飛機、豪華遊艇、健身器材等享受; 更嚴重的是, 曾蔭權準備在卸任後入住在深圳的「行宮」, 被踢爆是以遠低於市值的超荀價承租, 而業主正正是兩隧大股東的重慶巨賈, 被質疑為何政府遲遲不回購兩隧, 解決交通擠塞問題, 「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之名不逕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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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英國殖民地統治百多年, 雖然有一段時期出現貪污氾濫的情況, 尤以公務員為甚; 但前港督麥理浩上任後, 堅決打擊貪污歪風, 所以成立一個直接向自己負責的獨立部門「港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簡稱: ICAC), 自此以後, 香港逐漸變成世界知名的最廉潔都市之一, 對於反貪一項, 英國人功不可沒。但香港回歸中國短短十五年, 已經敵不過有三千年貪污傳統的中國官場文化侵蝕, 現在就連一向高傲自負的「香港仔」曾蔭權也淌這渾水, 與珠三角官場來一個大融合, 請問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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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t0 [% y( g當然, 在事情還未水落石出前, 以香港的普通法精神, 所有未經定罪的人都是無罪, 所以大眾不應在此時妄下判斷, 一口咬定曾蔭權干犯收受利益等罪行。同時, 沒了「港督特派」四字的廉政公署, 是否會公正處理此案, 相信大部份香港人都存此疑問? 亦有立法會議員醞釀啟動彈劾機制, 調查曾蔭權有否嚴重瀆職? 假若查出曾蔭權真的以權謀私, 曾某理應下台謝罪, 接受相關的法律制裁, 根據基本法規定, 當特首因事未能履行職責, 時任政務司司長就會署任特首一職, 直至選出新的特首為止。 | ; g! G% J2 ? V4 ]; T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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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十分討厭林公公, 但真心希望他可以有機會署任特首, 哪管是三天半月, 藉以彰顯香港的核心價值和法治精神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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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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