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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新移民為助內地女網友,3劫便利店重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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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無業青年聲稱於網上認識一名內地女網友,對方透露遭前男友呃錢,無錢交租,他為助女網友,遂於去年7月連續3日持刀打劫粉嶺區3間7-11便利店,劫去合共逾8000多元及一些貨品。該青年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3項搶劫罪,被判監6年4個月。
  現年19歲的被告林凱,於內地出生,2009年來港,曾任跟車工人。辯方求情指,被告於案發前兩個月在網上認識一名內地女網友,對方聲稱遭前男友呃錢,無錢交租,被告出於Yu蠢,遂打劫並親自回內地將款項轉入女網友指訂的戶口,女網友之後便失蹤。辯方續指,被告從沒有意圖傷害便利店任何職員。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7月23日至25日期間,打劫3間位於粉嶺的便利店,劫去現金合共8100元,另有香煙、啤酒及糖果連公仔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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